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索引号: hhzyjglj/2024-0003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应急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2-1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金平东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南科铜镍矿尾矿库闭库销号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和云南省应急管理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尾矿库闭库销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红河州人民政府决定对金平东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南科铜镍矿尾矿库予以闭库销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尾矿库闭库销号后的土地管理单位应维护好相关防洪设施,建立可能遭受的地质灾害应急方案;若需利用其土地建设其他项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依法办理有关用地手续。现将依法闭库销号尾矿库名单公告如下:
金平东为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南科铜镍矿尾矿库
特此公告
红河州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