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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8/2018-0553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统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5-0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逾100亿元
2018年一季度,红河州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0.85亿元,同比增长12.2%,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4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1个百分点,绝对值位居全省第三位,增速与保山、丽江、临沧一起并列全省第二位,实现开门红。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实现消费品零售额43.1亿元,同比增长15.7%,比上年同期提高1.2个百分点,限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占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42.7%。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一季度,红河州城镇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82.62亿元,同比增长12%;乡村市场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8.23亿元,同比增长13.2%。
按消费类型分,一季度,红河州实现餐饮收入15.96亿元,同比增长13.5%;实现商品零售收入84.89亿元,同比增长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