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zmzj/2024-00013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民政局
- 文号: 红民函〔2024〕19号
- 发布日期: 2024-12-0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民政局对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0号建议的答复
叶兴成等代表:
你们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打造全州“医康养旅体训”综合性复合型养老产业基地的建议》第70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红河州全面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推进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协同高质量发展,努力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推动老年人共享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
一是不断强化养老服务供给,2023年争取各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11272万元,同比增长91.15%,项目资金创历史新高。2024年已争取上级养老服务资金7077.5万元。用于建水县临安镇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弥勒市福城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绿春县牛孔镇敬老院以及12个老年幸福食堂、11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共计29个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及高龄津贴等惠老补贴发放。不断强化普惠型养老服务,加快推进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在县市级街道建设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在社区层面建立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或日间照料中心,在有条件和有需求的住宅小区,设立居家养老服务点,探索“物业+养老服务”等模式,加快社区和居家的适老化改造,构建“十五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截至2024年7月,全州建成城市公办养老机构27所、敬老院78所、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12所、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服务站)561个,设置养老床位2.16万张;建有老年活动场所(含老年活动室)1029个、老年幸福食堂25个,实现县级失能照护机构县市全覆盖、老年幸福食堂县城所在地全覆盖、街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了57.14%,有意愿入住养老机构特困供养人员100%入住养老机构,初步构建了“县—乡—村”三级服务体系。
二是积极探索“老有所医、老有所养、老有所乐”的医养结合模式,不断推动普遍性服务和个性化服务协同发展,多层次、多样化地满足健康养老服务需求。目前,全州有医养结合机构17家,拥有床位7091张,其中医疗床位2631张、养老床位4460张,有工作人员2838人、医疗卫生人员2352人、养老服务人员486人。全州65周岁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35.12万人,健康管理率达69.9%;100%医疗机构为老年人开通就诊绿色通道。开远解化幸福夕阳关爱服务中心实现了“老年护理+疾病入院+康复养生”的有机结合,弥勒市把医养结合工作纳入全市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探索建立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共同体、医疗机构+养老机构协作体、基层医疗机构+社区养老机构+医院联合体、全科医生团队+居家养老的嵌入式等4种医养模式。开远、弥勒两市被确定为首批省级医养结合试点市。
三是强化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关于实施“康养云师傅”培训工作计划的通知》(云人社发〔2021〕9号)文件要求,将养老护理培训纳入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同时,加强与云南红河技师学院对接,开设了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联合红河技师学院开办老年健康与养老护理知识技能培训班,面对医养结合机构管理人员、护理员开展老年人护理、老年人营养、老年健康、法律法规等知识培训,培训合格者由人社部门颁发养老护理员资格证书,为养老服务事业不断输送高质量人才。累计完成养老服务类职业技能培训6500余人次。其中:养老护理员2161人次、健康管理师1284人次、公共营养师503人次、保健按摩师1116人次、老年人照料1402人次。
实施2022年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试点项目以来,红河州民政局每年从州本级福彩公益金安排专项资金,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全州范围内开展至少一期养老护理员培训,使各类养老服务机构护理人员取得国家人社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养老护理水平。2022年安排40万元、2023年安排30万元,共组织养老护理员培训五期,共计300人;2024年计划再安排40万元开展养老护理员的培训。项目实施各县市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为乡镇养老护理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工作,采取“理论授课+实训操作”的方式授课,重点培训生活照料、基础照护和康复服务等知识,打造一支专业化的上门服务养老护理队伍,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打下坚实基础。目前,红河州共培育专业养老护理员707人,其中持证上岗初级护理员365人,持证上岗中级护理员138人,持证上岗高级护理员36人,持有护士证有137人,持证上岗率为95.61%。
感谢你们对我州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