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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000014348/2020-0132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统计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9-07-0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2018年妇女发展规划统计监测报告
2018年是《红河州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实施的第八年。红河州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紧紧围绕《规划》中各领域监测指标努力开展工作,对《规划》在健康、教育、经济、决策和管理、社会保障、法律、环境等七个领域2018年的实施情况进行了综合汇总和分析,结果表明,《规划》实施总体进展顺利,多数指标都已达到或接近完成目标值。
一、各领域的目标实现情况
(一)妇女与健康
1.孕产妇保健水平明显提高。2018年住院分娩率为99.72%,比2017年提高0.08个百分点;非住院分娩中新法接生率为99.87%,基本与2017年持平;孕产妇产前检查率为97.83%,比2017年下降0.75个百分点;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93.37%,比2017年下降1.12个百分点;孕产妇死亡率为12.75/10万,比2017年下降3.44/10万,以上各项指标均已达到规划目标值。
2.妇女生殖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近年来,针对妇女病发病率有所上升的情况,各级卫生机构加大对妇女病检查工作力度,妇女生殖健康服务得到加强。2018年妇女常见病筛查率达65.93%,比2017年提高28.91个百分点,远远超过40%规划目标值。各项计划生育技术并发症发生率为4.12%,比2017年下降1.23个百分点。
3.艾滋病防治工作任务仍然艰巨。近年来,中央和地方财政对防治艾滋病的投入不断增加,艾滋病防治工作得到加强,艾滋病快速蔓延的势头基本得到遏制,但艾滋病防治工作任务仍然艰巨。2018年当年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2382例,其中女性632例,占比重为26.53%;性病年报告病例数3633例,其中女性1584例,占比重为43.6%,两项目标女性比重都比上年有所增加。
(二)妇女与教育
1.义务教育阶段基本消除性别差异。2018年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为99.81%;其中男、女生净入学率分别为99.79%、99.83%,男、女生小学学龄入学率差异已经消除。女生小学六年巩固率为97.25%,高出男生0.06个百分点,完成规划95%目标值;女生初中三年巩固率94.41%,高出男生0.16个百分点,距离完成规划目标相差0.59个百分点。
2.高中阶段教育男女生性别差异进一步缩小。2018年,全州共有普通高校在校学生数2.23万人,女生占比重为60.54%,比2017年增加1.58个百分点;高中阶段毛入学率为71.56%,女生占比重为71.79%,比2017年降低4.81个百分点。
3.女性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意愿有所减弱。2018年由就业培训中心和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有2.8万人,其中女性0.9万人,比2017年减少0.8万人,女性参培人数连续3年出现下降;农民参加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的有54150人,其中女性5680人,比2017年减少297人,两项指标距离女性人数逐年增加目标还有一定差距。农民参加非农业职业技能培训的有38600人,其中女性18914人,比2017年增加1870人,完成预期目标。
(三)妇女与经济
1.妇女就业规模小幅缩减,失业人员中女性比重小幅上升。据测算,2018年全州女性就业人员为130.76万人,比2017年增加2.99万人,女性占比多年保持在40%左右,接近规划45%的目标值;2018年城镇单位有女性就业人员20.08万人,比2017年增加0.98万人,占比重为39%;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性所占比重为53.71%,比2017上升10.13个百分点。
2.农村贫困妇女人数大幅减少,五保对象获得及时救助。据统计,2018年,全州农村贫困人口为26.52万人,其中女性贫困人口11.87万人,比2017年减少7.91万人,占比重为44.76%。农村五保对象有9468人,其中女性3114人,占比重为32.89%,达到妇女贫困程度明显降低规划目标。
3.妇女接受再就业技能培训合格率逐步提高,各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妇女的比例均已达标。2018年,妇女接受再就业技能培训合格率达88%,比2017年提高28%。初级、中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分别有2.19万人、2.12万人、2.41万人,女性占比分别达65.75%、58.02%、44.4%,均已超过规划目标值。
(四)妇女与决策管理
1.州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女性比重逐年提高。2018年,州人大代表中共有女性代表144名,占代表总数的33.72%,比上年提高1.57个百分点;州政协委员中有女性委员162人,占委员总数的38.21%,比上年提高8.71个百分点,是往年政协委员中女性比重最高的一届。
2.各级领导班子女干部配备率有望提高。2018年,州、县两级党委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比例/配备率分别为100%、92.31%;州、县两级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比例/配备率分别为100%、92.31%;州、县两级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为46.88%、69.81%。厅级正职女干部数1人,占比重为25%;县(处)级正职女性干部数33人,占比重为13.69%;科级正职女性干部数984人,占比重为17.1%。
3.司法队伍中女检察官、女法官、女律师所占比重提高缓慢。司法体制改革以来,截至2018年底,我州有女检察官201人,占全部检察官的37.85%,比上年提高2.88个百分点;有女法官115人,占全部法官的35.06%,比上年下降0.44个百分点;有女律师139人,占全部律师的41.12%,比上年下降0.55个百分点。
4.妇女参与基层公共事务的比重加大。近年来,各级工会逐步健全完善民主监督机制,2018年企业董事会中女职工董事占全部职工董事的比重为64.05%,比2017年提高22.28个百分点;企业监事会中女职工监事占全部职工监事的比重为69.55%,比2017年提高32.79个百分点。
