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害救助信息
- 索引号: hhzyjglj/2025-0005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应急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7-0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灾害灾情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至6月24日,全州相继遭受干早、洪涝、风雹、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据统计,共造成13县市17.21万人次受灾,紧急转移安置81人,饮水困难需救助人口6.47万人;民房倒塌4户4间,严重损坏3户7间,一般损坏901户1138间;农作物受灾面积6359.77公顷,其中,成灾面积3990.41公顷,绝收面积1644.97公顷;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4231.59万元。13县市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共上报自然灾害数据62条,州级整理上报省级28条。
面对严峻的灾害形势,在即将进入“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当前和今后灾情信息管理报送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掌握和真实反馈自然灾害和救灾工作推进情况,现根据国家《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并针对当前我州灾情统计报送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灾情信息报送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灾害信息报送管理工作是应急管理体系的关键环节,直接关系到灾害应对的效率、决策的科学性以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县市要进一步明确报灾职责,明确科室职责,一定要选派有责任心且心细、对数据敏感的同志具体负责灾情信息管理和报送工作。
二、严格把握灾情信息统计报送的时效性
各县市要认真理解和严格执行《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对于有人员伤亡的必须“接信(信息)即报”,对一般灾害要严格落实2小时内快速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上报灾情信息。报送灾害信息一定要做到“初报要快、续报要勤、核报要准”,每次灾害过程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报(特殊情况除外)。发生重大灾情时,对相关信息进行确认后,第一时间采取电话、灾情快报等方式同时向上级汇报,灾情稳定之前,执行24小时零报告制,直至灾害过程结束。涉及人员死亡失踪的灾情2小时内必须报上一级应急部门;造成10人及以上死亡失踪的,2小时内必须报至应急管理部;在处理死亡失踪人员信息中要把握好几个关键环节,一是要准确确认是否属于自然灾害;二是要准确掌握死亡失踪人员造成的主要原因;三是要及时掌握死亡失踪人员身份确认信息;四是要说明死亡失踪人员处置情况。
三、切实提高灾情信息统计的准确性
报送灾害信息时要准确把握《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中各项指标解释含义,特别是其中关键指标的解释,如:因灾死亡失踪人口、因灾受伤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需紧急生活救助人口、需过渡期生活救助人口、倒损房屋间数户数等等。灾情指标填写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对一些重要指标如因灾死亡失踪人口要有《因灾死亡失踪人口一览表》。
四、熟练运用好“两系统”灾害信息的衔接工作
灾害信息管理工作中要充分认识“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和“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系统”两个系统功能作用。一是负责灾情管理和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的管理人员,需熟练掌握运用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进行灾情报送,督促和指导好乡(镇、街道)灾害信息员业务熟悉掌握,积极在乡(镇、街道)、社区、村委会推广手机自然灾害灾情信息报送系统“移动应急APP”的应用工作;二是对存在灾害隐患的地区,要督促基层灾害信息员熟练掌握运用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系统,在发生灾害前有针对性地指导乡镇、村级信息员通过手机“微信”小程序和“支付宝”小程序在小程序中报送隐患信息。信息员要严格遵循报送流程对所报信息进行综合报送,对隐患处置情况要持续跟进,当隐患得到妥善处置后,要及时将处置结果录入系统,形成完整的风险隐患处置闭环,最后形成典型案例上报。三是当前全州灾情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灾情报送初报不及时、核报不准确、灾情报告与灾情指标不一致、灾情文字描述欠缺、填报数据不完全、单位错误指标同逻辑关系不对等问题。对此,各地要进一步加强报送信息的质量关。
五、加强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系统培训管理、提升报送信息准确性
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系统的应用是近年应急系统新开展的一项新业务,目的是为灾害隐患管理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科学管理,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和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是落实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的具体体现;是树立“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查找身边安全隐患”的实际行动。为防范应对自然灾害赢得时间,让相关部门和群众提前做好防范准备。同时也有助于灾害风险从被动应对转为主动防控,让每一条隐患信息都能以最快速度转化为精准防控措施。县市要高度重视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基层灾害信息员技能培训,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每年至少要对灾害信息员进行一次综合业务培训,全力提升灾害管理人员的报灾能力和管理水平。
六、灾情报告撰写要规范完整
各县市上报文字灾情报告要规范、通顺、完整,要根据每次上报的最新灾情情况对报告进行更新,要有初报、续报、核报,做到文字报告和灾情报表内容相符。文字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发生时间、灾害背景、灾害种类、受灾范围、灾害造成损失(包括人口受灾、农作物、倒损房屋、直接经济损失)以及救灾工作情况。灾害背景包括降雨过程信息、雨量、江河汛情等简要情况;台风灾害要有气象部门提供的风级、雨量情况;风雹灾害要有雨量、雹量雹径、风速等情况;地质灾害要与国土部门认定一致等。当直接经济损失中农业损失较大时,需要对主要受灾作物的种类和受损形式、程度,进行简要说明。在写救灾工作情况时,有启动响应、派出工作组、领导批示、指示、资金物资拨付等情况的都要写进文字灾情报告。
七、进一步建立健全灾情会商机制
各县市应急部门要完善灾情会商机制,负责牵头组织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林草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地震局、气象局、交通局等涉灾部门开展重大灾情、季度和年度灾情会商会,并将会商信息通报,实现各类自然灾害信息共享,力争做到县市报灾口径一致、数据信息统一,灾害信息可信。
八、严格执行救灾资金分配与灾情报送相结合
加强救灾资金管理是保障救灾资金安全运行的重要保证,也是保障救灾救助资金惠及于民的重要举措。为确保救灾资金分配有据可查、有据可依和按灾情分配救灾款物落到实处。各地在分配救灾款物时,必须严格按照《云南省救灾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和制度执行,分配款物时必须依据灾情、灾区受灾群众自救能力和经济状况等因素分配,坚决落实不得向无灾地区拨付救灾资金的相关规定,确保有限的资金用于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