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资讯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32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7-1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两县市被确定为国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县推进试点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和2018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2018年,农业农村部在全国选择150个县、50个州、3个省推进第三批国家级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县、整州、整省推进试点。
近期,红河州开远市、建水县获得农业农村部批复,被确定为2018年国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县推进试点。此批试点,云南省共获得国家试点批复7个,其中,玉溪市确定为国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推进试点,昆明市富民县、曲靖市沾益区、楚雄州绿丰县、红河州开远市和建水县、丽江市古城区确定为国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县推进试点。
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各试点要按照批复的试点方案,系统梳理改革试点任务,明确实施区域和改革路径,细化推进步骤和时间节点,建立健全试点工作交流报告制度,确保试点任务于2019年10月底前按期保质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