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zwhhlyj/2025-0003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4-1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5〕3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是红河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单位(加挂红河州文物局牌子)。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的文化工作方针政策,研究拟定文化和旅游政策措施,起草文化和旅游政策及规范性文件。统筹规划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拟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体制机制改革。负责全州文化艺术和旅游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中青年文化艺术人才和少数民族文化艺术人才培养,推进文化工作机构与高校合作培养人才,开展文化艺术及旅游人才技能培训。负责全州文化和旅游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协调、落实高层次人才有关服务工作。管理全州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指导全州重点文化设施建设,组织全州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国内市场推广,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发展。指导、管理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州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推进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全州智慧旅游建设。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拟订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指导文物、博物工作。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指导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指导全州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州性、跨区域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指导、管理文化和旅游对外、对港澳台及境内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促销工作,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推动民族文化走出去。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机构设置: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下设办公室、人事科、政策法规科、财务科、艺术科、公共服务科、非物质文化遗产科、文物科(博物馆科)、产业发展科、资源开发科、市场管理科(综合执法监督科)、对外交流与合作科(宣传推广科)共12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下属11个事业单位:州民族文化工作团(州歌舞团)、州博物馆、州图书馆、州文化馆(州艺术创作研究中心)、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州文物管理所、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州文化和旅游教育中心、州旅游服务质量服务中心、州文化和旅游信息中心、红河书院。其中独立核算的事业单位8个。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及直属单位2024年年末实有在职人员329人(行政4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8人,非参公事业人员276人),离休1人。
3.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情况
今年以来,州文旅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全国全省旅游发展大会精神,围绕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省文旅厅安排部署和州委“337”工作思路,深挖“梯田魂、古城韵、福地行、异域风、红色情”5座文旅“富矿”,加快建设“跨境旅游先行区、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旅游高质量发展试点区”,打造“云南旅游新方向”,不断提升“红河最云南”IP影响力,持续擦亮“云上梯田·梦想红河”品牌,加快推动红河旅游高质量转型升级,奋力开创文化强州新局面。2024年全州共接待国内外旅游者9034.23万人次,旅游总花费首次突破1105亿元。
(1)强化党建引领,凝聚高质量发展强大合力。一是持续推进政治机关建设。深化“红心向党 文旅同行”党建品牌建设,扎实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截至11月,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9次。二是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风险50次,开展维护国家政治领域安全和防邪教斗争形势风险评估12次,及时有效处理网络舆情风险预警5次。三是不断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强化廉洁文化学习教育,截至11月开展警示教育活动9次,创作及宣传清廉主题文艺作品4个。四是助力新一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做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展陈工作,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黄丝带帮教、“4·23”国际读书日等系列活动20余个。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景区”工作,在导游词中融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2)依托项目带动,文旅业态持续“上新”。一是推进文旅项目建设。重点实施了元阳县世界文化遗产哈尼梯田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项目、建水临安路旅游基础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等一批文旅项目建设。1—11月,全州文旅行业领域投资完成47.69亿元,同比增长61.8%。二是打造文旅新业态。全力推进旅游与文化、产业、科技等创新发展,大力促进“旅游+”全产业链发展,2024年15家企业被认定为省级新业态企业。
