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
- 索引号: zzfhcxjsj/2024-0003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2-1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红河州妇幼保健院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红河州妇幼保健院: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红河州妇幼保健院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红妇幼院发〔2024〕48号)、《红河州妇幼保健院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等资料已收悉。经审查,红河州妇幼保健院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已办理《红河州发改委关于红河州妇幼保健院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红发改社会〔2023〕321号)、《蒙自市自然资源局关于红河州妇幼保健院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不需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手续,由智图勘察设计(云南)有限公司编制的《红河州妇幼保健院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内容和深度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住建部2016年版)的相关要求,采用的技术方案可行,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现将主要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308-532500-04-01-713655
二、项目建设单位、地点、规模及内容
(一)建设单位:红河州妇幼保健院。
(二)建设地点:红河州妇幼保健院妇幼保健中心一楼。
(三)建设规模及内容:
该项目改造总面积3723平方米,设置托育服务用房2273平方米、儿童早期发展业务用房1450平方米,共139个婴幼儿托位,室外活动场地 726.81㎡。改造内容包括拆除工程、改造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弱电智能化工程,并购置相关设施设备。
三、概算投资
该项目概算总投资1858.8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713.55万元,占总投资的92.18%;其他费用108.85万元,占总投资的5.86%;预备费36.49万元,占总投资的1.96%。
资金来源: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不足部分多渠道筹集。
四、工程标准
该工程标准应遵循安全可靠、管理方便、土建经济适用的原则。
五、下阶段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开展施工图设计,该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合格后方可使用。建设单位在工程施工前,应完成各职能部门相关行政许可手续,尽快落实建设条件,加强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按期建成投入使用。
红河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