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hhznyncj/2024-0005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红农函〔2024〕29号
- 发布日期: 2024-10-31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308号建议的答复
尹嫄琳、高泽文代表:
你们在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第0308号《关于帮助解决沙依坡乡田角寨村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缺口资金的建议》的建议,已转交我局与文化和旅游局研究办理,现将我局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针对两位代表提出的建议,分管领导及时组织相关科室对我局在农村实施的项目、资金安排等情况进行梳理研判。结合农业农村部门职能,彩钢棚、活动室、村史馆、民居民房建设风貌提升相关项目难以立项。但州农业农村局作为绿美乡村建设牵头部门,自2022年启动绿美乡村三年行动以来,全州争取省级标杆典型奖补资金1872万元,其中,金平县获2022年省级标杆典型奖补资金35.75万元;预计金平县可获得2023年省级标杆典型奖补资金165.75万元。省级奖补资金下达至县市,由县市统筹研究制定奖补方案。我们将积极与金平县农业农村局对接,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在不违反财务纪律的前提下给予金平县沙依坡乡田角寨村村庄绿化美化的支持。
感谢你对我州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