(3)聚焦典型引路,文旅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一是品牌建设“出圈”“出彩”。红河州入选中国最具潜力文旅城市,元阳县阿者科村入选联合国世界旅游组织“最佳旅游乡村”,建水县、弥勒市入选2024中国县域旅游综合竞争力百强县,蒙自市进入“中国县域旅游发展潜力百强县”。“云南·舌上临安 食在建水”“齐聚梯田边 欢庆开秧门”等线路入选精品线路。弥勒市西三镇可邑村等7个行政村公示为第一批云南省金牌旅游村。二是“红河最云南”IP越发响亮。马缨花挑战赛、巅峰赛全网浏览量突破3.5亿次,受邀参加首届中国新疆民间艺术季和2024年全国秋季旅游宣传推广活动。马缨花成为“最云南”引爆点,跳红大江南北、跳到世界各地。持续举办中越跨国春晚暨边民大联欢活动和中越(红河)边境经济贸易旅游交易会,其间红河州文旅产业链共签订备忘录、战略性合作框架协议10个,累计签约金额达14.05亿元,在长街宴活动期间隆重推出红河文旅宣传歌曲《哈尼公主》,播放量达到了4330万次,打响“红河最云南”IP。
(4)聚力文化惠民,公共文化服务不断优化。一是文化供给活力满满。统筹安排资金935万元,启动实施15个公共文化场馆的提升改造工程和60个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提质增效。二是文化活动丰富多彩。组织“遇见建水 相会西庄”2024年全国“四季村晚”(夏季)示范展演、云南省首届“云南民歌大家唱”主场活动、云南省2024年“5·19中国旅游日”主会场活动和2024年云南省第三届原创舞蹈展演等活动,完成惠民演出活动900余场,观众人数达100万余人。三是文化精品硕果累累。举办全州第三届群众文化“白鹇奖”文艺汇演活动,《马缨花》《云上梯田》等7个作品获得“彩云奖”,创历史最好成绩。四是文化服务温暖民心。开展夜间文艺演出活动385场,惠及群众及游客22.7万余人。
(5)坚持守正创新,历史文脉赓续传承。一是文物保护利用持续加强。2024年争取文物保护、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经费1266.07万元,做好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文物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二是文物普查工作稳步推进。下发《红河州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宣传工作方案》,有序推进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复查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1950处,已调查新发现文物132处。三是文博展览活动有声有色。开展“5·18”国际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宣传展览活动58个。其中,“大山之子—云南哈尼族服饰展”在上海市历史博物馆展出,接待观众50余万人次。四是非遗保护活态传承。红河州11件非遗作品入选2023年云南省第二届“非遗伴手礼”。建水、石屏、红河三个县的非遗进校园案例入选全省“非遗进校园”优秀实践案例。建水县“食香陶韵,建水非遗体验之旅”上榜云南省十大非遗旅游线路。新增150名省、州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0个州级非遗工坊。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被国家文化和旅游部表彰为2023年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先进集体。五是哈尼梯田传统文化保护传承进一步加强。印发实施《红河哈尼梯田传统文化保护传承补贴办法(试行)》。
(6)做好“旅游+”文章,文旅产业蒸蒸日上。一是持续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弥勒美憬阁酒店、康藤·红河谷帐篷营地酒店、元阳多依树酒店等200余家高品质酒店26家等级民宿客栈建成使用,其中建水楸野民宿被评为全国甲级旅游民宿。1—11月全州限额上住宿业企业122家,营业收入9.82亿元,增长15.4%,全省排名第1位,新纳规升规升限企业数7家。1—11月规模以上娱乐业企业7家,营业收入1.89亿元,增速为34.6%。二是着力打造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开发弥勒可邑小镇、屏边康藤帐篷酒店、哈尼梯田研学等高品质度假旅居和休闲体验产品;推出“冬游红河——梯田云海摄影之旅”“金平蝴蝶谷生态旅游”等十条乡村旅游线路。三是大力推进跨境旅游加快发展。用好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打造4条入境旅游精品线路,持续扩大中越“两国六目的地”黄金旅游线路推介成果。河口口岸免税店正式营业,建水县、弥勒市等地成为越南游客的打卡地。截至12月10日,河口口岸出入境团队游客数达36.8万人次。四是持续推进智慧旅游发展。全州20个4A级旅游景区均实现5G深度覆盖,元阳哈尼梯田智慧旅游立体化监测系统入选文旅部、工信部2024年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优秀案例。
(7)优化营商环境,文旅市场平稳有序。一是市场整治和服务创优协同推进。持续推进旅游市场秩序整治,聚焦“不合理低价游”、强制购物消费等问题,强化联合执法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指导建水县开展好文化和旅游部市场信用经济发展试点工作。二是安全监督持续加强。扎实开展全州文旅行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在春节、五一、国庆节等重点时段,加强隐患排查和督导检查,全州文化旅游市场健康平稳运行。三是文旅市场监管持续规范。统筹加强景区景点、宾馆酒店、娱乐场所等领域市场监管,大力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持续推进“扫黄打非”工作,织牢保护未成年人的“安全网”。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部门工作任务:全面落实全省、全州旅游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乘势抢先机、拼出新突破,奋力推动红河州文旅高质量发展。
1.坚持党建引领,强化思想和组织保障。
2.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旅游承载力。
3.强化业态产品培育,提升文旅吸引力。
4.加快市场主体培育,提升竞争力。
5.强化文旅融合,提升感染力。
6.聚焦品牌形象,提升影响力。
7.聚焦服务品质,提升美誉度。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4年度州文化和旅游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在预算基础上,结合2024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按照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动态调整的原则及2024年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编定绩效目标。我局按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编定整体绩效指标28个,其中,数量指标17个、质量指标4个、时效指标2个、经济效益指标1个、社会效益指标1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3个。同时分别编制30个项目的绩效指标。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我局及时按要求组织开展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4个方面:
