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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绩效管理

  • 索引号: hhzmzzjswwyh/2025-0001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4-1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开展2025年州级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红财绩发〔2025〕3号)文件要求和安排,州民族宗教委对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现将绩效自评结果报告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主要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州委、州政府的决策部署;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联系民族自治县,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宗教事务条例》的贯彻落实。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政策建议。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配合处理涉及民族和宗教方面的重大事项、突发事件,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5)参与拟定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实施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6)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帮扶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有关工作。

(7)参与拟定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

(8)负责组织指导民族宗教法律法规、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宗教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城市民族宗教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关系、宗教关系;指导散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指导民族自治地方有关庆典活动。

(9)研究提出少数民族文化繁荣发展的特殊政策措施;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组织做好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抢救保护、弘扬传承以及少数民族文化精品打造;承办少数民族及宗教领域文化、体育大型活动。

(10)研究提出民族教育改革发展中的特殊政策建议,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规划等工作。

(11)负责拟定示范州创建规划,督促检查规划实施情况;负责指导、考核、总结示范州创建工作。

(12)负责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指导朝觐工作,负责朝觐事务管理;承担宗教事务行政执法监管工作。

(13)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

(14)组织协调民族和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国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15)指导县市民族宗教工作,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做好代表人士生活、学习等各项管理工作。

(16)承办红河州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是红河州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归口州委统一战线工作部领导。机关行政编制37名,设8个内设机构和红河州民族宗教工作队、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人事科)。8个内设机构: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监督检查科、经济发展科、文化教育科、宗教业务一科、宗教业务二科(朝觐事务办公室)、示范创建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建设科)。

下属两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红河州民族研究所和红河州伊斯兰教协会。

(二)当年部门履职总体目标、工作任务

1.强化宣传教育,推动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建设更加深入人心。深入实施“党的光辉照边疆、边疆人民心向党”教育实践,组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边关行”实践活动。组织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民族节庆活动工作,持续推进《新时代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爱国公约》签约活动。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为平台,举办论坛、讲座、交流、会展、展演等各类活动。组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讲团,组织开展好省州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活动月、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宣传月系列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品。实施以党旗、国旗、国歌、主题广场、村史馆(室)为主要内容的“5+N”系列工程,建设云南省首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红河州青少年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实践基地。

2.拓展路径,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全域创建更加深入扎实。出台《红河州打造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升级版三年实施方案(2023—2025年)》文件,积极打造“1321”边境沿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长廊。开展首批“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推荐申报工作;启动州级第五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命名工作。“一圈两带三盟百点”的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格局逐步形成。

3.项目带动,推动各民族共同迈向现代化更加坚定有力。全力推进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十县百乡千村万户”示范引领建设工程。扎实推进民族村寨旅游提升工程三年行动,实施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精品工程项目,在沿边行政村(社区)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推广普及。

(三)当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抓实“石榴红”工程。全力做好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深入推进“1321”边境沿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长廊建设,拓展提升“一圈两带三盟百点”的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格局。深入实施各族群众互嵌式发展、各族青少年交流、旅游促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项计划”,组织开展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论研究,编纂《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料汇编·红河卷》,举办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主题展览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论坛,加大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建设。

2.抓实“枝繁干壮”工程。扶持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整理、抢救保护、出版交流和传承开发等,促进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开展世居民族文化资源数据库建设,世居各民族“一首歌”“一支舞”“一本志书”资源库项目,创作一批具有鲜明中华文化特征的各民族优秀图书、音乐、戏曲、舞台剧、影视剧等文艺作品,建设并命名一批主题教育实践基地。广泛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宣讲,持续培养少数民族优秀大学生,巩固提升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国家通用语言推广普及三年行动计划。

3.抓实“幸福花开”工程。积极做好项目储备,大力争取项目资金。做好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巩固提升,推进产业富村、生态美村、文化睦村、治理兴村、开放带村、守边稳村。深入推进抓好民族村寨旅游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好2024年“十百千万”工程项目,做好第四轮“十百千万”工程收官工作,谋划好新一轮(2025—2027年)“十百千万”工程计划,全面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

(四)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

1.加强预算编制绩效管理。一方面,强化项目绩效目标。对单位申报的预算项目进行全面梳理、加强审核、合理保障,所有项目必须有明细的资金测算,对无具体内容、无明细支出测算的,或支出测算不够细化的项目,一律不予安排。对预算项目制定绩效目标,由申请科室在申请项目时提报详细绩效信息,包括立项依据、项目内容和目标、实施周期、投入总额、已投入金额、本年度预算目标和金额等,作为项目审核的依据。另一方面,推进项目支出标准体系建设。对可量化支出的项目,核定统一支出标准,推进预算编制的精细化,突出其基础支撑作用,对发展性项目实行一年一梳理、一年一论证审批。

