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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8/2018-0551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统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4-1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前期工作稳步推进
为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我州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扎实推进各项前期工作。
一是成立筹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2017年8月29日,红河州统计局下发了《关于组建红河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筹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通知》),组建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筹备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二是于2017年9月26日至27日在蒙自召开红河州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研讨暨“五证合一”程序培训会议,要求各县市认真做好普查筹备工作,特别是要做好普查经费预算,确保普查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积极落实普查办公用房和普查经费。目前,办公地点已经落实,州政府已安排了400万元作为州级2018年普查经费,2019年、2020年经费另外预算上报。
四是积极建言献策。根据云南省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征求对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总体思路(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征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要求,州统计局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并提出建议按时上报。
五是专题研讨并强力推进经济普查工作。2018年3月1日,州统计局局长黄伟召集分管经济普查副局长及综合核算科、普查中心等科室人员专题研究普查机构组建及统筹部署普查工作。3月5日,分管经济普查的副局长召集综合核算、工业、投资贸易、法设、服务业、能源、社会、地方调查队、信息、普查中心等科室人员研究我州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具体方案,并就推进下一阶段普查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六是开通经济普查专题网站。经过充分准备,红河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专题网站于2018年3月5日正式开通,成为全省较早开通此类网站的州市之一。
七是经州政府领导同意,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社会招聘4名30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进入普查办工作。
八是对县市经济普查经费预算落实及扶贫抽调人员情况进行调查。
九是代州政府起草《关于做好红河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该通知已于2018年4月9日下发,标志着我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正式启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