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结果公告
- 索引号: zsjj/2024-0000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审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1-04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红河州2023年度州级财政预算执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关于红河州2023年度州级财政预算执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4年10月28日在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州审计局副局长 张德文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州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红河州2023年度州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24年6月27日,十三届州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州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州政府高度重视,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制定方案压实责任,组成督查组专项督导,全力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截至2024年9月底,工作报告反映的92个问题(立行立改85个、分阶段整改4个、持续整改3个),立行立改类问题已完成81个,整改率为95.29%,推动建立完善制度53项。
一、推进整改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州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出台了《红河州2023年度州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案》,并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和水资源保护治理审计查出问题纳入三级审计机关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方案的重要内容,明确了由分管州领导牵头、行业主管部门督促、责任单位具体整改、政府督查室加强督导的整改模式,以“清仓见底”为目标推进整改销号。
(二)落实机制,推动整改落实。州审计局严格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跟踪督查办法,采取“一季一调度”、整改“回头看”、发放整改催告通知书等措施推动审计整改;出台《〈关于推进纪检监察监督巡视巡察监督与审计监督贯通协同高效的实施办法〉评估指出问题的整改工作措施》,积极推进“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三类监督系统集成、高质高效,共同推动整改工作。
(三)突出重点,注重整改质量。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精准发力。针对预算和国库资金管理、专债项目资金管理、财经制度执行、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等方面的问题,加大督促整改力度,抽取4个县市和2个州级部门开展整改跟踪指导,着力提升整改质量,确保财政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州级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预算编制方面。加强规范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杜绝再出现无预算调拨财政资金情况。二是预算执行方面。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不断提升库款管理效能,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问题指出的超调、欠调资金已全部整改。三是部门履行主体责任方面。红河医投公司将虚增的建设成本760.63万元进行调减;11个单位非税收入177.68万元已缴财政。
(二)州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方面。州芷村林场将违规为职工购买商业保险资金上缴州级财政。二是会计核算方面。州水利水电地质工程勘察咨询规划研究院及时追回违规报销费用、州南洞泵站将重复报销差旅费上缴州级财政;州中心血站制定《红河州中心血站无偿献血基金管理办法》,并计提无偿献血基金777.32万元。三是专项资金效益方面。金平县红十字会退回闲置资金、红河县红十字会督促加快使用下拨的补助经费;州芷村国有林场加强苗木的跟踪管理,与绿春县铁厂河育苗基地约定后继管护措施。四是薪酬制度执行方面。州水利水电地质工程勘察咨询规划研究院规范聘用人员管理。五是管理方面。州红十字会认真核实会员代表情况,依法依规开展选举工作,出台《红河州红十字志愿者激励制度》;州中心血站加强采购手续的执行,确保应采尽采。
(三)重大政策落实审计整改情况
一是政策落实及制度建设方面。州水利局委托第三方编制红河州水资源管理调度管理方案,下发《红河州水利局关于开展重大水源工程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公众参与式管理的通知》;5县市建立水资源管理相关制度;河口县终止河口滨河城市投资有限公司河道采砂许可证,对采砂范围进行修复平整;金平县收回与采砂户签订的河道委托协议书,重新授权代管金平县境内河道46个标段采砂经营管理,对11家采砂单位采砂违法用地462.94亩进行整治。二是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方面。针对未经许可擅自取水问题,建水县印发《建水县无序取用地下水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石屏县完成3家集中供水企业取水许可证办理工作,红河县拆除河道内取水相关设备,元阳县注销或重新办理相关企业的取水手续,个旧市对相关取水井进行封停。三是饮用水管理方面。针对部分饮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存在种植、养殖问题,元阳县实行雨污分流,减少地表水流入水源头上方河流,排除面源污染风险;建水县清理围垦面积70余亩,常态化推进“河长清河”专项行动;泸西县加强水质管理,板桥河水库、五者水库水质达到Ⅱ类标准,阿味水库达到Ⅲ类标准;弥勒市完成隔离防护围栏、围网安装,引导群众有序退出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种植行为。针对部分饮用水源地水质不达标问题,蒙自市印发《蒙自市水源地污染源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加强对乡镇级饮用水水源地的管理。四是税费征收方面。红河县将应缴未缴河道采砂租赁款301万元上缴县级国库;7县市上缴污水处理费、水费2626.90万元。五是项目建设运行效益及资金使用情况方面。金平县积极对接项目设计变更事宜,抓好项目竣工验收工作;蒙自市签订长桥海水库扩建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补充协议》,调减勘察设计费914.96万元;红河县下拨项目结余资金3148.63万元,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四)重点民生资金和建设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相关政策落实和资金审计方面的问题
