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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zslj/2025-0003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水利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6-27
  • 时效性: 有效

异龙湖管理局2024年度异龙湖湖内植物残体、残渣清理工程二期 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湖泊革命”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云发〔2021〕22 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九大高原湖泊“三区”管控的指导意见》(云政发〔2022〕25 号),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起着极其重要的支撑作用,九大高原湖泊保护治理,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治理的重中之重。本项目属于《云南省异龙湖“一湖一策”保护治理行动方案(2021—2025 年)》中规划实施项目之一,行动方案制定措施内容包残体和残渣清理,实施期限为2021—2025年。

项目的实施可以削减异龙湖内源污染负荷,改善湖内水生态。同时,打捞清理上岸的植物残体及腐殖质可就近用于土地改良,减少了流域化肥用量,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好打赢异龙湖脱劣攻坚战的有效措施,是贯彻落实省委“三治一改善”治湖工作要求的重要抓手。

异龙湖湖内植物残体、残渣清理工程二期主要内容是:1.植物残体的打捞、暂存,打捞残体面积4000亩,共打捞水生植物残体约50000t;2.残渣的清理、脱水干化、余水处理、残渣处置;清理残渣面积1205万平方米,清理残渣约358.4万立方米;3.临时干化场地建设,面积133.4万平方米。

项目于2023年4月28日取得发改批复(石发改〔2023〕31号),残体打捞部分于2023年9月22日签订异龙湖湖内植物残体、残渣清理工程二期-植物残体打捞合同开始施工;残渣清理部分于2024年1月16日签订异龙湖湖内植物残体、残渣清理工程二期-残渣清理第一标段合同开始施工。目前两个合同的建设内容均已完成。

异龙湖湖内植物残体、残渣清理工程二期项目取得州级异龙湖保护治理项目资金红财农发〔2024〕5号1100万元,现已支付940.28万元(其中异龙湖管理局支付建设费820.97万元、异龙镇支付干化场地租赁费119.31万元),未支付159.72万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

清理异龙湖内植物残体、残渣,削减异龙湖内源污染负荷,改善湖内水生态。

(三)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1.项目法人制执行情况。为保证工程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异龙湖管理局为异龙湖湖内植物残体、残渣清理工程二期实施单位,具体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工作。2.项目招投标制执行情况。异龙湖湖内植物残体、残渣清理工程二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施工单位。3.制度建设情况。制定《异龙湖管理局财产管理制度》《异龙湖管理局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制度》《异龙湖管理局工程项目管理制度》《异龙湖管理局工程招标管理制度》《异龙湖管理局合同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对项目资金支出严格分类,按照专款专用原则使用资金,严格执行各项报销制度,经手、证明、验收人签字,财务审核、领导审批后,才可进行报账,资金使用合规、会计信息真实、完整、及时。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对象和范围

本次对红河州财政局的下达资金的绩效评价以决策、过程、产出、效果为链条,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效益方面分析2024年度资金及工作安排是否体现了财政支出资金目标,综合衡量异龙湖管理局2024年度的异龙湖湖内植物残体、残渣清理工程二期情况以及项目预算资金使用效果。

(二)绩效评价原则、依据(相关政策依据是否在有效期内等)、评价指标体系(附表说明)、评价方法、评价标准、评价抽样等。

(1)本次绩效评价依据主要是:

1.《财政部关于印发<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预〔2011〕285号);

2.《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云财绩〔2013〕46号);

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

4.《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云发〔2019〕11号);

5.《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云财绩〔2020〕11号);

6.红河州财政局、红河州监察局印发的《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红财绩〔2012〕5号);

7.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5〕3号);

(2)绩效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

遵循科学规范、公正公开、分级分类、绩效相关原则,采用比较法,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办法。评价指标体系详见绩效评价评分表。

(三)绩效评价工作过程

为使绩效再评价工作顺利开展,由局办公室牵头,联合成立绩效评价工作组,负责绩效评价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实施。

1.前期准备。一是组织学习绩效评价工作文件,二是研究设计了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及工作方案。

2.组织实施。一是成立项目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异龙湖管理局依据异龙湖管理局2024年异龙湖湖内植物残体、残渣清理工程二期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自查和自评。

3.分析评价。收集、整理异龙湖管理局2024年异龙湖湖内植物残体、残渣清理工程二期绩效评价所需资料,核实评价基础数据,结合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的工作进行分析评价,形成绩效自评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附相关自评表)

(一)绩效评价综合结论

通过项目实施,发挥了资金的带动和示范作用,较好地推动了异龙湖管理局2024年度异龙湖湖内植物残体、残渣清理工程二期工作的开展。异龙湖是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之一,是石屏人民的母亲湖,项目的实施通过对湖内植物残体、残渣的清理,有效的削减了异龙湖内源污染负荷,改善了湖内水生态,生态效益显著。该项目异龙湖管理局自评得分98分,自评等级为“优”。

(二)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残渣清理第一标段和植物残体打捞已完工验收,共清理草渣及腐殖质29.36万立方米,打捞水生植物残体4000亩,绩效目标已实现。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分析

本项目属于《云南省异龙湖“一湖一策”保护治理行动方案(2021-2025 年)》中规划实施项目之一。委托第三方编制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异龙湖湖内植物残体、残渣清理工程二期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23年3月8日由州异龙湖“湖泊革命”攻坚战指挥部组织专家进行了技术咨询,2023年4月14日通过发改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2023年4月28日取得发改批复(石发改〔2023〕31号);异龙湖湖内植物残体、残渣清理工程二期环境影响报告书于2024年1月30日通过州生态环境工程管理中心组织专家评估,2024年3月15日取得环评批复(红环审〔2024〕10 号)。

(二)项目过程情况分析

2023年9月1日完成植物残体打捞招投标,2023年9月22日签订异龙湖湖内植物残体、残渣清理工程二期-植物残体打捞合同,于2024年11月15日完工;2023年1月10日完成残渣清理一标段招投标,2024年1月16日签订异龙湖湖内植物残体、残渣清理工程二期-残渣清理合同,于2023年9月13日完工。

(三)项目产出情况分析

清理草渣及腐殖质29.36万立方米,打捞水生植物残体4000亩。

(四)项目效益情况分析

减小内源污染、提升区域水质。项目的实施将减小湖泊内源性污染,对异龙湖湖区、湿地进行水生植物残体打捞和湖底腐殖质进行清理,减少了水生植物枯萎腐烂对水体造成的污染,为底栖生物栖息地提供条件,使水质不再受到底泥污染物释放的困扰,为异龙湖水质恢复创造条件,有效促进了湖泊大型水生生态系统的恢复。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严格执行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和项目建设四项制度;二是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规定支付项目资金;三是做好项目运行维护,确保项目效益正常发挥。

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七、有关建议

建立绩效管理体系。结合部门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项目绩效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完善绩效目标指标体系,并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将指标进一步细化和量化,真实全面的反映项目实施应达到的绩效目标。成立绩效自评组织机构,在项目建设完成之后,及时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严格按照自评要求,全面客观的评价项目绩效情况。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附件:异龙湖管理局2024年度异龙湖湖内植物残体、残渣清理工程二期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异龙湖管理局

2025年2月14日




附件【异龙湖管理局2024年度异龙湖湖内植物残体、残渣清理工程二期项目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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