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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管理信息

  • 索引号: zmzj/2025-0003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民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8-25
  • 时效性: 有效

关于开展全省第二届集体婚礼活动的通知

各州(市)民政局、法院、党委宣传部(党委文明办)、司法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和旅游局、工会、共青团、妇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省委、省政府倡导婚育新风工作要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婚姻文化,倡导健康、文明、节俭婚俗新风,提升婚姻当事人幸福感、获得感,省民政厅、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委宣传部(省委文明办)、省司法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决定联合开展第二届全省集体婚礼系列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8月29日(农历七月初七“七夕节”)。

二、活动主题及内容

活动主题:“云尚有礼·彩云之恋—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

活动内容:全省16个州(市)在“七夕”当天同步举办集体婚礼活动。活动在大理州设主会场,其余州(市)依托公园式婚姻登记服务点分别设1个二级分会场。

活动当天,各民族自治州要结合本州主要民族婚俗特点开展活动,非民族自治地区的活动原则上以中式婚礼(婚俗)为主。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州(市)民政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加强协调统筹。要主动对接有关单位,充分整合各部门资源,为活动开展提供有力保障。要统筹做好当地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收集好活动图片、视频等相关资料。活动现场要通过发布倡议书、发放宣传页等方式,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开展婚俗改革倡导宣传,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发挥传统节日思想熏陶和文化教育功能,引导群众崇尚婚俗新风、共建和谐家庭。

(二)部门协同,形成合力。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和年度工作安排,积极指导并参与活动开展。党委宣传部(党委文明办)要积极开展文明新风宣传引导,倡树文明婚嫁新风,各级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配套开展婚育新风文明实践活动,同时联合农业农村、民政、妇联等部门加强宣传引导,倡导抵制高额彩礼、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文旅部门要结合当地旅游资源优势,支持活动的举办,提高活动知名度和影响力。法院、司法部门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等做好普法宣传,有条件的地方还可以发放法律法规“大礼包”的形式开展宣传,提高知晓度。工会、共青团、妇联要主动参与活动策划和实施,利用各自组织优势,整合社会资源,为集体婚礼提供场地、设施、人员等支持。

(三)突出主题,丰富形式。主会场要加强统筹协调,通过联动方式展现各分会场活动情况。各地要因地制宜,突出集体婚礼活动主题,结合当地实际开展传统婚俗展示、婚前辅导、家风家教课堂等其他活动,将优秀传统文化融入新时代文明实践集体婚礼,引导当事人增强婚姻登记的神圣感和幸福感,增强对婚姻家庭的责任感。少数民族聚居地,要充分挖掘发扬民族特色,着重展现我省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独特魅力。

(四)提升服务,优化体验。各地各部门要努力提升服务质量,紧贴群众需求,提前谋划,认真研究制定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注重活动实效和安全,不搞形式主义。积极争取社会公益力量支持和参与,为新人提供服装、化妆、拍照等服务,活动全程不得向参与新人收取任何费用。针对“七夕”婚姻登记人数多、需求多样化的实际,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满足新人的办证需求,避免因服务不周造成信访投诉或负面舆情。

云南省民政厅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 云南省司法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 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

云南省总工会 共青团云南省委

云南省妇女联合会

2025年7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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