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hhznyncj/2024-0004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红农函〔2024〕52号
- 发布日期: 2024-10-3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162号建议的答复
童丽红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立项建设新哨镇猴街社区节水管网工程的建议》第0162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田间基础设施建设的职能职责和项目资金统一整合到农业农村部门,通过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逐步将永久基本农田和长期稳定耕地建成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高标准农田。
你提出的建设泵站和灌溉输水管网,可以结合高标准农田项目实施。弥勒市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已将新哨镇纳入高标准农田新建项目储备库中,建设规模9240亩,其中猴街社区1635亩,全部属于永久基本农田。
下一步,州农业农村局将指导弥勒市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合理规划猴街片区选址范围和建设内容,积极申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完善节水管网及其他配套设施。项目区建成以后,主要用于种植粮食作物,采取轮作、套作等种植方式,防止“非粮化”问题。同时,弥勒市将积极统筹协调市级有关部门的各类项目资金给予优先解决。
感谢你对我州农田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