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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zmzj/2024-00020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民政局
  • 文号: 红民函〔2024〕15号
  • 发布日期: 2024-12-0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民政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三次会议第88号提案的答复

民进红河州委: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留守儿童健康成长提供关爱保障的建议》第88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健全关爱保护机制。一是州级建立以州委副书记为总召集人,州委秘书长、3位副州长为召集人的红河州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县、乡两级均建立了党政领导任召集人的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二是成立州教育体育局局长、州民政局局长为双组长,团州委、州妇联等部门为成员的工作专班,统筹指导全州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三是定期进行调度。2024年3月5日,州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向州委副书记专题汇报工作情况;3月28日州长主持召开全州“一老一小”专题座谈会,州委书记听取汇报并作讲话。2024年以来,州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召开会议1次、督查调研1次,印发文件4份。

二、落实挂联帮扶制度。由乡镇(街道)政府整合乡镇干部、村(社区)干部、驻村工作队员、乡村教师等资源,实行留守儿童“三挂”制度,确保每个乡镇(街道)有领导挂联、每个村(社区)有单位挂联、每户有留守儿童的家庭有干部帮扶,在定期走访工作中落实“四个一”走访制度。截至2024年二季度,全州摸排锁定留守儿童51641名,全州2万余名工作人员参与挂联帮扶。下拨州级福彩公益金285万元,用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留守老人及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巡访、探访补助经费。围绕留守儿童监护情况、心理健康、行为规范等开展综合评估,按照“一类一档”开展分类管理,由政法委、教体、民政、妇联等牵头责任部门,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心理健康辅导、法治教育、社会救助等关爱服务。

三、强化“阵地+队伍”机制。构建“州、县、乡、村”四级儿童保障服务网络。全州共有县级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13个、乡镇(街道)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站139个、建设“儿童之家”1365个,儿童督导员152名、儿童主任1418名,实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乡镇(街道)全覆盖、“儿童之家”村(社区)全覆盖、儿童保护工作队伍全覆盖。2024年争取省级福彩公益金支持每个县一个乡镇6万元,打造留守儿童关爱驿站;争取绿春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设施设备补助经费30万元(已报请示)。积极构建儿童主任综合培训体系,州级民政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示范培训,县级民政部门每年对儿童主任培训全覆盖。截至2024年7月,全州7个县市民政局组织802名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开展了培训,进一步提升专业化水平。

四、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每年秋季,组织全州小学学段5年级以上学生开展至少一次心理健康测评工作。目前,全州各级各类学校设立标准心理辅导室86个,全州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家库人才27人,专职心理健康教师123名,2024年以来,组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培训2期共777人次。2024年6月积极对接上海市长宁区慈善基金会、妇联等部门到绿春县、金平县、红河县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咨询及义诊活动,为当地中小学校长、心理教育工作者提供心理干预赋能。全州成立州县两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14个,村(社区)家长学校1365个,组建家庭教育讲师团15支319人,开展“家庭教育公益指导员”培训、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五进”活动、“四下基层”边境县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五、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红河州民族高中班面向户籍在红河州屏边县、元阳县、红河县、金平县、绿春县、河口县的初中毕业生及蒙自市、个旧市、开远市、弥勒市、建水县、石屏县、泸西县山区乡镇农村(含农转城)少数民族初中毕业生招生,对民族高中班学生进行补助。具体标准为:生活补助标准2000元/生/年、教科书费减免标准200元/生/年、学费减免标准300元/生/年,共计2500元/生/年。对户籍在红河州屏边、元阳、红河、金平、绿春、河口县的农村户口初中学生,被这六个县普通高中学校正式录取,且在南部六县普通高中学校就读的,给予免除高中三年的学费。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享受中央资金免学费待遇。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和管理,优先保障留守儿童住校需要,满足学生寄宿需求,进一步改善寄宿制学校教学和生活条件。如绿春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58所,学校寄宿生9756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30.10%。小学寄宿制学校53所,学生17077人,占小学在校生的76.10%;初中寄宿制学校5所,学生3084人,占初中在校生的30.94%。

六、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全州依托共青团组织建立各级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点169个,实体平台建设上实现了州、县、乡全覆盖。全州配备法律服务机器人1611台,2024年以来法律服务机器人点击量:30822,智能咨询访问量:831,智能咨询量:611,智能咨询意见书出具量:249。持续开展12348热线值班服务工作,组织律师开展12348热线服务法定工作日白天值班和夜间值班工作,持续为基层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2024年以来全州“12348”热线白天接听电话1639通,满意率99%,夜间接听电话189通,满意率99%。在法律援助法和《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规定范围的基础上,拓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范围,将因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伤害及入学、财产继承分配等常见法律问题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进一步帮助未成年人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基本生活方面的问题。2024年全州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为未成年人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97件。

七、倡导婚育新风。按照《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倡导婚育新风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红河州倡导婚育新风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关于建立红河州倡导婚育新风工作协调机制和挂联机制的通知》,形成了预防抓宣传,村规民约抓引导、控辍保学抓源头、结婚登记抓规范、工作成效抓督查的工作机制。全州14个婚姻登记处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行风建设和管理,结合移风易俗,发放“婚事新办、简办”倡议书,加强婚姻家庭文化宣传,培育理性婚姻观念。2024年5月20日、七夕节,13县市举办“公园式婚姻登记”集体婚礼颁证仪式,签订“婚事新办喜事简办承诺书”,倡导拒绝高价彩礼,大操大办,为推动婚俗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弘扬了现代文明的婚俗新风尚。

感谢你们对我州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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