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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资讯

  •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32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统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2-1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2018年消费品市场运行分析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红河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州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新时代团结进步美丽红河新主题,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优化环境、激发活力,释放潜力,全州消费品市场保持健康较快发展,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20.8亿元,同比增长12.1%,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1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个百分点,与楚雄一起并列全省第三位,绝对值位居全省第三位,消费品市场呈现平稳运行的良好态势。

  一、消费品市场运行的主要特点:

  (一)市场运行平稳,消费品零售总额月度增速波动在±1%以内。2018年,红河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累计增速全年运行于12.1%-12.3%的增长区间,除2月份累计增长12.3%,3月、4月累计增长12.2%外,其余月份累计增速均为12.1%。分月来看,1-12月当月增速分别为:12.1%、12.5%、12.1%、12.0%、12.1%、11.7%、12.5%.12.1%、11.9%、11.6%、12.0%、12.0%,消费品市场总体运行平稳。

  (二)城乡市场协同发展,乡村市场发展略快于城镇市场。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2018年,红河州城乡市场均保持平稳增长,城镇市场实现零售额338.43亿元,同比增长11.9%,对全州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的贡献率达79.8%,拉动红河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9.6个百分点;乡村市场实现零售额82.37亿元,同比增长12.5%,占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9.6%,比去年同期提高1.8个百分点,城乡结构的持续优化和协调快速发展对消费品市场的平稳增长提供了有力保障。

  (三)商品零售继续主导全州消费品市场,餐饮收入稳步增长。2018年,红河州实现商品零售额343.97亿元,增长11.9%,对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贡献率达81.1%,拉动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增长9.8个百分点;2018年,全州实现餐饮收入76.83亿元,增长12.5%,占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8.3%;虽然餐费收入增速快于商品零售增速0.6个百分点,但商品零售主体地位牢固,继续主导全州消费品市场。分行业看,2018年红河州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四行业分别实现零售额29.27亿元、314.04亿元、10.96亿元、66.5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了10.6%、12.1%、12.3%、12.5%。

  (四)刚需类和消费升级类商品稳步增长,汽车类消费增速逐月走低。红河州限上商品零售类值表显示:2018年,红河州限上单位填报的21项类值中,仅电子出版物及音制品类和机电产品及设备类出现下降,其余19类商品增速均在10%以上。刚需类商品中:粮油食品类增长17.7%,饮料类增长16.4%,烟酒类增长20.2%,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25.1%,吃穿类商品对限额以上商品零售额增长的贡献率达28.6%,拉动限额以上商品零售额增长4个百分点。消费升级类商品中,通讯器材类、体育与娱乐用品类、文化办公用品类分别增长19.3%、152.6%、22.6%,增速均明显快于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2018年,在油价逐步走高的影响下,红河州限上石油制品类增长13.6%,而与石油关联度较高的限上汽车类消费受汽车保有量增加及各种原因的影响只增长了12%,汽车类增幅比上年下降了8.3个百分点,限上汽车类消费增速逐月走低,从1-2月的增长28.7%下降为1-12月的12%,下滑了16.7%个百分点。

  (五)批发业增长较好,零售、住宿、餐饮业增长势头有所回落。2018年,受益于边境贸易的发展和烟草销售的回升,红河州批发业稳步增长,实现销售额375.28亿元,同比增长24%,增速较上年提升4.9个百分点。在汽车消费回落和油价波动的影响下,零售业销售额增速出现轻微回落,全年实现销售额533.17亿元,增长14.6%,低于2017年0.4个百分点。而受消费观念转变、生活节奏加快等因素影响,全州服务性消费进一步升级,但受中央八项规定等政策措施的影响,增长幅度出现小幅回落,2018年,全州住宿业实现营业额20.91亿元,增长13%,比上年回落了2个百分点;餐饮业实现营业额111.4亿元,增长16%,比上年回落了0.7个百分点。

  二、市场运行中需要关注的问题

  2018年,红河州消费品市场总体保持了平稳增长的态势,但市场运行中也还存在许多的困难和问题,城乡市场发展不平衡、区域市场发展不平衡,新型业态和新商业模式发展不足,零售额增长对重点行业依赖度较高,传统商业企业竞争力减弱,互联网+发展滞后等诸多因素制约了红河州消费品市场的快速发展。

