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zmzj/2024-0001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民政局
- 文号: 红民函〔2024〕14号
- 发布日期: 2024-12-0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民政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三次会议第89号提案的答复
陈杰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推动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建议》第89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红河州社会组织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锚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州委“337”工作思路,紧扣确保社会组织正确政治方向、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创新推动社会组织发展这一主题,在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建设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方面持续发力。截至2024年7月,全州注册登记社会组织1935家,备案城乡社区社会组织2075家,其中,4A级15家,3A级37家,“全国先进社会组织”1家,全国“四好”商会8家,省级“四好”商会17家,省级“规范化建设示范党支部”1家,2023年红河州民政局社会组织党委被确定为全省基层党组织示范点。2024年,32家各级各类社会组织与13县市全覆盖结对帮扶项目67个、投入结对帮扶资金553.14万元,全州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投入帮扶资金1676.24万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财政支出1086.44万元。
一、关于“制定红河州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方案”建议办理情况
2023年,云南省民政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出台了《云南省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对云南省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加强组织领导、优化支持体系、做好服务保障等方面作了顶层设计和安排部署,并明确省、州、县级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具体任务要求。红河州认真按照三年行动方案的部署抓好相关工作贯彻落实,一是做好工作衔接。会同乡村振兴部门及时转发相关文件,参与结对帮扶县市的各级社会组织和各级联络员报省级统一行文,将社会组织纳入乡村振兴重要力量。二是积极动员引导。广泛动员引导社会组织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社会资源向重点帮扶县聚集,促进重点帮扶县持续提升自我发展能力。三是主动沟通协调。搭建“民政+农业农村+社会组织”三位一体的“红河州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微信平台,负责协调对接社会组织与相关职能部门有关工作,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推动社会组织与帮扶县及时签约履约,保障帮扶项目及时落地、顺利实施。2024年以来,共动员引导7家全国和东部地区社会组织、25家省州县级社会组织采用“2+1+N”的模式与13县市签约并开展帮扶,现完成签约57份。
二、关于“争取省级支持引聚更多社会组织资源和项目资源”建议办理情况
针对州内慈善资源相对匮乏且缺乏有效链接渠道的实际,我州积极指导社会组织通过《云南省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资源推荐栏对接公益平台、南都公益基金会、中国乡村发展基金会、爱德基金会等慈善资源,帮助社会组织提升链接资源能力,为乡村振兴“赋能增效”。同时,积极争取民政部、省民政厅支持,引聚全国性、东部省(直辖市)、全省性和昆明市社会组织资源和项目资源结对帮扶红河州。目前,结对帮扶红河、元阳、金平、绿春等4个帮扶县的全国性和东部省(直辖市)社会组织共7家,涉及各类帮扶项目11个,现已投入结对帮扶资金329.14万元。结对帮扶开远、蒙自、建水、石屏、弥勒、泸西、红河、元阳、绿春、金平、屏边、河口等12个帮扶县的全省性和昆明市社会组织共11家,涉及各类帮扶项目21个,已投入结对帮扶资金219万元。
三、关于“资源整合和效益发挥打造示范品牌”建议办理情况
本着“主动参与、自愿投入,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我州积极支持不同层级、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社会组织以“一对多”“多对一”的方式进行“组团式”结对帮扶。目前,第一批32家结对帮扶社会组织中社会团体23家,社会服务机构2家,基金会7家,涉及各类帮扶项目67个,已投入结对帮扶资金553.14万元。同时,涌现出一批典型经验,比如:爱德基金会在红河县、元阳县、绿春县实施“大地新芽母婴健康关爱行动”“e万行动孤儿助养”示范品牌项目;云南省国际民间组织合作促进会在金平县开展“政企社协同”示范品牌项目;红河州物配行业协会在蒙自市开展“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示范品牌项目;红河州慈善总会争取山东魏桥创业集团向红河州捐赠公益慈善服务用车示范品牌项目;红河州电动车行业协会开展文化振兴助力乡村振兴示范品牌项目;红河州河南商会开展“党建+乡村振兴“结对共建示范品牌项目;蒙自市慈善总会会员单位红河佳裕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示范品牌项目;元阳县探索构建“党委+社区党总支+支部党员+片区长+社工”五级综合网格,让基层治理工作从“独角戏”转变为“大合唱”示范品牌项目;个旧市大屯街道社工站开展“五汇”建设模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常态化开展留守妇女、儿童、老人和特困群众关爱服务行动示范品牌项目,通过积极打造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公益品牌行动,形成良好示范效应。
四、关于“推动社会组织助力乡村发展和振兴”建议办理情况
按照2023年“建机制、搭平台”,2024年“补短板、促振兴”,2025年“可持续、双促进”的工作目标,我州积极动员引导不同类型社会组织依据章程、业务范围和自身专长优势,开展专业化、差异化、个性化特色帮扶。重点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利用行业影响力,助力产业发展;社会服务机构发挥专业优势参与并融入乡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平台的搭建与运营;基金会和科技类学术类社会团体借助资金、技术优势,助力人才培育;社会科学、文化体育类社会组织发挥宣传活动优势,助力文化建设;会员企业(单位)开展形式多样的慈善捐助、结对共建、产业合作、劳务协作、人才支持、消费帮扶等工作,助推群众增收致富。重点关注帮扶县市特殊困难群体,深入开展“送温暖、送关爱、送真情”活动,助力“兜住底”“兜好底”“兜牢底”;鼓励支持结对帮扶的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帮扶村党支部结对联建共建,助力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建强基层组织,实现“双向促进、共同提升”。目前第一批结对帮扶13个县市的州级社会组织14家,涉及各类帮扶项目35个,通过社会组织促成招商引资项目落地15.5亿元;通过红河州慈善总会争取山东魏桥创业集团向红河州首批捐赠公益慈善服务用车196辆。2024年,全州社会组织结对帮扶13县市达到全覆盖,助力乡村振兴投入帮扶资金1676.24万元。
