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监管措施与进展
- 索引号: hhzyjglj/2025-0008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应急管理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1-04
- 时效性: 有效
2025年四季度安全生产风险提示函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有关部门,有关企业:
四季度生产经营活动旺盛,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高发期和易发期。近年来,全州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均发生在岁末时期,加之国庆、中秋即将到来,人流、物流、车流持续增加,多领域风险隐患交织叠加,安全防范面临严峻挑战,尤其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即将召开,保障安全稳定的责任重大。为做好中秋国庆假期和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现作如下提示,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一、交通运输领域
面临的安全风险:四季度,各行业逐渐进入“赶工期、抢进度”阶段,客货运输、群众出行持续保持高位,“三超一疲劳”、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易出现反弹,交通安全风险隐患突出。加之后汛期强降雨仍在继续,交通运输领域面临的风险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一是年末遇低温寒潮等恶劣天气时,道路结冰湿滑,行车安全受到极大影响,特别是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薄弱、交通安全防控设施不完善,道路安全形势异常严峻。二是国庆、中秋将至,群众出行出游意愿强烈,跨地区长途旅行、返乡、探亲出行需求将大幅度增长,道路运输尤其是旅游客运、网约车安全监管压力较大,道路运输非法营运较为突出。三是受后汛期强降雨影响,地质灾害多发的公路因灾阻断风险较大;公路工程建设易出现抢工期现象。
防范措施及建议:一要严格落实重大节假日“三十条硬措施”,强化提级管控和恶劣天气预警,关注极端天气对交通安全带来的不利影响。二要加强高速公路隧道桥梁、事故多发路段、景区周边交通监测及安全监管执法,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货车农用车非法载人、“三无”船舶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三要全面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行动,深化协同共治,全面分析研判,对突出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再研究、再分析,细化工作措施,抓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违法查处、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全面压实监管责任,全力防控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四要持续整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紧盯高速、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多、违法突出的重点路段,加强联勤联动、区域整治,持续推进“飙车炸街”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紧盯涉“两客一危”和农村地区面包车、货车等重点车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五要加强营运车辆和驾驶员监控管理,及时提醒纠正违法驾驶行为;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引导群众乘坐合法合规营运车辆出行;严厉打击非法营运。
二、文化和旅游领域
面临的安全风险:一是随着国庆、中秋等节假日到来,人流车流集中,各景区、文旅场所举办的节庆活动和演出增多,易造成人员聚集引发的安全事故。二是秋冬季节天干物燥,室内文旅场所因取暖导致用电用气需求激增,火灾隐患显著上升。涉林景区、文博场馆、娱乐演出场所、剧本杀及密室逃脱等密闭空间,是电气火灾、燃气泄漏火灾的重点防控对象。三是国庆、中秋假期出游人数增多,特别是景区附近车流量大,道路拥堵,旅游包车、客运车辆等使用频繁,易出现疲劳驾驶、超速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加之秋冬季节大雾、雨雪、低温冰冻天气增多,山区景区沿线地质灾害风险交织,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四是假日旅游进入高峰期,景区游乐项目、游乐设施、特种(游乐)设备等满负荷运行安全风险增高。
