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
- 索引号: zsjj/2024-0000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审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2-30
- 时效性: 有效
2023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2023年第4号(总第183号)
2023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2023年第4号(总第183号)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规定,州审计局自2月20日—5月10日,对2023年度州本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州本级财政预(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95.97亿元,支出总计88.79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7.14亿元,支出总计16.12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4.01亿元,全部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总计155.66亿元,支出总计72.81亿元。
审计结果表明,州财政局基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规编制和执行预算,保障了工资、机构运转、基本民生、重点领域等支出需求,围绕州委、州政府中心工作,紧跟政策贯彻落实安排财政资金并逐点发力,有力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未完成年初预算数,与上年相比均出现减收和减支,年末通过列示财政暂付性款项、少调县市库款等方式实现财政收支平衡以及解决新增支出需求,财政运行风险较大。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预算编制方面。预算编制与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将全州债券转贷收入纳入州本级年初预算编制,预决算差异过大;收回继续实施的项目资金1844.98万元未再安排预算拨款。二是预算执行方面。未及时安排拨付存量资金4451.41万元;违规向非一级预算单位及未纳入预算项目垫付财政资金4728.31万元;超控制比率结转一般公共预算资金8694.98万元。三是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方面。违规将日常运行费用760.63万元纳入项目建设成本;11个单位非税收入177.68万元未上缴财政。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州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决算编制方面的问题,要求做实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及时下达预算指标,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预算执行方面的问题,要求明确资金来源,逐年消化财政暂付性款项,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及时拨付占用资金和存量资金、及时收回出借资金,规范财政资金管理;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方面的问题,要求及时上缴非税收入,规范项目建设成本核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州审计局建议:
一是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二是强化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及绩效管理;三是制定计划,及时清理消化财政暂付性款项;四是防范财政运行风险隐患。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州财政局等单位进行了认真整改。根据提供的整改资料,截至2025年12月27日,收回继续实施的项目资金1844.98万元未再安排预算拨款和违规向非一级预算单位及未纳入预算项目出借财政资金未收回4728.31万元2个问题尚未整改完成;其余问题已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