红河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发布
红河州人民政府2021年6月15日印发《红河州“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推动红河州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促进高质量发展。
根据《方案》,红河州共划分117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3类。
优先保护单元39个,包含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主要分布在南部边境大围山、分水岭、黄连山及东部喀斯特地带石漠化防治区、红河(元江)干热河谷、异龙湖、水源保护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域。
重点管控单元65个,包含开发强度高、污染物排放强度大、环境问题相对集中的区域和大气环境布局敏感、弱扩散区等,主要分布在滇南中心城市、异龙湖流域、各类开发区和工业集中区、城镇规划区及环境质量改善压力较大的区域。
一般管控单元13个,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单元之外的区域。
《方案》明确,将“三线一单”作为区域内资源开发、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城乡建设、重大项目选址的重要依据,在政策制定、规划编制、执法监管中不得变通突破、降低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