防范措施及建议:一是各县市文旅部门要指导景区强化人流监测引导,落实限流错峰措施,严防游客擅自进入未开发的野景区、“网红打卡点”被困遇险。同时,严格控制大型活动的参与人数,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履行活动报批程序,确保活动安全。督促各景区组织开展以地震安全防范、游客疏散安置等内容为主的演练活动,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加强对文旅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文旅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采取制定应急预案、值班值守、巡视巡查、隐患提示、消防演练、明确责任人等防范措施,定期检查维护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和消防设施,确保文旅行业的消防安全。加强对涉森林草原景区的火源管控,设置防火警示标识,严禁游客携带火种进山,严格控制野外用火。三是加强对旅游包车的检查,督促旅行社严格选择资质齐全的旅游包车公司合作,坚决落实“用车五不租”等相关规定;合理安排行程,避免司机疲劳驾驶。同时,加强对游客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醒游客系好安全带。四是压实涉旅单位主体责任,做好缆车、索道、吊桥、观光车船、大型游乐设施等安全检查,加强新兴游乐项目安全管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设备,及时维修或更换,并在周围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提醒游客注意安全。
三、矿山领域
面临的安全风险:一是经过前期持续多轮降雨,山体岩体含水量趋于饱和,部分山体和岩体极不稳定,极易引发冒顶片帮和边坡坍塌,矿山领域安全风险不断增大。二是受台风影响,出现极端天气的风险大,州内井工煤矿防治水措施不到位可能发生透水事故,排土场受降雨影响存在滑塌风险;部分高瓦斯矿井近期发生瓦斯超限事件,暴露出瓦斯治理、通风管理等方面还存在缺陷;此外,井工煤矿还存在顶板管理、提升运输等关键环节管理不到位带来的安全隐患。三是冬季用电、用气、用煤需求增加,一些煤矿企业为了追求效益最大化,超能力、超强度、超进度组织建设、生产,甚至为逃避监管,设置隐蔽工作面违法组织生产,极易引发事故。四是非法盗采矿产资源的风险依然存在。
防范措施及建议:一要督促辖区非煤矿山企业加强重要设施节点的安全巡查、检查力度,确保通信联络畅通。遭遇极端天气立即停产撤人;非煤矿山企业要严格落实事故灾害信息报告制度,出现险情或者发生事故第一时间报告、科学合理快速处置。二要督促辖区矿山企业合理制定生产计划,严格按照规程作业,杜绝年末企业超能力、超强度开采,以及地下采空区回填不及时、围岩支护不规范、探放水措施不到位、局部通风不良、员工冒险作业等现象发生。三要督促高瓦斯矿井加快建设完善瓦斯抽采系统,强化通风管理和监控系统运维,确保抽采达标和系统可靠。严格执行“三专两探一撤”措施,强化老空水探查与露天矿边坡监测,落实雨季“三防”措施。强制规范使用前探梁等超前支护,严禁空顶作业,加强巷道支护质量检测。严格落实设备定期检修检验制度,确保保护装置安全可靠。四要推动“八条硬措施”硬落实,开展废弃矿洞排查封堵整治和盗采盗挖专项整治,深入推进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对治理措施不落实、冒险生产建设行为依法追责;严厉打击井下采掘工程违法分包和转包行为,加强矿山安全管理。
四、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
面临的安全风险:一是四季度为生产经营旺季,检维修作业增多,特别是涉及动火、受限空间、高处作业等高风险特殊作业安全风险增大。二是秋冬季节风干物燥,危险化学品在生产、搬运、搅拌、溶解、分装、运输过程中因摩擦、滚动、撞击引起静电积聚,导除不畅易引发火灾事故。三是四季度企业为完成年度生产目标,可能出现赶工期、抢进度、超量储存、超能力、超负荷、超常规生产等现象;同时,国庆、中秋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经营进入旺季,安全风险增大。
防范措施及建议:一要强化动火、检维修等危险作业管控,节日期间避免开停车、工艺变更等高风险操作,确需开展的严格提级管理,严禁将存在缺陷的工艺技术盲目投入工业化生产。二要加强节日期间安全风险管控。全面排查涉及易燃易爆、易分解、遇水易发生反应物质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等安全风险隐患,及时治理消除隐患。规范检维修作业、特殊作业、承包商作业等审批手续和现场风险管控,强化现场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三要强化“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监管,深化黑加油点“大扫除”专项整治,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落实油气罐区防雷防静电措施,防范强对流天气、低温雨雪冰冻风险;四要持续推进烟花爆竹仓库对标改造提升,严控批发、零售、运输、燃放环节安全,整治分包转包、超员作业、超量储存、经营超标违禁产品、“下店上宅”零售点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工贸领域
面临的安全风险:一是防范超负荷生产风险。年终岁末,企业赶进度、抢工期、加班加点、促销活动增多等因素影响,经常性满负荷生产,员工疲劳作业极易引发安全事故。二是加强电气火灾防范。秋冬季干燥寒冷,用电量激增,设备线路易发生短路,取暖设备易导致火灾事故。三是秋冬季气温低,作业场所为了保温可能会通风不畅,容易积聚有害气体,导致发生中毒事故。
