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hhznyncj/2024-0004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红农函〔2024〕68号
- 发布日期: 2024-10-3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5号建议的答复
李红芬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水县利民乡竹鸡河村委会甸尾大沟立项改造的建议”,已交我局办理。经研究并商州水利局和建水县人民政府,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提的建议很好,输水沟渠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动农业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输水沟渠的提升改造对提升我州产业发展水平,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2016年以来,国家实施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围绕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目标,按照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工作机制要求,中央、省、州级分配到县市的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一律采取“切块下达”,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市,由各县市因地制宜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农业产业。据统计,2024年1—7月共下达建水县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237万元。为保障沿线群众的灌溉用水,建水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已将建水县利民乡竹鸡河村委会甸尾大沟防洪灌溉水利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建水县2024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库,待条件成熟后予以立项建设。
下一步,我局将督促建水县农业农村和科技局再次开展勘查工作,进一步明确项目建设内容,制定实施方案,为项目立项做好前期准备。
感谢你们对我州农业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