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hhznyncj/2024-0004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
- 文号: 红农函〔2024〕67号
- 发布日期: 2024-10-30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农业农村局对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88号建议的答复
薛世福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水普雄乡七棵树村委会石窝中与纸厂村委会黄草坝联合建设产业设施提升的建议”第88号建议,已交我局分办。经研究,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你提的建议很好,田间道路及输水管网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动农业产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农田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对提升我州产业发展水平,推进现代农业建设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关于建水普雄乡七棵树村委会石窝中与纸厂村委会黄草坝联合建设产业设施提升的建议,经组织建水县农科局及设计单位进行踏勘和项目选址合规性审查,此片区处于林地、草地、零星耕地、退耕还林区域。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22)要求,新建和改造提升项目要以永久基本农田和国土“三调”长期稳定可利用耕地为基础,禁止在严格管控类耕地,生态保护红线内区域,退耕还林还草区域,河流、湖泊、水库水面及其保护范围选址建设高标准农田。由于此片区主要涉及不稳定耕地、林地、草地和退耕还林还草区域,不符合高标准农田选址要求及相关政策性规定,当前该片区暂不能通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来建设产业设施。下一步,我局将督促建水县农业农村和科学技术局积极谋划产业项目,争取将该片区产业设施提升纳入建水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待条件成熟后予以立项建设。
感谢你们对我州农业产业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