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至6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纳杰率调研组到红河州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进行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普绍忠陪同调研,州委常委、常务副州长李成武出席座谈会。
调研组一行深入泸西、弥勒两县市的果蔬产销专业合作社、果蔬种植基地、农业发展公司、花卉种植园区等地进行调研,与合作社、企业负责人以及种植户进行交流,详细了解红河州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
在座谈会上,纳杰指出,“三农”问题是关乎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坚定决心和坚强领导上来。对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保持清醒头脑,认真研究并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要围绕产业规划制定、产业平台建设、农产品品牌培育等方面工作,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凝心聚力共同营造加快构建政策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康发展的良好环境。
会上,普绍忠对红河州进一步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出建议和要求。普绍忠说,要进一步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工作;要进一步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机制;要进一步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要进一步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李成武在会上向调研组汇报了红河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情况。
听取各项汇报后,调研组对红河州相关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红河州各级各部门思路清晰、措施有力,推动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带动广大农民就业增收,提升了发展质量和水平,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了坚实基础。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调研组还就进一步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出建议和要求。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向从科及州、县市相关人员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