防范措施及建议:一是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亲自带队全面排查风险隐患,严格防范杜绝重大隐患出现。要及时组织安全警示教育,严禁超负荷生产,严防设备中的金属构件因温差大发生破裂导致泄漏和爆炸事故,坚持“专人专管、定时检查”,经常进行设备的检查、维护、保养工作。二是定期检查更换老旧设备、整修电气线路,做到每日安全巡查,管控动火作业风险,建立健全安全防火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粉尘涉爆场所、易燃物品储存场所的静电,生产设备必须采取有效的接地装置,确保各类静电跨接有效,严防静电聚积引发事故。三是要定期检测空气中的有害气体浓度,若超过限值,及时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在进行清仓或维修作业时,要防止发生物料坍塌、通风不良。部分企业由于停工,污水处理设施也停止使用,污水处理池内会发酵产生硫化氢并聚集,在复工后进行作业或清理时可能会导致中毒。复工前必须检测污水处理设备周边有毒有害气体浓度,若超过限值,必须及时处置后方能作业。
六、工程建设及建筑施工领域
面临的安全风险:一是四季度随着秋冬季节的转换,低温、冰冻、大雾等极端天气多发,施工环境不利情况如作业面湿滑等增多,人员活动受限,机械可能失灵,易导致模板坍塌、触电、高坠、火灾、机械伤害等事故。二是中秋国庆临近,群众性活动频繁,从业人员思想活跃,安全管理容易松懈从而造成施工现场组织不到位,给安全生产带来诸多不确定因素。三是四季度是生产经营旺季,企业赶工期、抢任务、增绩效意愿强烈,人员超强度作业,正常工期和工程养护期被压缩,加之施工活动高峰,建筑起重机械、基坑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脚手架工程等危大工程施工和高处作业、施工用电等危险性作业增多,安全风险增大。
防范措施及建议:一是压紧压实建设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认真开展安全风险摸排辨识,精准实施重大风险管控,落实好用工“实名制”“三件套”“安全日志”等制度,规范施工现场作业流程,督促管理人员履行好法定职责。二是督促在建项目采取有效措施,针对冬季天气、人员思想、具体工况等风险,做好周密计划,科学合理优化施工组织,加强现场管理,严禁超能力超强度施工,强化人员培训教育,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三是深刻汲取9月23日大理州祥云县万花溪水库工程一竖井侧方山体边坡坍塌事件教训,督促建设单位认真履行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严查抢工期、赶进度、冒险作业、野蛮施工等行为。持续加强在建工程项目及周边监测预警及隐患排查,严格落实汛期施工工地安全管理措施,强化督促检查和监管执法,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工程施工事故。
七、燃气领域
面临的安全风险:一是近期台风较多,易发生短时强降雨现象,造成山体滑坡、地面沉降等自然灾害,导致燃气场站和设施损坏,增加燃气泄漏和爆炸风险。二是各地项目建设较多,燃气管道周边项目施工较为频繁,夜间施工情况较多,容易发生第三方施工破坏管道行为,引发燃气泄漏甚至爆炸事故。三是冬季餐饮业和居民用户使用燃气频率增加,违规操作和燃气泄漏风险增大。火锅店等容易出现存放超量瓶装液化气,燃气设备维护和保养不及时,未及时更换老化的燃气软管、调压阀等风险;居民用户存在冬季门窗紧闭,燃气胶管因低温变硬、龟裂等安全隐患,易造成燃气不完全燃烧造成一氧化碳中毒。
防范措施及建议:一要加强对燃气场站、管道等设施设备和周边环境的巡检频次和力度,特别是在恶劣天气期间,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全面细致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安全隐患。落实入户安检和随瓶安检要求,有序推进老化燃气管道更新改造,确保燃气设施安全运行。二要督促建设单位在开工前查明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地下燃气设施相关情况,可能影响燃气设施的安全活动,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告知燃气设施所有者、燃气经营企业,共同制定保护方案,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项目施工时,要有燃气企业人员在场监督,督促燃气企业严格落实管道和设施巡检制度,防范燃气管道被第三方破坏。三要强化餐饮场所隐患排查,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开展自检自查,及时发现和整治违规使用不合格气瓶、调压器、燃气具及可燃气体探测器等问题,确保燃气使用安全。通过多种渠道,如社区宣传、媒体报道、网络平台等,广泛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活动,提高居民和餐饮场所等用户的安全用气意识,普及燃气泄漏应急处置方法,引导用户正确使用燃气设施和器具。
八、消防领域
面临的安全风险:一是秋冬季节交替,天气逐渐转凉,室内生产经营用火、用电增多,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及沿街小单位小场所等,存在违规住人、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规定、违规使用取暖器具、占用消防车通道等问题,一旦发生火灾易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二是四季度气温降低,电动车充电频繁,时常出现把电动车推到室内、楼道内充电等现象,加上私拉电线,极易引发火灾。
