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zgzw41/2024-0000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国资委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1-08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国资委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24号提案的答复
州政协社法委: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助推国企由“传统型企业”向“现代性企业”转变的建议》第224号提案,已转交我委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强化权限赋能方面
严格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制度,规范重大事项决策、投融资事项、资金管理、产权管理等方面行为,构建垂直化管理体系。一是对监管企业的产权登记、转让、增资、划转、资产评估等工作进行核准或备案;指导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展国有资本运营,对监管企业及其子公司的融资、投资、担保、租赁、清产核资、资产损失财务核销等重大事项进行核准批复。为有序整合州域内土地、矿产、风电、河道、水利等自然资源,积极向州政府申请特许经营权。二是规范监管企业的运营,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分析研判全州国有经济运行状况,每月组织州属监管企业和13县(市)国资局填报财务数据,对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和成本等重要财务指标进行分析研判。三是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监管,有效引导州属企业高质量发展,就深入开展提升国资监管能力专项行动制定印发《红河州国资委提升国资监管能力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四是建立国资国企数字化监管系统,推进国有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以信息化、数字化促进国资国企监管与运营方式的现代化,以信息化提升监管效率。五是压降企业法人户数。对应新一轮国企改革发展三年行动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和年度主抓事项清单,印发《州属企业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和治理亏损子企业专项行动方案》,优化国有企业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和治理亏损子企业。2023年以来减少州属国有企业法人户数16户。
二、关于推动多元布局方面
立足要素市场化资源配置,指导国有企业根据功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注重引入高匹配度、高认同感、高协同性的战略投资者,调整优化企业股权结构,充分发挥各方股东优势,利用各方股东资源,围绕做强做精主业补短板、强弱项,完善产业链、供应链,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引导企业根据实际,适时调整股权结构,确保各方利益得到平衡。鼓励企业通过员工持股的方式,优化股权结构,提高决策效率和运营效率,促进股东之间的有效合作。促使混改企业创新意识不断增强,围绕主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重大技术研发,加强人才引进培养,健全市场化科技创新激励机制,调动全员参与创新的积极性,充分利用各方股东技术资源和创新优势,牵头组建或积极参与创新联合体、产业技术联盟和公共研发平台,创新能力有效提升,活力动力显著增强。
三、关于实行合作联动方面
一是为保障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稳妥推进州属企业与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县市属企业资产重组,组建中国能投红河开发有限公司,进一步整合利用州域资源资产,支持红河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合资公司中能建红河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于2024年6月28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持续做好红河发展集团红投实业公司与红河产投集团幂次科技公司的上市培育工作。二是为优化产业布局,促进战略重组,深化国有经济领域改革,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扎实推进战略性重组,促进国有资本进一步向符合国家战略的重点行业、关键领域和优势企业集中。积极开展专业化重组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减少重复投入、降低运营成本,进一步发挥协同效应、提高业务规模和专业化程度。尽快组建上海徐汇区长宁区红河州红河产业投资集团沪滇协作运营管理公司;支持红河发展集团红河医疗医药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与大专院校、企业合作,大力引培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项目,全力打造生物医药全产业链;组建红河红产数据产业有限公司,紧密围绕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以及数据生态领域开展布局、经营,扎实推进项目集聚、产业集聚、数据集约,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增强经济发展新动能。
四、关于加强运营监管方面
一是突出政治引领,提升国有企业党建质量。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党建融入生产经营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坚持把党建与公司治理深度融合作为全方位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点和主线,坚持企业领导干部队伍建设与企业战略、业务发展同步谋划,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聚焦经营管理重难点问题,充分发挥党建引领带动作用,在公司章程中体现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在决策程序上明确企业党组织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等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把党的建设成效嵌入企业生产经营各个指标,把“红河国企党旗红”品牌创建植入国企实体化市场化转型发展各个领域,通过实施“六个百分百、四个相融合、五个品牌群”行动,推动国企党建与国企改革“双推进、双提升”,州属集团公司及所属各级子公司全年动态100%实现“党建入章”“应进尽进”,督促指导州属企业集团公司党委及基层党组织100%建立并严格落实党组织前置研究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清单,强化结果运用。二是聚焦防风化债,缩减国企债务。建立健全债务风险防控、预警、处置和问责机制,切实增强底线思维和风险意识。实施负债规模和资产负债率双约束,精准识别债务风险,“一企一策”“一债一策”确定管控目标,坚决做到“短期管住、中期稳住、长期可持续”。强化国企债务风险监测、预警和调度。实行州政府分管领导、国资监管部门、州属国企协同监测预警机制,定期、定企进行债务风险分析研判调度,形成旬调度、季统筹的常态,把时间明确到天、责任压实到人、措施细化到项,“穷尽所有”防止逾期违约风险由小变大、由短变长。三是强化政银企三方联动。加强“政银企”对接,针对债务缓释、续贷调头、解押存单、贷款产品置换、流动贷款等融资业务,进行“一对一”“点对点”“面对面”磋商、协调和跟进,紧盯国家财政金融政策导向,科学合理运用各种融资工具,积极尝试金融创新产品,通过多元化多渠道融资方式适时调整债务结构,合理制定融资计划,不断提升企业持续融资能力,多渠道筑牢债务风险“防火墙”。四是落实“六个一批”化债措施。逐项、逐笔对应债务底数和偿债节点,分类实施“财政预算安排化解一批、盘活存量资产化解一批、处置资产化解一批、争取金融政策化解一批、盘活优质资源化解一批、转型发展化解一批”的“六个一批”化债措施,既严控债务总量只减不增,又严守存续债务只降不升。
五、关于健全用人机制方面
一是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州属企业董事有关管理办法,严格落实选人用人程序,根据企业经营特点、业务规模等因素,科学搭配、差异化确定任职人员,在重大人事考察任命过程中,认真审核提拔任职干部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并向纪检监察部门征求意见,由纪检监察部门出具廉洁意见,报党委会审议后,最终对符合条件的干部下发任命通知;二是以不断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增强企业核心功能为导向,优化激励约束机制,印发《红河州州属企业领导人员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试行)》《红河州州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优化考核激励约束机制,及时对州属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薪酬管理及外部董事管理等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持续深化“三项制度”改革,推进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升能降,通过提升员工素质、提高劳动生产率来盘活企业人力资源存量。三是坚持“分类调控、效益联动、稳步增长、差异分配”的总体思路,下发企业差异化薪酬指导意见,确保收入分配向关键人才、骨干员工、核心科技人才、优秀高技能人才、生产经营一线倾斜,纵深推进差异化薪酬分配,持续完善工资总额管理机制,推动薪酬结构更合理、分配逻辑更清晰、过程管理更规范、薪酬激励更高效,有序实现薪酬水平市场化、薪酬分配差异化。
感谢你们对我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国资委
2024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