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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8/2018-0551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统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4-1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全面启动
日前,州政府印发《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标志着我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全面启动。
全国经济普查每5年开展一次,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党的十九大之后开展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做好该项工作,对完善覆盖国民经济各行业的基本单位名录库,全面掌握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家底”,研究制定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提高宏观调控和决策管理科学性,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这次普查的对象是在我州境内从事二、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的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