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政策
- 索引号: zczj/2024-0002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财政局
- 文号: 红财非税发〔2024〕1号
- 发布日期: 2024-11-2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财政局转发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
州级直管各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各县市财政局,蒙自经开区财政局:
现将《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云财非税发〔2023〕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红河州财政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