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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32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3-2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计划创建“示范家庭”1320户
日前,我州召开“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示范家庭”工作启动暨培训会议,标志着我州创建“示范家庭”工作全面启动。
根据我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推进“九进”活动中“进家庭”的工作要求,我州计划创建“示范家庭”1320户,其中,州属机关单位创建20户、13县市各创建100户。“示范家庭”创建按照“家庭成员融洽相处,邻里之间团结互助,本民族之间、本民族与其他民族之间和谐进步,形成互助互爱、团结和睦的邻里关系和民族关系;注重学习科学技术,掌握一至两门实用技术,积极带动当地及其周边群众共同创业,提供就业渠道,热心公益、乐于助人,扶贫济困、奉献爱心”等标准,采取家庭自荐、部门职工或村民推荐、单位或村小组推荐、妇联组织或村委会提名推荐等方式进行,于今年4月30日前完成“示范家庭”创建任务,迎接省民宗委初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