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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znyj2/2024-0000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能源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10-23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能源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34号提案的答复

伏运标、陈盛荣、徐晓凡、杨滢静、顾仁华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红河州风力发电场生态环境恢复利用的建议》第234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对“制定植被恢复规划,在风力发电场建设过程中,应该制定详细的植被恢复规划,明确恢复的目标、措施和时间表”的答复

随着红河州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风力发电项目建设规模不断扩大,截至目前,全州已投产风电项目28个、在建风电项目1个、拟建风电项目8个,总装机530万千瓦。在风电项目的开发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建设标准开展环评、水保等要素要件的审批办理,各个项目均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制定详细的植被恢复规划,明确了恢复目标,并按照设计阶段、施工期、运营期3个时间节点制定了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针对“植被影响”和“植被恢复”分别制定减缓措施和恢复措施,把整个植被有可能被破坏或者有影响的情况均作了有效规定。项目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报告的要求和措施实施,已投产的风电项目已基本按要求通过了环评、水保验收,保证了区域的生态功能不受到破坏。下一步,我们将协同相关部门,督促项目业主按照规划持续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对“在风电场植被恢复过程中,可以结合当地的生态农业发展,推广生态农业模式”的答复

在风电场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对生态有一定的影响是不可避免的,因此,最大化削减不利的生态影响是各单位共同努力的目标。在项目设计阶段,项目业主已按照要求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制定风电场植被恢复专项设计方案,遵循“恢复功能性强,经济可行”等原则,主要从修复区内植被的生态功能的角度出发,重点考虑区内植被涵养水源、保持水土、保护环境及护路等生态功能和作用。结合实地情况,在植被恢复时积极融入当地生态农业发展,推广生态农业模式,恢复树种优先选择本地种如旱冬瓜、云南松等,这样既加快植被恢复的速度和质量,还为当地带来经济效益,促进农村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实现生态与经济的双赢。

三、对“对有旅游开发价值的风力发电场,依据相关规范进行公益景点开发建设”的答复

《云南文化和旅游强省建设三年行动(2023—2025年)》中明确了云南将加快发展特色生态旅游,红河州积极响应,针对绿色能源开发与生态旅游作了一系列探索,特别是结合现有自然景观、风力发电机、桃林、梨花、樱花林等,打造了以山景、星空、桃花、梨花、樱花为主题的高端休闲旅游目的地。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开远市剑角峰风电场和个旧市莲花山风电场。开远市剑角峰风电场通过在风机上彩绘当地苗族文化,结合风电场所处的乐白道街道酒房村委会有大片樱花打造“风车樱花谷”积极发展乡村旅游,开辟了集风车、樱花、采摘等为一体的乡村旅游路线。个旧市莲花山风电场以“老矿区”向“新生态区”转变的形象走进了更多人的视野,让游客感受到了新能源与自然景观相融合的独特之美。

下一步,在发展风电场生态旅游时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在开发过程中,充分考虑生态环境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二是深入挖掘地方特色文化,将其与风电场旅游相结合,打造具有独特主题的旅游产品;三是加强旅游设施建设,提高旅游服务质量,为游客提供更好的体验;四是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提高风电场生态旅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感谢你们对我州能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能源局

2024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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