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
- 索引号: zsjj/2025-0002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审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7-11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2024年度州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2024年度州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
——2025年6月26日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上
州审计局副局长 何仕华
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州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2024年度州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州委、州政府和省审计厅安排部署,州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4年度州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并对相关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管理、分配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
审计结果表明:全州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锚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州委“337”工作思路,发展壮大“三大经济”,全州经济呈现平稳健康发展态势,但也存在一些问题,需各部门久久为功、持续用力,切实加以解决。全州各级各部门全力抓实审计整改工作,截至2025年5月底,红河州2023年度州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立行立改类问题整改率达96.47%。
一、州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4年,州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5.46亿元、支出125.9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39亿元、支出21.1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6亿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97.53亿元、支出81.03亿元。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编制方面。可安排财力预算数与决算数差异大。二是预算执行方面。未按预算调足县市库款8.77亿元。预算执行不严格,形成年末结转资金5.39亿元。财政存量资金盘活统筹力度不够,涉及资金0.23亿元。项目预算执行率低,涉及资金1.77亿元。三是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方面。处置不具备转让条件的国有资产,10家单位在资产处置程序未完成的情况下提前上缴处置收益0.31亿元,13家单位因尚在补办违章建筑手续、资产权属不清等原因导致0.77亿元处置收益未缴库。1户企业应缴未缴非税收入5.06万元。
二、州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对4个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方面。2县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仅完成任务的20%以下。1县6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水利灌溉等未达《建设通则》投资比例要求。二是预算编制方面。1个州级部门和5个县市部门795.66万元结余资金等未纳入部门预算编制。4个县市部门1009.73万元政府采购资金未纳入部门预算编制。三是预算执行情况方面。3个县市部门2024年超预算支出培训费、会议费等91.87万元。1个县级部门监管不力被培训机构骗取培训费14.47万元。4个县市部门多支付企业设计费等67.79万元。6个县市部门国有资产出租和处置等非税收入79.92万元未上缴财政。3个州级部门和6个县市部门500.07万元财政存量资金未按规定上缴同级财政。1个市级部门违规向国有企业借款245万元。四是决算草案编制方面。4县市在往来款中核算办公费、差旅费等23.59万元。五是项目绩效管理情况方面。1个市级部门虚报绿色种养循环粪肥还田任务3765.33亩。1个市级部门项目施工方多报增值税率多计工程款353.62万元,多付工程款40.52万元。6县市无障碍重复改造25户6.57万元。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项目存在监管、审核不到位导致结算不实等问题。六是内控制度建设及执行方面。全州农业有毒有害保健和畜牧兽医医疗卫生两项津贴内部控制制度缺失,政策执行不规范。七是优化营商环境方面。1个县级部门向榨糖企业转嫁费用35.03万元。1个部门未将房租减免政策落实到实际承租方10.33万元。3个县级部门103.71万元工程质量保证金已过“缺陷责任期”,尚未退还企业。1个县级部门拖欠中小企业电脑采购款和培训委托业务费43.48万元。八是2022—2024年动物疫病防控补助资金发放管理情况、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推广补贴资金方面。9个县市部门从动物疫病防控专项资金列支办公费等48.68万元。1个部门通过虚开发票虚列动物疫病补助资金支出10万元转移至民营企业。5个县市部门“先打后补”政策落实不到位,仅有1家养殖企业实施“先打后补”。1个市1个村集体收入和糖料蔗良种良法技术补贴未纳入集体专户核算、监管19.59万元,其中9.06万元留存村干部个人账户。
三、重大政策落实审计情况