(五)妇女与社会保障
1.女性生育保障水平提高。《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发布以来,女性参加生育保险的人数有所增加。2018年,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参保人数21万人,其中女性13万人,占比61.9%,比2017年提高1.9个百分点。
2.女性享有基本养老社会保障覆盖面不断扩大。2018年,全州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5.8万人,其中女性20.29万人,比2017年增加0.14万人,占比重为44.3%;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229.03万人,其中女性103.06万人,比2017年减少8.25万人,占比重为45%。
3.女性参加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人数增加。2018年,全州城镇参加失业保险的人数22.18万人,其中女性8.99万人,比2017年减少0.25万人,占比为40.53%;城镇职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28.95万人,其中女性11.29万人,与2017年基本持平,占比重为39%。
4.女性享有最低生活保障比重超过五成。2018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7.11万人,其中女性人数3.64万人,占比为51.2%;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6.76万人,其中女性人数8.4万人,占比为50.12%。
(六)妇女与社会环境
1.妇女生存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通过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实施,2018年农村集中式供水受益人口比例达94.81%,比上年提高5.75个百分点;安全饮水普及率93.58%,比上年下降6.08个百分点,两项指标均已完成规划目标值。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77.66%,比上年提高2.82个百分点,距离85%的目标还有一定差距。
2.社区服务设施得到建立和完善。2018年,城镇社区服务设施171个,比上年增加13个;社区(村委会)妇女之家1137个,比上年减少102个。
(七)妇女与法律
1.严厉打击针对妇女儿童的犯罪活动力度加大。各级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通过开展“打拐”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拐卖妇女犯罪行为,有力地保障了妇女合法权益。2018年,全州各级公安机关共破获强奸案件数59起;破获拐卖妇女案件数12起;解救被拐卖妇女人数12人;破获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等)妇女卖淫案件数23起。
2.妇女得到法律援助人数得到增加。司法行政系统为加大对妇女法律援助力度,成立妇女法律援助工作站12个。据统计,2018年,全州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为2765名妇女提供法律援助,比上年增加1830人,有效地维护了妇女的合法权益。
二、《妇女发展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州妇女事业获得了长足发展,但在妇女发展规划监测的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值得关注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妇女卫生保健存在薄弱环节。目前,我州妇幼健康服务能力与人民群众需求仍有差距,全面两孩政策的实施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也对妇幼健康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妇女健康领域一些量化指标没有达标,具体表现在城市婚前医学检查率比上年有所降低,未实现逐年提高目标值。
(二)妇女参与民主管理程度有待提高。虽然近年来各级政府部门女干部配备率不断上升,但县(市)人大代表中女性比例多年来一直未达到规划30%目标,州政府工作部门领导班子配有女干部的班子比例未达60%目标值,州党委领导班子中正职妇女干部配备职数与《规划》目标要求还有差距,这些情况说明女性参与各级政府决策与社会事务管理的程度还很不充分。
(三)部分成员单位对监测工作重视不够。开展妇女监测统计是实施《规划》的重要措施之一,《规划》所涉及的绝大部分指标来自于对口主管部门,需要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而部分成员单位对监测统计工作认识还有待加强,有的只上报调查表,不提供分析报告;有的调查表填写不全,年度之间数据变动较大;有的监测报告只有数据,没有分析,问题不提出,建议对策缺失等。
三、对策建议
(一)扩充基础妇幼队伍,提高妇女健康水平。随着国家对妇幼健康事业重视度的增强,惠民利民的民生实事项目不断上马,所需要的基础妇幼建成队伍人才需求更为迫切。目前基层工作人员少,工作任务重情况日趋凸显,如能引进专业妇产科、儿科医师,在保健指导还是追踪随访等方面势必能提供更专业更优质的服务。同时,加强妇幼保健人员,特别是农村妇幼保健人员的培养、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妇幼保健人员队伍素质,为妇幼保健工作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使我州妇女健康水平得到不断提高。
(二)注重提升妇女参政议政水平。各级党委、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男女平等、和谐发展的良好舆论氛围。选拔优秀女干部充实各级领导班子,提高女性参政水平,真正将指标落到实处。同时注重加强基层女干部队伍建设,注重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女干部,选派优秀年轻女干部到街道、社区、村任职,按照培养选拔女干部规划,实现女干部配备目标。
(三)加强统计监测评估工作。各成员单位应将规划监测指标纳入本部门的常规统计调查工作,完善各自统计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统计工作,加强数据质量监控,切实把好源头数据质量关。按时收集、整理、分析反映妇女发展状况的相关数据,及时提出各项建设性意见建议,按时上报监测统计报告,为各级政府提供科学可靠的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