1.加强领导,确保绩效工作组织保障。为及时开展2024年绩效管理工作并抓紧抓实,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业务科室为成员的绩效评价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财务科负责绩效管理的具体工作。
2.加强制度建设,确保绩效工作有序开展。组织编制了《红河州文旅局内部控制体系管理文件》,文件包含了《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绩效跟踪监控管理办法》《重大新增项目事前绩效评估管理办法》,同时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及《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预算管理绩效实施办法》《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试行办法》《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操作细则》等制度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3.确定绩效指标,强化绩效目标编审监控运行。
(1)强化绩效目标编审。2024年度,州文化和旅游局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时,根据预算基础,结合2024年度工作计划及重点工作任务,按照科学合理、细化量化、可比可测、动态调整的原则及2024年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确定绩效目标。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4〕15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自有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4〕16号)及《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及下达绩效公用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红财绩发〔2024〕4号)下达的预算资金,我局按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编定整体绩效指标28个,其中数量指标17个、质量指标4个、时效指标2个、经济效益指标1个、社会效益指标1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3个。同时分别编制30个项目的绩效指标。
(2)依据绩效指标,全面实施绩效运行监控。为加强绩效目标完成,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绩效目标的全面运行监控。分别于1—6月、1—9月对机关及独立核算事业单位进行绩效目标运行完成情况监控。
4.绩效考核情况。11月底完成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考核自查自评工作,按照财政绩效下发的考评细则及考评指标,我局进行自评,自评分为101.2分。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4〕15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州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自有资金支出预算的通知》(红财预发〔2024〕16号)文件,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部门预算收入支出批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初预算收入 | 年初预算支出 |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6,586.51 | 基本支出 | 6,210.29 |
单位资金收入 | 263.57 | 项目支出 | 781.41 |
上年结余结转 | 141.62 | ||
小计 | 6,991.70 | 小计 | 6,991.70 |
基本支出安排预算为6,210.2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46.4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37.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2.50万元,其他支出4.31万元。
项目支出安排预算为781.41万元,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对口交流协作支持资金项目(单位自有资金)重复建立项目库2次(年初结转结余项目资金0.62万元,新建项目库资金3.27万元),年中调整新增红河州文化产业发展中心新0.34万元。详细情况如下:
(1)文化旅游发展专项经费40.29万元;
(2)全州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州级配套补助资金40.65万元;
(3)(单位资金)非遗传承保护利用专项经费10.00万元;
(4)博物馆纪念馆逐步免费开放补助资金3.60万元;
(5)州级传承人补助经费及医疗健康检查经费113.68万元;
(6)(单位资金)收支专用账户单位自有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资金1.00万元(州本级);
(7)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经费10.00万元;
(8)红河州图书馆运转及图书购置经费20.00万元;
(9)红河州图书馆州级免费开放补助经费3.00万元;
(10)(单位资金)红河州图书馆云岭大讲堂项目经费0.80万元;
(11)红河州文化馆州级免费开放补助经费3.00万元;
(12)红河州老年诗书画协会补助资金10.00万元;
(13)红河州松柏艺术团活动专项经费10.00万元;
(14)(单位资金)收支专用账户中单位自有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资金1.00万元(红河州文化馆);
(15)(单位资金)群众文化活动补助单位自有资金50.00万元;
(16)(单位资金)云上之和云南哈尼族服饰展经费20.00万元;
(17)州博物馆购置经费20.00万元;
(18)博物馆免费开放经费12.00万元;
(19)(单位资金)非遗保护经费20.00万元;
(20)(单位资金)收支专用账户单位自有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资金0.50万元(红河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1)(单位资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对口交流协作支持资金3.27万元;
(22)州级文物保护单位修缮经费10.00万元;
(23)文物考古项目单位自有资金经费150.00万元;
(24)(单位资金)2022年云南省作品创作扶持经费2.00万元;
(25)下乡演出经费80.00万元;
(26)(单位资金)收支专用账户存款利息资金5.00万元(红河州民族文化工作团);