一是政策兜底帮扶方面。屏边县核实316户享受低保户未录入信息情况,更新校正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数据;绿春县补发417人次残疾人生活补贴26.60万元,补发126名高龄老人高龄补贴10.58万元,停发124名已故人员低保、高龄补贴、特困供养补贴,核实379名易地搬迁群众未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范围情况。二是就业帮扶促进群众增收方面。屏边县、绿春县将1315名财政供养人员、村两委人员、在校生、死亡人员、重度残疾人员、脱贫群众转移就业人员从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信息系统中剔除;绿春县补发生态护林员工资575.78万元;屏边县为2849名生态护林员和公益性岗位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绿春县将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为5930名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绿春县补发489人省外务工交通补助48.90万元。三是农业经营增效带动群众增收方面。屏边县制定印发《屏边县消费帮扶工作方案》《屏边县农产品滞销监测预警应急处置预案》,通过线上线下多种销售方式,实现农特产品销售额4919万元;绿春县健全完善预警机制,印发《绿春县农产品滞销预警方案》等3项通知;绿春县支付20400亩绿色有机示范茶园改造、中药材示范基地建设等6个项目资金1737.61万元。四是保障农民财产权益促进群众增收方面。屏边县对80个村(社区)、837个村民小组集体经济组织开设的银行账户进行了清理核实;绿春县建立完善村级集体经济管理长效机制,印发《绿春县村集体经济项目资金资产管理办法(试行)》等4项制度,规范村级集体经济核算管理。
2.关于建设项目审计方面的问题
一是红河州全域旅游综合体建设等2个项目减少多计的工程款1474.36万元。二是红河州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将应付未付建筑安装工程款31173.75万元调整至“在建工程”科目,将电力工程、云上会客厅项目布展设计及施工等8项建安投资2375.97万元调整至“待摊投资”科目。
(五)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1.关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方面的问题
一是资产处置方面。州芷村国有林场将林地林木占用补偿费942.15万元上缴州级财政。二是资产管理制度方面。州水利水电地质工程勘察咨询规划研究院、州南洞泵站工程管理处进一步完善现有财务管理制度;滇南水研究院建立健全采购管理和资产管理等39项制度。
2.关于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方面的问题
一是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方面。泸西县修订完善《泸西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督察制度》等3项制度,严格河长制会议、县级河(湖)长联系部门暨县级部门联席会议统计、提醒要求。二是执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方面。泸西县制定印发《泸西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3项制度,以购买服务方式确定县政府法律顾问律所;针对未开展地下水监测工作问题,泸西县发布《泸西县地下水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磋商文件,确定单位参与编制规划工作。三是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方面。泸西县人民政府同意泸西县城西入城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方案,完成供应地块的勘测定界工作;针对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河湖日常管护不到位问题,泸西县严格落实河湖管理保护责任制,全面整治河湖“四乱”现象,压紧压实县、乡、村三级河(湖)长责任和河(湖)长联系部门协调服务责任。四是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方面。泸西县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追回多支付台班费5.72万元。
三、未完成整改问题原因分析
一是地方财政收支平衡压力大,财政资金调度困难,筹措安排归还资金压力较大,需要归还和拨付资金类问题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如未安排预算拨款、垫付财政资金等。二是部分整改措施落实不够到位,落实整改责任还存在偏差,部分人员责任意识不够强,如往来款清理。三是审计查出问题的综合性、复杂性交织,相应整改难度大,如村集体资金存在损失风险、国有企业债权落实。四是部分分阶段整改类、持续整改类问题还未到整改时限,正在按照整改计划分阶段推进,如财政暂付性款项消化、专债资金的收回、资产处置等问题。
四、下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打算
州政府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摆在工作首位,压实整改责任,确保审计查出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加强整改成果的运用和转化,推动财政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一)提高政治站位,扛牢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审计整改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严格履行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快立行立改类问题和到时限的分阶段整改类问题的整改销号,尚未到期的分阶段整改类问题和持续整改类问题,按照阶段性整改任务目标和时限推进,直至整改销号。
(二)加强整改督促,严肃追责问效。持续加强对审计整改的跟踪督促检查,下一步进行全州的全面整改专项督查,对整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从严处理问责,确保整改合规到位,将审计整改成效转化为治理效能提升。
(三)推动成果运用,建立长效机制。深入研究政策落实和预算管理中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分析问题症结原因,吸取教训,完善体制机制;切实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约束和国库资金管理,规范财政运行,降低风险隐患;努力做到纠正问题、规范管理一体推进;推动成果运用,促进财政财务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为保障全州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支出的合规性和效益性发挥更大的作用,助力全州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新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