开展红河州自然资源资产管控政策落实情况审计调查,统筹实施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十三县市自然资源局主要领导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落实及制度建设方面。7县市、州本级未以政府层面制定《耕地占用税征管协作工作机制》,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不够。11县市自然资源局未建立健全矿产资源监督管理相关制度。1市政府在土地使用权人未缴清土地出让价款情况下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二是国土空间规划和管控方面。3县市部分乡镇未按合同约定取得村庄规划编制成果。三是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及耕地保护监管方面。2县市土地未实行“净地”出让,造成6宗土地闲置,面积303.45亩。3县市未严格督促项目业主方对临时占用的土地进行恢复。四是矿产资源保护治理和开发利用方面。4县市未按规定注销矿业权证。2县市罚没矿产品管理不到位,1县罚没矿产品遗失。1县违规认定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相关部门对茅草坡铁矿区矿山企业监管不到位,矿区尾矿库污水直排河流。五是相关税费征收管理使用方面。13县市相关职能部门未按要求及时向税务机关交换耕地占用税涉税信息,导致耕地占用税未能及时全面征收。3县相关单位和州土地收储中心未及时上缴结余资金5497.57万元。9县市和1个中心应缴未缴非税收入4856.52万元。7县市督促国有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缴纳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不到位,应收未收国有土地出让金5.87亿元。2县应收未收耕地开垦费2755.26万元。六是项目建设运营效益及资金管理使用方面。4县市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后期管护不到位。4县市项目审核把关不严,导致多计、多付工程款。
四、重点民生资金和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一)全州中小学食堂运营管理和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对2021年1月—2024年11月全州中小学食堂运营管理和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审计了4县市中小学和1个州级学校。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食堂运营及管理方面。1县教体局及16所学校背离招标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下浮比率签订合同,导致营养膳食补助资金和食堂收入多付605.09万元。6所学校未坚持公益性原则经营食堂,涉及金额411.36万元。43所学校未建立健全或未严格执行食堂管理有关制度。二是财务核算及资产管理方面。9所学校监管、审核把关不力,导致多支付营养膳食补助和学生伙食费363.61万元,35.85万元营养膳食补助资金被转移。1户国有企业和22所学校挤占学生伙食费154.07万元。2所学校未清退保证金和毕业生伙食费16.44万元。三是物资采购及管理方面。4所学校违规采购高风险类食品。17所学校违规确定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配送服务供应商。四是违规吃喝方面。3所学校通过长期挂账等方式违规吃喝17.38万元。
(二)全州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审计情况
对全州供销系统2016年1月—2023年12月综合改革、重大政策落实及资产运营管理情况开展了专项审计调查。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深化综合改革政策措施不到位。县市联社治理体制机制不健全。偏离“三农”服务定位,为农服务的骨干龙头企业未能保持控股地位。1县统计报表数据严重失真。二是重大经济决策执行效果不佳。部分供销联社违规决策对外投资、违规出借资金、违规为下属企业贷款担保,造成社有资产损失2418.73万元。下属企业和基层供销社财务管理混乱,私设“小金库”380.25万元,坐收坐支。财政专项补助资金677.64万元被违规使用或长期闲置。三是社有企业和社有资产运营监管不力。各级供销联社对下属企业的财务、资产运营监督管控不力,制度执行虚化,落实不到位,导致下属企业公款私存等舞弊现象严重。四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从业情况普遍。县市供销联社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或公职人员违规在企业兼职取酬204.41万元。违规公务接待或报销个人应承担费用56.81万元。3县市供销联社职工在培训、考察期间绕道旅游,报销费用15.55万元。
(三)现代化边境幸福村政策措施落实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对河口、金平、绿春县2021年—2024年现代化边境幸福村政策措施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政策措施落实方面。3个县不同程度存在“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统领性不强和“一村一方案”指导性不强、部分入库项目不合理的问题。部分村集体资产管理存在不规范和村集体收入虚增、收益分配不合理等问题,涉及资金6429.26万元。部分惠民补贴政策落实不到位,涉及622人35.17万元。二是资金安全及绩效方面。2个乡镇多付项目资金324.98万元。5个项目超结算审定价或报价支付工程款319.11万元。1个项目未按中标固定单价进行结算,导致多计工程款62.56万元。4个沿边乡镇政府与县政府平台公司签订30份虚假施工合同,拨付项目资金1.05亿元。6个乡镇政府超批复投资或未批先建,形成政府债务9644.47万元。1个乡镇编制虚假资料套取项目资金用于弥补历史欠债374.15万元。1个乡镇政府虚报套取项目资金20万元转入乡政府平台公司购车。1县未按时发放沿边乡镇2046人工资性补贴297.36万元。3个县民政局违规发放沿边居民生活补助43.14万元。三是项目管理及运行维护方面。部分幸福村项目只建不管,项目效益发挥不佳。1个乡镇柠檬产业未向村集体兑现分红,且拖欠45户农户19.95万元柠檬收购款。1县教体局对通用语言培训项目监管缺位,存在虚报培训人数和将不符合对象纳入培训,涉及1509人次。幸福村垃圾收运体系不完善。
