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zzrzyhghj/2024-00015
- 发布机构: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文号: 红自然资函〔2024〕34号
- 发布日期: 2024-10-17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4号建议的答复
包易平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增加乡镇自然资源地类信息查询终端数量的建议》第114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8年以来,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和省、州工作安排,我州开展“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全面查清了全州土地利用现状。之后按年度开展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为及时准确掌握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现状及变化,确保调查成果现势性,提供了真实准确的土地利用现状基础数据。国土调查成果为国土空间规划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提供了统一“底版”,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三区三线”划定提供了重要支撑。在耕地保护方面,客观反映了耕地现状和变化趋势,为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做到耕地实至名归提供了基本依据。在土地执法方面,通过调查监测发现的地类变化线索,及时制止纠正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促进了违法违规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
你所提建议,根据《红河州自然资源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红政办发〔2021〕32号)文件规定,乡镇购置手持式可移动执法终端等设备,支出责任在县(市)财政。为推动国土调查成果的共享应用,我局与建水县自然资源局共同研究,已为各乡镇配备一台建水县自然资源“打非治违”移动执法巡查办案系统平板电脑,并且制作了包含影像、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等要素的专题图下发各乡镇、村委会使用。
下一步为便于乡镇(街道)及村组干部对辖区自然资源的有效监管和保护,加强耕地保护和违法用地管控,降低违法案件数量,减少群众损失,降低执法成本,使全州农村基层组织和村民清楚掌握本乡镇、本村组土地利用基本情况,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我局将督促各县市积极推广“国土调查云”手机APP,同步制作自然资源管理“一张图”,开展人员培训宣传等方式,让县市相关部门、乡镇(街道)村组干部和村民了解本乡镇(街道)、本村组范围内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村庄用地边界、耕地、园地、林地、草地等主要地类的分布、数量情况,充分调动用地主要部门、乡镇(街道)干部积极参与自然资源用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广大村民依法、依规合理用地的意识。
感谢你对我州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