五、关于“健全政府购买服务、奖励扶持和公益创投等激励机制,支持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建议办理情况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推进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工作,2023年,红河州财政局印发《红河州州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3年修订版)》(红财综发〔2023〕42号)。全州各级各部门积极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一部分公共服务事项,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以此支持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2024年上半年,全州以社会组织为承接主体的政府购买服务财政支出达1086.44万元,项目涉及城乡社区公共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养老服务、就业公共服务、教育公共服务等方面。同时,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积极与财政部门衔接资金项目支持,在实施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承担公共服务、开展人才培训等方面支持优质企业、行业协会等参与乡村振兴。2023年以来,农业农村部门投入财政衔接资金3804.36万元,实施各类产业发展类项目40个,开展培训93期,培训乡村人才5203人。各级民政部门把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纳入等级评估加分项,在参与乡村振兴方面设置40分加分项,在开展公益慈善方面设置20分加分项,并免费为红河州协同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红河州慈善总会等社会组织提供办公场地,相继投入37万元支持社区社会组织观察点建设和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投入600余万元补助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2024年,州民政局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招募社会组织运作“融创”实践基地,投入40万元以公益创投项目方式面向全州征集实施公益创投项目8个,通过加强扶持和激励引导,进一步激发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活力。
六、关于“加强社工专业化培训、提升其专业化服务能力,推动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建议办理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州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红河州通过积极健全完善制度体系、壮大人才队伍、培育社工机构、拓展服务领域、实施服务项目、开展专业服务等多种方式,扎实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按照“社工+志愿服务”思路,整合5456个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基层党群服务中心、村级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等阵地,实现全州135个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在红河学院等州内高校建立社工人才培养基地,为高校学生提供社工人才社会实践平台,构建产、学、教、创一体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培育体系。通过积极向省级推荐申报“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计划项目,孵化、培育、发展社会工作机构,依托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等阵地持续开展日常探访、心理关怀、精神慰藉等服务,有力缓解农村社会服务力量不足问题,激发群众参与乡村振兴内生动力。同时,积极推动以社区为平台、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社区社会组织为载体、社区志愿者为辅助、社区公益慈善资源为补充的新型社区治理机制,改变了“三社联动”模式中政府单一“输血式”的资源投入模式,拓宽社区集资路径、减少政府资金短缺给社区建设带来的制约,增强社区自身活力和能动性。2024年,全州投入300余万元省、州级福彩公益金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社会工作者考前培训3100余名。目前,全州先后投入90余万元对持证社工进行奖励,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达8591人,培育发展城乡社区社会组织达2129家,注册志愿者达82.3万人,通过全国社会工作者考试1578人,占红河州人口总数的3.53‱,提前两年完成了“十四五”人才发展规划中持证社工人数占当地人口总数1.8‱的指标,持证社工人数位居全省第三,为助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队伍保障和人才支撑。
下一步,我们会将你们的意见建议积极融入到工作中去。一是围绕“补短板、促振兴”两个着力点,引导不同类型的社会组织发挥专长优势,重点聚焦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开展专业化、差异化、个性化特色帮扶活动,践行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社会责任与担当。二是围绕“可持续、双促进”两个目标,积极争取和引聚更多的省内外社会组织和项目资源,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实际帮扶成效的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示范品牌,确保帮扶资源引得进、留得住、发展好、可持续。三是精准做好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项目供需对接,注重资源整合和效益发挥,保障帮扶项目及时落地、顺利实施,确保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取得实效。
感谢你们对我州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