(四)城镇公共道路停车收费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主要对1个市城镇公共道路停车收费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按规定开展城镇公共道路临时停车规划。部分停车位施划不合理,临时停车差别化收费政策落实不到位,制定的收费管理办法、停车收费标价牌不规范。二是未实行停车收费“收支两条线”管理。未建立发改、交通运输等部门收费管理协同监管机制,应收未收停车费1993.19万元。监管不力,造成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损失258.6万元。
(五)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情况
对3个建设项目开展竣工决算审计,对1个项目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3个竣工决算项目多计工程款426万元。绿春路俄水库建设项目多计待摊投资2696.65万元、专项债券资金违规用于偿还债务利息2720万元。二是1个项目挤占项目前期费82万元。超范围列支征地补偿款、挪用征地拆迁专项资金等372.58万元。项目专项资金和专债挪用出借8.18亿元。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在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中,同步审计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产管理内控缺失。1个州级部门和6县市部门2442.25万元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未登记入账管理。9个县市部门未定期对资产盘点清查,导致账实不符或长期闲置。1个部门错计少计国有资产51.91万元,下属事业单位未经审批注册成立企业,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二是对外出租管理不善。2024—2025年1个部门2间商铺在未签订合同情况下被他人无偿占用从事经营活动,2个州级部门和1个县级部门越权审批对外出租国有资产。1个县级部门23亩基地被单位职工占用从事经营活动10年,将200亩国有土地在实施中低产田改造后无偿提供给企业进行芒果生产经营8年。1个县级部门2023年对外出租种植果园未按约定收取租金92万元。1个部门274.63万元资产处置收入、1个县级部门3.5万元资产处置收入未上缴财政。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
重点对1个县级主要领导开展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按要求建立健全农村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护监督、生态环境保护补偿政策、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等制度机制。二是1个乡镇中心小学项目未批先建。土地利用管理不到位,建设用地13.03亩未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三是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不到位,未建立健全县级应对气候变化及节能减排工作领导机构、未制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负面清单等相关工作。落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不到位,未开展农业水价补贴和节水奖励工作。四是耕地整改流入地管理不到位,部分流入地现状为种植非粮作物或撂荒。1个乡辖区红河水域岸线违规堆放垃圾、圈养家禽、排放污水。五是1个部门拖欠污水处理运营费614.37万元。1个部门违规出借土地整治项目专项资金2310万元。2个土地整治项目长期停工形成“半拉子”工程、2个村国土综合整治项目推进缓慢。
(三)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重点对1户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
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产管理不到位。报废资产实物处置不及时、无偿调用资产未销账、部分固定资产账物不符等。二是承包合同签订不规范。对外出租的5家子公司承包经营协议未附租赁物名称、数量等资产移交清册,未约定承包方租用公司固定资产所产生的折旧费用负担权属。
六、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4年7月至2025年6月,向州纪委监委和其他有关部门送达移送处理书(函)175份,涉及问题事项(线索)340项,金额18.14亿元。
七、审计建议
(一)强化统筹管控,夯实财政管理效能。构建政策落实闭环管理机制。通过健全跨部门协同联动体系,细化税费征管责任清单,依托大数据平台深化涉税信息共享,精准识别征管薄弱环节,动态完善征管制度,确保税收征管全流程无死角、无盲区。创新财政资金盘活机制,建立结余资金动态监测台账,定期开展存量资金清理专项行动,分类制定盘活方案,最大限度释放沉淀资金活力,全面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严格规范资金管理秩序,筑牢专项资金监管防线,严禁任何形式的挤占挪用行为。建立往来款项清理长效机制,压实清理责任,加快资金周转效率。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实施全过程动态监控,确保预算执行进度与绩效目标深度契合。
(二)科学编制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加强预算编制,依法测算本级可用财力,严格以收定支,按照批准的预算指标核拨资金,严控暂付款规模,严禁新增预算安排的支出项目列入暂付款,确保库款运行安全。同时,切实解决好资金分配与项目需求的矛盾冲突。
(三)加强财源培植,提高财政保障能力。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托资源优势,突出产业聚焦,厚植财源,不断做大财政蛋糕,以消化暂付性款项或解决新增支出需求,严防财政运行风险。
(四)加强民生资金和项目管理,促进资金效益发挥。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大对教育、边境幸福村等涉及民生民本利益的资金和项目全过程监督管理,强化资金拨付审核和使用,严禁占用或改变既定资金用途,确保惠民政策落地见效。
(五)强化资源资产管理,提高保护利用效益。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国有资源资产管理意识,健全完善机制制度,规范审批、建设、运营、保护等程序,切实落实管理责任,确保国有资源资产安全和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