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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监管

  • 索引号: zscjdglj/2024-0007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1-0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出台医疗器械经营分级监管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优化医疗器械经营监管工作,提升监管效能,近日,红河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印发《红河州医疗器械经营分级监管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细化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的分级监管要求。

《实施细则》遵循“风险分级、科学监管,全面覆盖、动态调整,落实责任、提升效能”的原则,根据企业类型和所经营医疗器械风险程度,结合企业信用信息评价情况,将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按风险程度由低至高划分为一、二、三、四等4个监管级别,对不同监管级别的企业采取相应的监督检查频次和覆盖率,实施差异化监管。同时,《实施细则》采用量化计分的方式,在首次监管级别确定的基础上,设定动态风险评价指标及分值,每年对经营企业进行风险评价,综合计分情况动态调整企业监管级别,推动风险评价体系更加科学规范。

《实施细则》充分运用企业信用信息进行风险评价,强化结果运用,对于长期以来信用情况较好的企业,可以降低监管级别,减少监督检查频次,最大限度实现“无事不扰”;对严重失信的企业则提高监管级别,加强监督检查,引导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促进企业诚信经营。

目前,红河州共有持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2000余家,《实施细则》的出台将有助于全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把监管的重心放在风险程度高、质量管理水平差的企业,对风险进行有效识别、科学防控、精准治理,有效提升监管效能,主动防范化解风险,推动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监管模式,切实保障群众用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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