2.完善项目绩效管理责任。财政部门批复下达年度预算时,会通过规范格式同步下达绩效目标,明确资金的预算执行主体。州民族宗教委通过对下达到各县市的项目资金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对未能如期实现绩效目标或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在编制下年度预算时将适当调减项目资金额度。

3.对预算经费支出绩效开展监督。严格按照《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及下达绩效公用经费有关事项的通知》(红财绩发〔2024〕4号)、《红河州财政局关于印发<红河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红财发〔2020〕27号)文件要求,对民族宗教委整体绩效和项目支出绩效运行开展监控自查工作,主要内容是对照年初预算确定的项目绩效信息,重点审查资金是否符合规定支出范围,预算执行进度是否及时、合理;部门单位是否完成年初确定的预算绩效目标等。并将《部门整体绩效和项目绩效目标监控运行情况表》《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支出明细监控表》和绩效监控报告上报州财政局资金分管科室和绩效管理科。

4.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2024年4月,州民族宗教委对本部门2023年省对下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同时,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积极对2024年预算绩效工作进行了自评。领导小组分多个工作组,通过开展座谈、实地调研的形式,多次分赴各个县市检查项目开展和资金支出情况,并予以反馈汇总,为编制下年度预算提供重要依据。同时将整体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在红河州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五)当年部门预算批复及整体支出安排情况

1.预算批复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555.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49.86万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余结转5.86万元。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55.72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55.72元,其中:基本支出1407.61万元,项目支出1148.11万元。

2.整体收支情况

2024年州级部门决算总收入为2110.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104.0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6.6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2024年州级部门决算总支出2110.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3.77万元,项目支出607.01万元。

3.预算执行情况

2024年部门总收入为2110.78万元,总支出2110.78万元,年末无结转结余资金,2024年预算执行率为100%。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24年,州民族宗教委绩效目标共设三级,分为一级指标、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其中一级指标分为产出指标、效益指标和满意度指标;二级指标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和满意度指标。三级指标是对二级指标的进一步细化。通过完善调整,共设置指标15个,其中数量指标4个、质量指标2个、时效指标2个、成本指标3个、经济效益指标1个、社会效益指标1个、持续影响指标1个、服务对象和满意度指标1个。

1.产出指标实现情况

产出指标分为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4部分。

截至12月31日,数量指标完成情况如下:成功启动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召开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评审会1次;编辑完成《红河州民族宗教信息》40期;积极开展机关党建和精神文明质量提升工作。

截至12月31日,质量指标完成情况如下:启动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创建工作完成率100%;《红河州民族宗教信息》编辑完成率100%。

截至12月31日,时效指标完成情况如下:部门整体收入2110.78万元,支出2110.7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0%。

截至12月31日,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如下:人均培训支出标准、员工健康体检补助标准、接待工作人员占比标准等指标均不超过预期。

2.效益指标实现情况

效益指标分为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3部分。截至12月31日,经济效益指标为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各民族共同走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率达95%;社会效益指标为推动各民族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实现率达95%;可持续影响指标为民族团结、宗教和睦、社会和谐、边疆长治久安实现率达95%。

3.满意度指标实现情况

截至12月31日,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为工作所涉及的各族群众、基层干部等服务对象对民族宗教委的满意度达到95%。

(二)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9月30日、11月30日前预算执行支出进度均未完成绩效目标,原因为财政困难,未能及时支出资金。

三、绩效自评结论

红河州民族宗教委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对2024年度财政预算资金支出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预算资金的分配使用均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各项重点项目资金安排都保证及时到位,每一笔收支都做到有依据、有凭证、有程序,保证了各项资金依法管理与使用。自评结果:优秀。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按照《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的指标设定要求,按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四个方面设定一级指标,一级指标下各设定了若干个二级指标和三级指标及其分值,满分为100分,自评分为94.67分。具体指标内容及评分情况为:

(一)投入情况分析(总分15分,得分15分)

1.目标设定分析:2024年州民族宗教委整体支出与项目支出均设有绩效目标,目标设定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目标清晰且可量化。

2.预算配置分析:2024年州民族宗教委预算编制与履职目标衔接紧密,预算编制依据充分、数据详实。其中基本支出预算能够保障机构正常运转,人员工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无缺口,且不存在用项目资金弥补公用经费不足的情况。重点支出保障率为100%。

(二)过程情况分析(总分20分,得分18分)

