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hhznyncj/2024-0005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红农函〔2024〕54号
- 发布日期: 2024-10-3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10号建议的答复
包易平代表:
您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多维度发力推进建水县羊街片区乡村振兴的建议》第0110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围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目标,按照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工作机制要求,中央、省、州级分配到县市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一律采取“切块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市,州级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县市统筹使用财政衔接资金,县市根据《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红河州州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自行统筹安排和使用资金。
截至目前,财政部门已下达建水县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237万元,其中,中央资金6811万元、省级资金2070万元、州级衔接资金356万元。2024年,建水县共计安排到南庄镇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18万元,计划组织实施项目4个,具体包括建水县南庄镇小龙潭农村供水保障设施建设项目110万元、建水县南庄镇小龙潭村农产品交易市场建设项目100万元、建水县南庄镇李伍村委会党组织领办冷库建设项目200万元、建水县南庄镇项目管理费项目8万元。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和促进南庄镇辖区农村饮水安全、农产品交易及冷链物流、蔬菜产业的发展,拓展了村集体经济增收渠道。同时建水县计划组织南庄镇羊街村委会申报冷藏库及配套设施相关项目,预计投入资金460万元,其中,财政衔接资金100万元,其他资金360万元;建设地点为建水县南庄镇羊街村委会木头寨村公路边,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冷藏库、分拣包装场所及供电、防水池及冷库生产用水供给配套设施等。
下一步,州农业农村局将结合工作职能职责,做好以下工作,全力支持建水县南庄镇羊街片区的乡村振兴建设。1.指导建水县用活用好财政衔接资金,全力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建设。州农业农村局将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责,协同州财政局加强对财政衔接资金政策的指导,督促建水县切实抓好财政衔接资金的管理使用,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不断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2.在下一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分配中,州农业农村局将积极向省级有关部门报告,争取中央、省、州级财政衔接资金适当向建水县倾斜,进一步加大对南庄镇羊街片区的农业基础设施的支持力度。3.鼓励建水县积极申报资金补助项目。指导建水县把握政策机遇,积极向省、州有关行业部门申报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文旅融合示范点等资金补助项目,全力支持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助推产业发展和村集体经济增收。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