  (一)城乡市场发展不平衡。多年来,为解决消费品市场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国家在消费环境、消费政策和收入分配政策等多方面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支持力度。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增强了农民的购买能力和消费意愿,促进了消费潜力持续释放,农村消费品市场发展明显加快,城乡市场发展不平衡问题有所缓解。但从总体上看,与城镇消费品市场相比,目前农村市场的消费水平依然较低,城镇市场仍占据主导地位。从市场热点看,城乡居民正处于消费热点的互换过程中,农村居民正在经历城镇居民已经经历的汽车、通讯工具等“大件”消费快速增长阶段,基本生活类消费也在“转型升级”,而城镇居民则开始率先进入以服务消费为主的新时期。从流通体系看,城镇流通体系较为完善,农村流通体系还存在不少短板。据调查统计,目前农村人均商业设施面积仅有城市的十分之一。因此,要进一步加快乡村消费品市场发展步伐,着力解决消费品市场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等问题。

  (二)区域市场发展不平衡。从总体上来看,红河州13县市城乡居民生活不断改善,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保障体系、收入增长率都稳步推进与提升,但在发展过程中,边疆6县与内地7县市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上还有不小的距离,城乡之间在收入、医疗、教育、就业、卫生、基础设施等方面仍存在较明显差距。2018年,蒙自、个旧、开远、弥勒四市分别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8.82亿元、67.5亿元、51.56亿元和37.75亿元,分别增长12.2%、12 %、12.4%、12.1%,蒙个开弥四市零售额占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达63.1%;内地县中:建水县、石屏县、泸西县分别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23亿元、27.84亿元、34.57亿元,分别增长12%、12.2%、12%;2018年,边疆6县合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7.53亿元,占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的比重仅为13.7%,区域消费市场发展极不平衡。

  (三)限上单位零售额占比回落,在库限上单位增长面临较大压力。受市场大环境、竞争、资金、成本等多重因素影响,在库限上单位经营压力加大,增长放缓,2018年,红河州限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增速呈现高开低走的现象,限上单位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从1-2月的18.3%下降到1-12月的14.1%,回落了4.2个百分点。2018年,全州限额以上单位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89.17亿元,占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45%,比2017年回落了11.4个百分点,回落明显。

  (四)重点行业和权重企业对社消及四行业增速影响较大。石油类和汽车类占全州限上商品零售额的比重较大,对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产生了决定性影响;限上批发业单位中,云南省烟草公司红河州公司和河口能投物流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销售额占红河州限上批发业的比重达75.8%,占全州批发业销售额的比重达51.5%,其公司经营的好坏决定了全州批发业增速的升与降。限上零售业单位中,“两桶油”2018年销售额占全州限上零售业单位销售额的比重达36.8%,对全州零售业销售额增速影响较大。

  (五)新型业态和新商业模式发展不足。截至2018年12月,红河州共有在库限上单位405户,限上单位中仅有10户单位填报了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销售额,而全州限上企业单位填报的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零售额仅有0.71亿元,占全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仅为0.17%。虽然近年来,红河州新型商业模式发展较快,但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全州范围内符合城市商业综合体制度填报范围的名录仅红河金鹏世纪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一户。综合分析发现,红河州居民购买力通过网上零售分流严重,购买力外流对红河州消费品市场的冲击和影响仍在持续。

  三、促进红河州消费品市场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进一步开拓农村市场,挖掘农村消费潜力。落实强农惠农政策,提高农业生产经营和农民转移性收入,逐步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缩小城乡收入差距,解决农村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活跃城乡两个消费市场,进一步挖掘和释放城乡消费市场。一是积极推进乡村市场工程建设,引导大中型流通企业,连锁公司将经营触角向农村地区延伸、改善农村市场购物环境。二是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切实增加农民收入,从而激活乡村购买力。三是利用良好的生态环境、丰富的休闲农业和民俗文化资源、不断完善的基础设施,积极发展乡村休闲、旅游、养生、养老、餐饮等产业。把农村的优质生态资源和产品引向市场,促进农村市场繁荣发展。四是加大农村市场整治力度,为农村居民消费创造放心、安全、优良、可靠的环境。

  (二)进一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培育发展新增限上企业,加快企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强部门协作,积极培育发展骨干流通企业和住宿餐饮企业,千方百计增加限上单位特别是限上法人单位数量,不断扩大限上企业规模。通过培育限上企业、提高市场总量来降低烟草、石油、汽车行业占比,有效配置资源,不断优化市场结构。一是抓住互联网消费等新型消费特点,加快推进“互联网+”建设,加大信息消费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推进传统商贸领域与电子商务融合发展。加快推进第三方交易平台建设,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二是抓住节能、环保、安全等新的消费理念,完善落实相关鼓励政策,加大资金、技术投入,鼓励研究创新,进一步释放绿色消费、安全消费的动力。三是抓住教育、医疗、养老、家政、旅游等消费需求旺盛与有效供给不足现状,加快推进相关产业有效供给,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四是落实促进消费融资政策,拓宽融资渠道,鼓励符合条件民间资本进入,落实完善相关财税政策,改进综合管理服务措施,改善融资服务水平,创新支撑消费升级的金融产品,扩大消费信贷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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