(27)执收部门成本专项补助工作经费0.34万元(新增);
(28)(单位资金)音乐剧《桂兮梅兮》创作经费140.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29)(单位资金)入围全国第十九届“群星奖”决赛作品《马缨花》基层惠民演出补贴经费1.0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30)(单位自有资金)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对口交流协作支持资金0.6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2.整体收支情况
2024年,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决算收入8,292.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00.09万元,其他收入26.05万元,年初结转结余资金166.44万元。决算支出8,116.63万元,年末结转结余资金175.95万元,决算支出中按经济分类支出如下:工资福利支出5,964.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04.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8.56万元,资本性支出168.99万元。决算支出中按支出性质分类如下:基本支出6,436.42万元,项目支出1,680.21万元。
3.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度收入决算数是8,292.58万元,支出决算数是8,116.63万元,执行率为97.88%。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
2024年全年完成巩固4A级智慧景区建设20个(指标值为>=20个);30天无理由退货件数24件(指标值为<=100件);创建文化旅游夜间消费集聚区1个(指标值为>=1个);创建4A级旅游景区2个(指标值为>=1个);创建3A级旅游景区6个(指标值为>=2个);文旅宣传推广22次(指标值为>=2次);综合检查(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等)4次(指标值为>=4次);等级旅游民宿评定2次,已上报14家(指标值为>=2次);国家级、省级文明旅游示范单位评定已上报5家,还未公布结果(指标值为>=1次);创建云南省最美乡愁旅游地0次(指标值为>=2个,因省厅未开展此项目);州级图书馆文化馆全年免费开放天数>245天(指标值为>245天);征集民族文物和历史文物的件数164件(指标值为>=15台件、套);州级博物馆年开放天数>240天(指标值为>=240天);红河州级文物保护单位抢救修缮项目1处(指标值为>=1处);演出场次>80场(指标值为>=80场/年);州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人数225人(指标值为=384人);组织州级非遗传承人医疗健康体检218人(指标值为=384人);州级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时长>=256小时/月(指标值为>=256小时/月);州级文化馆免费开放时长>=196小时/月(指标值为>=196小时/月);下乡演出参演人次>=2000人次/年(指标值为>=2000人次/年);下乡演出时长>=90分钟场(指标值为>=90分钟场);9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78.34%(指标值为9月30日前≥80%);11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1.17%(指标值为11月30日前≥95%)。
2.效益指标
完成文化旅游固定资产投资51亿元(指标值为>=38亿元),州级图书馆文化馆参观人数增长率>=5%(指标值为>=5%)。
3.满意度指标
免费开放服务对象满意度>=85%(指标值为>=85%),下乡演出观众满意度≥90%(指标值为≥90%),州级非遗传承人满意度>=85%(指标值为>=85%)。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因省厅削减指标、部分项目资金下达时间晚、部分项目资金未下达、财政资金紧张等原因,导致部分绩效目标未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1)创建云南省金牌旅游村0个,未达到年度指标值≥2个,未达到原因为省厅削减指标;
(2)州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人数225人,组织州级非遗传承人医疗健康体检218人,未达到年度指标值384人,未达到原因为资金下达县级财政后,财政一体化平台出账系统监管,没有通过审核被退回(绿春、泸西封账);
(3)9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78.34%,未达到指标值≥80%);11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1.17%,未达到指标值≥95%),未达到原因为部分项目经费未下达或经费下达时间晚。
三、绩效自评结论
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5〕3号)文件要求,我单位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对2024年度财政预算资金进行整体绩效评价,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对预算资金支出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我单位对财政专项资金按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统一支付、严格把关的原则进行管理。严格执行预算,规范了资金审批和支付程序,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单位自评得分93.96分,评价等级为“优”。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投入情况分析(评价分15分,自评得分15分)
部门整体支出设有整体绩效目标;目标设定依据充分符合客观要求;目标清晰、细化;目标可衡量,符合评分标准。项目支出均设有绩效目标;目标科学合理、明确、细化、量化,符合评分标准。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衔接紧密、依据充分、数据详实、结构细化,符合评分标准。基本支出保障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其它完成部门职能任务所必需的支出无缺口;不存在预算编制时就考虑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符合评分标准。我单位无重点支出,重点支出保障率达到评分标准。
(二)过程情况分析(评价分20分,自评得分17分)