1.预算执行分析

(1)2024年州民族宗教委9月30日前预算执行率为54.99%,11月30日前预算执行率为54.29%,预算执行率均未达到执行进度。

(2)2023年结转结余为5.86万元,2024年无结转结余,结转结余变动率为-100%。

(3)“三公经费”变动率为-4%,“三公经费”控制率为25.38%,政府采购执行率为100%。

(4)2024年州民族宗教委收入依据充分、来源合规;支出均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2.预算绩效管理分析:制定了《红河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州本级预算经费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红河州民族宗教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红河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机关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制度;成立了由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了事前绩效评估、绩效目标管理、绩效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对近三年内人大、纪检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各项检查、绩效评价等发现的问题均进行规范整改;按时完成收集、整理、分析与部门整体阶段性资金支出及绩效目标完成相关的数据、信息并上报、预决算及时公开等工作。

3.资产管理分析:制定了详细的资产管理办法,对资产申购、采购、分配、保管、处置等细则进行规定,资产配置按照“合法依规、保障需要、节约开支、从严控制、调剂优先、共享共用”的原则,严格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有关规定,完善了资产申购审批程序,确定了购置标准。凡是符合政府采购要求的资产及物品均按政府采购程序进行采购,擅自采购的资产及物品不予报销任何费用。同时,加强资产的管理,组织各科定期对所属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明确相应的责任人。固定资产利用率为100%。

(三)产出情况分析(总分35分,得分31.67分)

2024年州民族宗教委重点工作办结率为100%,实际完成率、完成及时率、质量达标率均为86.67%。

(四)效果情况分析(总分30分,得分30分)

1.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更加深入。全面完整准确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给普洱民族团结誓词碑盟誓代表后代重要回信精神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精神,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暨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主题宣讲854场次、受众17.5万余人次,培训党员干部569期3.9万余人次,117余万人次各族群众签订《新时代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团结进步爱国公约》。“云南红河浇好‘团结花’结出‘幸福果’”等稿件及州委主要领导署名文章在《瞭望周刊》《学习时报》《中国民族报》等国家级媒体上刊载,各级媒体刊发我州民族宗教工作稿件460余篇。

2.各民族共同迈向社会主义现代化基础更加夯实。深入推进“1321”边境沿线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模范长廊建设,实施“十百千万”工程项目92个、民族村寨旅游提升工程示范村38个、民族手工业项目13个。完成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巩固提升行动项目建设233个。落实少数民族优秀文化保护传承项目19个,精品工程项目1个。为4家民贸企业申报2024年贷款贴息。

3.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平台更加坚实。开展创建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暨打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样板工作,深入推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民族节庆活动、体育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选送参加2024年云南省边境幸福村体育嘉年华活动获三人篮球赛亚军。选送参加第十二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获得一等奖2个、二等奖17个、三等奖9个的优异成绩。创建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通过省级初验,河口县人民政府、绿春县大头村委会拉祜寨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金平县公安局金平城关边境派出所边境专职辅警朱国庆荣获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1.一些科室及干部职工对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

2.编制预算绩效目标人员业务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时间较短,加上缺乏系统培训,致使编制预算绩效目标人员对这项工作的熟悉程度还不够。

(二)改进的方向和具体措施

1.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工作宣传、培训力度。强化素质培训,加大培训力度。计划在原先培训的基础上,聘请专家或者第三方讲解绩效管理工作,增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保质保量完成绩效管理工作。

2.进一步加强项目绩效目标管理。依据国家相关政策、财政支出方向和重点、部门职能及事业发展规划等提出的绩效目标进行审核,包括绩效目标与部门职能的相关性、绩效目标的实现所采取措施的可行性、实现绩效目标所需资金的合理性等。定期采集绩效运行信息进行分析,加大对州本级和下级单位的绩效目标运行情况的跟踪管理和督促检查力度,纠偏扬长,促进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

3.进一步加强项目绩效评价。加强部门项目自评工作,提高报告质量。认真分析研究评价结果所反映的问题,努力查找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制定改进和提高工作的措施。同时,加大项目评价工作力度,借鉴州财政局工作经验,积极引入有资质的第三方,到项目施工地开展绩效评价,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运用。

4.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建立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与整改、激励与问责制度,不断完善绩效评价结果的反馈和运用机制。同时将评价结果作为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将一些绩效评价结果不好的项目取消,对执行不力的单位的经费预算要进行相应削减,切实发挥绩效评价工作的应有作用。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加强组织保障。州民族宗教委成立了由主任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经济发展科和办公室共同负责州民族宗教委预算绩效管理的日常工作开展和台账资料收集。

(二)加强制度保障。把制度建设作为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根据国家、省和州有关文件要求,州民族宗教委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制定了《红河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州本级预算经费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红河州民族宗教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为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财政资金使用和管理体系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加强人才保障。为保证绩效管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州民族宗教委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召开绩效管理工作专题培训会议。同时,认真学习州局绩效管理工作重点内容,并注重与其他州级单位进行业务交流,相互借鉴工作经验,切实增强了绩效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七、其他需说明情况

无。

附件

1.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

2.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红河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5年4月11日



附件【附件2: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xlsx
附件【附件1+: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单位自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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