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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河(湖)长制 打造秀美生态环境

发布日期:2021-05-07 信息来源:红河日报 浏览次数: 字号:[ ]

  5月6日,红河州委副书记、州长罗萍率队到个旧、蒙自调研督导河(湖)长制工作落实情况时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持续深入抓好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落实,推进河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断巩固河湖保护治理成效,打造河清岸绿的良好生态环境。

  罗萍一行先后到珠江流域、“两海”等地,详细了解珠江流域及“两海”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和水污染治理工作情况,并对全州河(湖)长制落实工作提出要求。

  罗萍指出,加强河湖保护治理,事关民生福祉、永续发展。全州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明确今年重点工作清单,督促存在问题整改落实,强化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不断推动全州河湖保护治理取得新成效。

  罗萍强调,要压紧压实各级河(湖)长的主体责任,加强巡查和督查检查,夯实守护河湖职责。要进一步压实党委政府领导责任、企业主体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同向发力、狠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杜绝发生重大污染事故。要持续抓好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六大任务”落实,强力推进“一河(湖)一策”实施,深入开展“清四乱”“河长清河”等专项行动,不断提升河湖信息化管理水平。要按照全流域系统治污的原则,全面提升全流域截污治污的系统性科学性,坚持源头治理、分类施策,全面整治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农业废水,下大力气防治农业面源污染,从根本上解决河湖污染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要建立健全河流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动态监测和监督执法力度,进一步重视红河干流(红河段)及珠江流域(红河段)的保护治理工作,确保珠江、红河流域水生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向好。

  州级相关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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