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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8/2017-08761
- 发布机构: 州规划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7-09-14
- 时效性: 有效
全州2017年8月“两违”建筑治理推进情况
现将全州2017年8月“两违”建筑治理工作推进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根据红河州13县市上报月报表数据,截至2017年8月31日全州普查存量违法建筑面积209.57万平方米,其中村镇违法建筑面积72.16万平方米。红河州全域累计查处违法建筑面积132.84万平方米,其中累计拆除违法建筑108.18万平方米,累计查处进度63.38%,当月拆除违法建筑面积11.98万平方米;村镇累计查处违法建筑面积44.68万平方米,查处进度61.92%。上报省厅“两违”拆除典型案例21件,县市媒体宣传报道13件。
二、当月治理情况
(一)拆违情况
从全州13县市“两违”建筑拆除情况来看,蒙自市、建水县、泸西县、个旧市、红河县、屏边县拆违工作推进有序,成效较为明显,其中蒙自市、建水县当月拆除违法建筑面积超过1.5万平方米;少数县市拆违力度较小,绿春县当月拆违430平方米,元阳县当月拆违200平方米。
(二)等级评定情况
全州13县市“两违”建筑拆除等级评定不达标的是绿春县;达标的是金平县、元阳县;良好的是屏边县、石屏县;优秀的是蒙自市、建水县、个旧市、泸西县、开远市、弥勒市、河口县、红河县。其中蒙自市当月拆违量最大,拆除违法建筑面积约1.57万平方米。
三、下步工作要求
在本月工作中,蒙自市、建水县等6个县市违法建筑治理成效较为明显;绿春县、元阳县违法建筑拆除量较少,拆除工作不到位。各县市在下步工作中,一是要按时做好查处拆除数据表格、照片、图斑对应上报工作。二是全面开展城镇违法建筑查缺补漏和乡村违法建筑普查复核工作,并于9月中旬上报。三是各县市要加大路域周边及村镇“两违”建筑查处拆除工作力度。四是拆违工作开展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县市,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查找原因,加强工作统筹和指导,明确目标,压实责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和手段,推进违法建筑查处拆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