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zmzj/2024-00008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民政局
- 文号: 红民函〔2024〕11号
- 发布日期: 2024-12-0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民政局对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51号建议的答复
纳绍山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将弥勒市东风农场社区管理委员会改设为弥勒市东风街道办事处的建议》第151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红河州民政局高度重视,由分管副局长召开专题会议安排办理工作。一是主动了解情况,征求各方面意见,分别与涉及农场改革的县市了解农垦改革现状,摸清需求和方向。二是向局主要领导汇报,争取支持协调有关问题。三是与省民政厅汇报,争取政策上的指导帮助。
经了解,目前我州农垦改革正在稳步推进,弥勒东风农场与其他县市农场相比条件更成熟。
一、依据现行行政区划调整政策,目前行政区划工作重心已按照中央要求,由个案调整向统筹规划转变,工作路径由调整事项自下而上逐级申报向自上而下顶层设计转变。根据省委有关文件精神:“决策批准权限在省级的行政区划调整事项,由省民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和州(市)统筹研究,提出行政区划调整方案,按照程序报请决策批准。”设立东风农场街道的审批权限在云南省人民政府,红河州民政局将在红河州委、州政府的领导下对弥勒市东风农场有关事宜开展调研,结合实际情况明确东风农场设立街道条件是否成熟、各项指标是否满足,综合研判设立街道的可行性、必要性。同时,加强与云南省民政厅汇报对接,争取业务指导,推动有关改设调整工作稳妥、有序开展。
二、经请示省民政厅的初步答复是:树立全省“一盘棋”思想,充分开展调查研究,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加强系统前瞻性研究,从全面和长远的视野开展深层次调研,坚持非必要不调,拿不准的不动,时机条件不成熟的不改,确保审慎稳妥推进行政区划工作。同时因现行的设立街道的标准已不适应现实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所以省级还在制定和完善过程中,未出台新的标准,故全省的区划调整处于暂缓申报中。州民政局将及时汇报对东风农场的调研情况和建议,助推改革朝有利于农场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方向发展。
感谢你对我州农垦和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