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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资讯

  • 索引号: 000014348/2018-05521
  • 发布机构: 州规划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4-1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提升城乡人居环境城市规划设计与违法违规建筑治理专项工作简报(2018年第4期)

  现将全州2018年3月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推进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全州普查存量违法建筑面积288.9万平方米,其中村镇违法建筑面积113.75万平方米。累计查处违法建筑面积202.29万平方米,其中累计拆除违法建筑面积170.94万平方米,累计查处进度69.94%;村镇累计查处违法建筑面积76.04万平方米,其中累计拆除违法建筑面积63.08万平方米,累计查处进度66.85%。

  二、当月整治情况

  (一)查处拆除情况

  3月份全州查处违法建筑面积8.22万平方米,其中拆除违法建筑面积6.9万平方米,上报省厅违法建筑拆除典型案例7件,县市媒体宣传报道8件。弥勒市、屏边县、绿春县、河口县当月开展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情况较好,拆除违法建筑量较大。

  (二)等级评定情况

  全州13县市违法建筑拆除等级评定:蒙自市、弥勒市、泸西县、屏边县、河口县为优秀;个旧市、开远市、建水县、石屏县、元阳县、绿春县为良好;红河县、金平县为达标。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今年3月份,全州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推进有序,但部分县市违法建筑拆除量偏低。请各县市人居办高度重视,抓紧抓实工作,一是尽快制定2018年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方案计划,确保年底完成违法建筑查处年度目标任务;二是要依据《云南省违法建筑处置规定》,结合实际,量体裁衣,尽快制定出台地方相关违法建筑认定标准或分类处置办法;三是从4月份开始,已完成违法建筑基础普查数据录入的县市必须运用云南省违法建筑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上报月查处情况;四是持续加大乡镇、村庄违法建筑整治力度;五是尽快完成重点路域周边违法建筑查处拆除工作。六是请石屏县务必于4月23日前上报违法建筑基础普查数据和已查处拆除情况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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