防范措施及建议:一是组织对重大活动、车站、人员密集场所等开展监督检查,督促社会单位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及时排查整改火灾隐患,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二是聚焦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院、集贸市场、老旧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动火用电、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锁闭安全出口、消防设施损坏等突出问题。三是针对季节火灾特点,通过微信公众号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督促各单位加强值班值守和防火检查巡查,强化消防安全培训,及时排查整改火灾隐患。四是结合电动自行车全链条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推广楼宇单元门安装电动自行车智能阻止系统,并依托新“三级”消防监管,发动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公安派出所、社区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和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环节安全检查和宣传提示。
九、特种设备领域
面临的安全风险:一是国庆、中秋假期即将到来,涉旅场所可能因游客暴增导致相关特种设备超负荷运行,易引发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旅游观光车辆、电梯等涉旅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二是近期强降雨天气变化,可能引发大风、地质灾害,起重机械、压力容器、油气输送管道、城镇燃气相关特种设备等易受地质灾害、大风低温天气影响出现倾覆、损坏、泄漏,极易引发事故。三是随着年末将近,相关生产活动频繁,在建工程赶工期、抢工时易造成在用起重设备等特种设备因维护保养不及时、日常检查不到位、人员操作不当引发事故。
防范措施及建议:一是督促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景区景点旅游观光车辆运营使用单位及宾馆、酒店等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在用电梯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加强相关设备运行前、后检查,定期维护保养,严防人员“无证上岗”、设备“带病运行”。二是起重机械、压力容器、油气输送管道、城镇燃气等相关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密切关注气候变化,加强设备运行环境巡查检查,达不到运行条件或不能确保安全运行的,一律停止使用。三是着力压实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主体责任、维保单位维保责任,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运用好特种设备风险隐患双重预防机制,严格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全面排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确保特种设备运行安全。
十、民爆领域
面临的安全风险:一是可能存在违反民爆物品企业节假日非必要不生产的规定,在节假日期间违规组织生产。二是民爆物品储存库超量储存民爆物品,可能导致储存的民爆物品发生自燃或爆炸等危险。
防范措施及建议:一是加强民用爆炸物品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培训力度,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关防范措施,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二是严格落实民爆企业节假日非必要不生产规定。认真落实民爆行业主管部门县级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州级每季度至少全覆盖检查一次的规定要求,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的日常检查,加大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防止小隐患演变为大事故。
水利、农业机械、教体、电力等领域,要结合假期及秋冬季特点加强监管,整治风险隐患,严防漏管失控。
各县市、州级有关部门要严格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落实好领导在岗带班、重要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倾向性预警性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分析研判,第一时间报告事故灾害信息,杜绝迟报漏报甚至瞒报。要备足装备物资,强化应急演练,一旦发生事故、灾害或紧急情况,要果断采取措施,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有力有序开展应急处置,全力投入抢险救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