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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zswj/2025-0003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商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12-16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商务局关于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州统筹项目征集的通知

州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工商信(商务)局、各企业: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支持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的通知》(财办建〔2022〕18号)、《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和资金管理的通知》(云商市建〔2025〕16号)等文件精神,有序推进全州县域商业建设行动,结合工作实际,红河州商务局拟开展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州统筹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标准

(一)项目支持对象

项目支持对象原则上应为法人企业,鼓励支持县域龙头商贸流通企业。乡镇人民政府直接投资实施的具有公益属性的彩云市集、农集贸市场建设改造项目,乡镇人民政府可作为支持对象。

(二)支持方式

中央补助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对已实施完成并验收的项目进行事后奖补。在建项目可阶段性验收后予以支持。未验收的项目内容不得拨付补助资金。

(三)支持方向和支持内容

1. 2025年度全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聚焦打造彩云市集和“一县一品”,支持企业主体实施符合财办建〔2022〕18号文件明确的支持方向、支持内容的示范项目。

2. 在符合财办建〔2022〕18号文件明确的支持方向、支持内容前提下,各地还可围绕市场主体培育遴选支持以下项目:

(1)支持农产品上行项目,打造一县一特色云品。支持项目服务于当地特色优质农产品对外销售,对当地农民增收有明显带动作用。支持内容以产地商品化处理设施为主,涵盖但不限于产地采收、预冷、分选、烘干、清洗、包装、配送等农产品初加工和流通销售方面的设施设备。

(2)支持乡镇商贸中心项目,打造一县一特色餐饮。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建设改造乡镇商贸服务中心(包括大中型商超、农集贸市场),拓展餐饮、休闲、娱乐等消费新业态新场景,形成本地商业集聚区。支持企业完善冷藏、加工、配送等设施,配置与现场加工相适应的加工设备,以及消防、公共卫生、停车场等设施。

(3)支持丰富消费市场项目,打造一县一特色街区。支持商贸流通企业建设商业街区,形成区域商贸中心。支持街区统一招牌、标识、装修风格,配置与商品相匹配的陈列设施,配置结算设备、电子监控等设备,配置游乐、餐饮、健身器材、电玩、影院等休闲娱乐设施设备,以及仓储、分拣、物流配送设施设备等。

(4)支持物流快递配送项目,打造一县一特色电商。支持项目服务于农村电商快递物流配送,有助于提高电商快递配送效率和增强特色云品的电商销售服务能力。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主要支持配备自动分拣线、立体货架、新能源配送车等;乡镇快递物流配送站点主要支持智能取件终端、仓库货架、小型配送工具等设施设备。

(5)支持培育市场主体项目,打造一县一特色酒店民宿。支持知名住宿、餐饮等品牌服务企业发展完善电子商务、连锁化经营的设施设备,创新订餐、订房、团购、外卖、配送等经营模式,积极发展美容美发、家政服务、养老托育、小修小补等便民服务,丰富消费业态,推动企业做优做强。

(6)支持家电家具回收项目,促进消费品以旧换新。落实《商务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支持家电等耐用消费品以旧换新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4〕322号)文件精神,支持商贸流通企业以县城、乡镇为重点,改造提升废旧家电家具回收等服务网点,建设分拣中心,完善回收和处理的设施设备,畅通家电等产品更新消费循环。

以上支持项目投资额核定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其中应有不少于30%的投资额在2024年1月1日后产生。支持项目的投资额,仅指该项目符合县域商业建设行动支持方向的投资额部分。除乡镇农集贸市场项目外,县域商业“以奖代补”补助资金均不计入投资额。项目投资额须有票据等相应支持资料,投资额不包括土地购置、土建、办公楼、宿舍、食堂等投入,以及办公经费、人员经费、租金、购置厂房、技术服务等开支。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19日17:00结束。

三、征集流程

项目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征集,实施主体自愿申报。申报流程如下:

(一)实施主体申报。符合要求的项目,由项目实施主体向县市商务主管部门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县级初审。县市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确保推荐申报的项目符合支持方向、条件和要求。有条件的应进行项目现场查验,确保申报项目真实存在,把好申报质量第一关。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荐上报州商务局。

(三)州级审核。州商务局对县市上报项目进行审核,严格核实申报项目是否符合支持项目类型、是否享受或正在申报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是否符合项目实施期限等,不符合支持条件的,不予支持。

四、联系方式

州商务局市场消费促进科,联系电话:0873-3716071,邮箱:hhsclt@126.com。

附件: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申报书

红河州商务局

2025年12月16日


附件【附件:2025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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