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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8/2017-08768
- 发布机构: 州统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7-26
- 时效性: 有效
2017年上半年红河州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1.03亿元同比增长12.4%
2017年上半年,红河州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1.03亿元,同比增长12.4%,增幅比上年同期提高0.6个百分点,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持平全省,与大理、保山、昆明、普洱、临沧一起并列全省第四位,绝对值位居全省第三位;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实现消费品零售额95.27亿元,同比增长14.6%,增幅比上年提高0.8个百分点,限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占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49.9%。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上半年,红河州城镇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59.88亿元,同比增长12.3%;乡村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31.15元,同比增长12.8%。
按消费类型分:上半年,红河州实现餐饮收入29.33亿元,同比增长12.7%;实现商品零售收入161.69亿元,同比增长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