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zgzw41/2024-0000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国资委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1-0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国资委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25号提案的答复
杨丽娟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助力国企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第225号提案,已转交我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债务监测预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加强统筹协调,优化工作机制,从2024年4月以来,已建立并坚持实行州政府分管领导、国资监管部门、州属国企协同监测预警机制,集中人力精力完成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表及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债务统计监测表的统报,定时、定期、定企业进行债务风险分析研判调度,形成周监测、月调度、季统筹的常态,把时间明确到天、责任压实到人、措施细化到项,“穷尽所有”防止逾期违约风险由小变大、由短变长。
二、“政银企”协调联动
多次组织国资系统、州属集团企业与红河辖区内各大银行等金融机构“点对点”“面对面”开展“政银企”沟通对接、深度交流,采取适当方式共享“平台企业名单及债项清单”等文件,形成内部信息互通。同时,州国资委在与企业负责人签订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和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责任书中,都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作为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相关单位化债工作指标准、措施实、路径明。
三、国资监管降本增效
一直以来,国资委牢牢把握履行政府出资人第一职责,持续推动解决好“3个国有”问题,即管好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抓好国企改革、指导做大做强,用好国有经济、推进合理布局,重点打造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为核心的红河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推动全州产业发展为核心的红河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提供综合金融服务为核心红河金融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着力推动国资国企实现“6个转变”,即定位上从融资平台向国资主体转变,理念上从行政思维向市场思维转变,业务上从融资建设向产业发展转变,融资上从单一间接向多元直接转变,管理上从粗放无序向合规高效转变,人员上从良莠不齐向专业精干上转变。
四、强化国企考核管理
国资委已修改完善并下发执行《红河州州属企业领导人员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红河州州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制定出台《红河州州属企业差异化薪酬分配管理的实施意见》,突出“一利五率”考核指标体系,对不同企业实行分类、差异化考核。相继出台《红河州州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红河州州属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明确科技创新有关工作,经认定后可不作为工资总额预算基数,同时鼓励企业对符合条件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及团队,探索实行年薪制,加大薪酬激励力度。
五、多措并举牢守底线
国资国企树牢“发展是政绩,化债也是政绩”的理念,坚决落实“不滞后、不走样、不生事、不爆雷、不顾此失彼”的要求,通过实施“一企一策”“一债一策”、强化债务监测预警调度、推动“政银企”精准对接、用好用足金融政策工具、推动国企转型发展等,有序有力推进债务化解。重点采取5项措施全力化解风险:一是强化整体统筹,坚持“一盘棋”。州委、州人民政府和化债工作专班定期不定期专题研究部署,从政策、资产、资源、资金等方面进行研究和调度。二是强化预警监测,打好“提前量”。建立债务风险预警监测机制,实行“询调度”化解进展、“月提示”逾期风险、“季监测”债券刚兑情况。三是强化一企一策,打好“攻坚战”。制定并落实平台企业一户一方案,精准防控、精细施策。四是强化政企联动,用好“工具箱”。定期不定期开展“政银企”对接洽谈,用好金融政策。五是强化资源配置,打好“组合拳”。通过州级财政预算化债资金安排、收回县市逾欠州级企业欠款、公开市场债券接续、处置变现部分国有资产权益等多种方式化解风险。
感谢你们对我州国资国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国资委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