我单位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面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我单位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和减税降费要求,预算资金使用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我单位制定了涉及单位层面、预算业务、收支业务、采购业务、资产业务、建设业务、合同业务、内控管理多个层面,包含“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关键岗位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信息化建设管理办法、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预算管理制度、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绩效跟踪监控管理办法、收入管理制度等共计21个制度的《红河州文旅局内部控制体系文件》,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基本符合国家财经法规、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预算管理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基本真实、完整、准确,项目组织管理情况较好。同时严格按照预决算信息公开要求,通过红河州人民政府公开网站及时将部门预算、决算信息予以公布,信息真实、完整。资产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进行,同时建立了本单位的资产管理规定,制度完善;资产保存完整,资产账务管理合规,账实相符,固定资产利用率高。由于部分项目经费下达时间晚、部分项目经费未下达等原因,9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78.34%;11月30日前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91.17%。,均未完成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要求;结转结余变动率=(1759541.49-1664390.3)/1664390.3*100%=5.71%,结转结余变动率未达到评价要求。评价分20分,自评得分17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评价分35分,自评得分31.96分)
1.数量指标
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共有23个产出绩效指标,完成18个,完成率78.26%。评价分35分,自评得分31.96分。绩效目标的完成,有助于深挖“梯田魂、古城韵、福地行、异域风、红色情” 5座文旅“富矿”,加快建设“跨境旅游先行区、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旅游高质量发展试点区”,打造“云南旅游新方向”,不断提升“红河最云南”IP影响力,持续擦亮“云上梯田·梦想红河”品牌,加快推动红河旅游高质量转型升级,奋力开创文化强州新局面。为努力实现红河文化旅游业高质量、高效益、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定位红河文化和旅游发展方向,立足云南战略红河定位,围绕打好世界一流“健康生活目的地牌”,建设文旅深度融合示范区战略部署,通过思路理念创新、项目业态创新、发展模式创新与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提升产业能级、完善设施配套、扩大市场消费、改善服务质量、强化保障措施,促进全州旅游文化产业转型升级与跨越发展,走出一条国际化、高端化、特色化、智慧化的文旅深度融合发展之路,努力把红河打造成国内外知名旅游地,实现旅游文化强州的目标。
(四)效果情况分析(评价分30分,自评得分30分)
项目效果情况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满意度等5个指标,全部完成,完成率达100%,我局履职效益达到预期。项目有效促进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促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有效丰富了基层群众文化生活,文化市场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文化执法队伍执法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部分指标未完成。主要原因为省厅削减指标、部分项目资金下达时间晚、部分项目资金未下达、财政资金紧张等。
2.绩效目标管理体系有待完善。绩效目标的分解及设置还不够细致,评价指标体系个性指标还不够突出,需要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树立绩效理念。通过设定明确可衡量的绩效目标,更清楚地了解资金支出所要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根据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预算绩效管理指标跟踪预算的执行情况,以“细”为起点,做到细致入微,定期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准确做好各项资金测算,合理安排收支预算,逐步形成以结果为导向的管理理念。
2.积极向财政争取资金,加快资金支付进度。年终时,资金支付进度达到90%以上。做好项目支出“双监控”工作,对下拨到县市的项目资金进行跟踪,发现问题要求及时整改。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健全组织机构,加强资金监督管理。
为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和激励作用,确保年内各项目标任务实现,我局专门成立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财政资金落实、使用情况、项目管理、财务管理以及所取得的效益等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增强资金使用效益。
(二)强化预算管理,确保预算有效执行。
强化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各项财务制度,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不随意改变资金用途、扩大项目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确保各项支出严格控制在预算之内,切实做到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不超预算支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三)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
逐步建立以绩效目标实现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改进预算管理,规范工作流程,优化资源配置,控制节约成本,覆盖财政性资金,健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四)建立行业绩效指标体系。
根据行业特点,结合业务工作需要,搭建起红河州市场监管整体支出预算指标体系和市场监管部门特定的普遍适用的个性项目绩效指标体系,实现预算绩效指标的规范管理。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附件:1.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5年4月11日
附件【附件1: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