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zmzj/2024-0002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民政局
- 文号: 红民函〔2024〕22号
- 发布日期: 2024-12-0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民政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三次会议第80号提案的答复
民盟红河州委: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快红河州居家养老服务市场培育发展的建议》第80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红河州养老服务事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在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界团体机构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下,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持续深化养老服务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自2020年起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着力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一、降低准入门槛。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同时放宽外资准入的条件。设立营利性养老机构,按照“先照后证”的简化程序执行,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后,在辖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备案。在民政部门登记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以依法在其登记管理机关管辖范围内设立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服务网点。非本地投资者举办养老服务项目与当地投资者享受同等政策待遇,当地不得以任何名目对此加以限制。全面清理、取消申办养老机构的不合理前置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程序,简化审批流程。申请设立养老服务类社会组织,符合直接登记条件的可以直接向民政部门依法申请登记,不再经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查。
二、加快养老机构改革,进一步深化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体制改革,推行公建民营运营模式。坚持养老事业和产业协同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养老服务工作会议精神,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养老服务工作新路子,大力培育、发展养老服务社会组织和企业,鼓励社会力量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方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按照“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以开远市、弥勒市为试点,引导、培育了凤凰谷养老养生项目和朋阳养老等一批以社会力量兴办、市场化运作为主的养老服务设施,为全州养老产业建设探索出一条发展新路子。通过发放一次性建设补贴、养老机构综合运营补贴等一系列支持引导措施,全州公建民营发展模式成效明显,2023年实现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经营性收入6859.63万元。目前全州完成17所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引进民间资本投资兴办了27所民办养老机构,共设置床位5343张,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床位数占全州运营养老机构床位数的51.48%,成为养老服务和相关产品的供给主体。此外,积极推动机构养老服务提质增效,大力推行养老机构服务合同制度和入住评估制度,切实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展适老金融服务。
三、促进医养融合发展。一是强化顶层设计,完善保障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2部门《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省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联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省卫生健康委等11部门联发的《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15条措施的通知》,建立由政府牵头,卫生健康、民政、医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财政、金融方面提供扶持,土地供应、税费优惠、医保支付、人才培养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为全面推进医养结合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全州医养结合养老机构26家,设置总床位6931张,居全省前列。成功创建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市1个(开远市)、社区(乡镇)医养结合示范机构7个(开远朋阳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建水县城官中心卫生院,个旧市锡城卫生院,蒙自市东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屏边县玉屏镇卫生院,金平县金河镇卫生院,建水县南庄中心卫生院),医养结合优质服务单位5个(开远人民医院,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蒙自市人民医院,开远明德老年病医院,弥勒洪福天护理院),红河州被列入第三批国家级安宁疗护试点地区。二是强化市场驱动,全面开放养老市场。根据省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联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实施意见》,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鼓励基层医疗机构转型医养结合机构,支持二级及以下公立医院转型发展成为医养结合机构,有意愿的三甲医院和公立专科医院采取市场运作方式开办医养结合机构。以“三个支持”增强养老机构医疗服务功能,支持养老机构增加医疗服务功能并依法依规开展诊疗活动;支持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订签约合作,为签约养老机构老年人提供就医便利服务;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通过特许经营、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开办医养结合机构,走集团化、连锁化发展道路,推动全州医养结合事业蓬勃发展。目前,全州有医养结合机构17家,拥有床位7091张,其中医疗床位2631张、养老床位4460张,有工作人员2838人、医疗卫生人员2352人、养老服务人员486人。全州65周岁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35.12万人,健康管理率达69.9%;100%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开通就诊绿色通道。其中开远市已拥有集医疗、康养为一体的医护型养老机构有9家,开远市人民医院老年病医院规模逐步扩大,生命养护中心总面积达870亩,建筑面积13.5万平方米,设置医疗床位300张,养老床位1500张,候鸟型旅居床位200张。弥勒第一医院的医康养中心,以其紧邻湖泉湾、医疗资源配套齐全、硬件设施好、服务细致的优势得到了省内外老年人的青睐。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蒙自市人民医院、建水县城官中心卫生院等为代表的公立医疗机构,依托自身资源优势积极开展医养结合服务。同时,引进“云南朋阳”“上海洪天”等具备养老服务管理经验的公司进入红河州提供医养服务,全州形成了医疗机构开设养老服务、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服务、医疗机构托管养老机构的四种医养结合模式。
四、大力发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加快推进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在县市级的街道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在社区层面建立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或日间照料中心,在有条件和有需求的住宅小区,设立居家养老服务点,探索“物业+养老服务”等模式,加快社区和居家的适老化改造,积极构建“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为老年人提供舒适安全的居家或社区养老环境。自2021年起每年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累计完成改造5100户,2024年计划再改造900户;2022年争取并推动实施民政部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在蒙自、个旧、开远、建水、弥勒等县市推动适老化智能化改造2500户,开展上门服务5600人次(30次计为1人次)。2021年以来累计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3亿元,州级筹措资金8000余万元,新建或改建一批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日间照料中心、农村互助养老服务站、老年幸福食堂,为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居家适老化改造。2024年已争取上级养老服务资金7077.5万元。将于2024年新建(改扩建)建水县临安镇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弥勒市福城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以及12个老年幸福食堂、11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共计29个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截至2024年8月,全州共建成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设施1840个,其中,建有城市公办养老机构44所(含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76所,日间照料中心585所,老年活动场所1138个,共设置养老床位2.16万张,实现了县级失能照护机构13县市全覆盖,老年幸福食堂13县市县城所在地全覆盖,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了57.14%,有意愿入住养老机构的特困供养人员100%入住养老机构,初步构建“县—乡—村”三级服务体系,有力保障了全州老年人的基本养老服务需求。力争2025年实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养老服务设施和站点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5%以上的乡镇和70%以上的农村社区,全州60%的乡镇(街道)至少建有1个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感谢你们对我州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