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项资金。蒙自经开区设立重点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对技术改造项目,以及新兴产业发展的项目,给予资金补助或贷款贴息。积极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支持引导民营企业扩大社会融资规模,及时主动帮助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申报专项建设基金项目。
2.税收优惠。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县级地方财政所得部分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五年优惠期,即前两年全额补助、后三年按50%的比例补助企业。若投资超过3亿元(含),可享受“三免两减半”税收优惠。
3.土地政策。对投资强度达到300万元/亩及以上、项目用地产出强度达到600万元/亩及以上且符合云发〔2014〕20号文件规定条件的产业转型升级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万/亩。工业类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对高新技术产业、世界500强、中国500强、中国民企500强等企业投资项目,采取“一事一议”办法供地。
4.“一企一策”。鼓励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1亿元,投资强度达到300万元/亩及以上、项目用地产出强度达到600万元/亩及以上的标志性工业项目入驻园区。根据项目投资总额、经济效益、带动效益等采取“一企一策”给予优惠政策。
5.用电政策。云南省出台了《关于推动水电铝材一体化发展的实施意见》,组建了云南省水电铝材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由省发展改革委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职责,牵头推进水电铝材一体化发展工作。印发了《实施优价满发推动水电铝材一体化发展专项用电方案》,明确:氧化铝用电不超过0.367元/千瓦时,存量电解铝用电价格按当前市场化交易形势进行,企业自带产能指标的增量电解铝用电价格0.25元/千瓦时,不带指标的增量电解铝产能不超过0.30元/千瓦时,铝工业园区铝材深加工用电价格0.20元/千瓦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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