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hhzjytyj/2024-0006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 文号: 红教体函〔2024〕61号
- 发布日期: 2024-10-15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三次会议第40号提案的答复
王海荣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整合各县(市)资源设立州级专门学校的建议》第40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全州专门学校建设情况
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厅字〔2019〕20号),文件立足于解决义务教育阶段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矫治问题,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建设专门学校。红河州高度重视,率先在全省探索建立了石屏县第四中学专门学校,专门接收矫治“问题学生”。学校运行1年后,2020年12月10日,全州13县市在石屏县召开了全州专门学校现场观摩活动座谈会。会后,各县市结合实际纷纷建立专门学校,截至目前,全州共有专门学校9所,占全省总数27所的三分之一。
经过近几年开展,红河州专门学校在全省发展中取得显著成绩和经验,省教育厅多次到红河州调研专门教育并给予了高度肯定。曲靖市、大理州、玉溪市等州市先后到我州进行考察学习,赢得广大的社会好评。
按照原有的专门学校属地建设和管理原则,截至目前,全州共有石屏、建水、弥勒、元阳、金平、绿春、蒙自、泸西、河口9个县市建有专门学校,合计占地2万余平方米,投入经费9000余万元。现有学生人数共269人(石屏28名、建水48名、弥勒36名、元阳90名、金平9名、绿春30名、蒙自28名;泸西、河口2县市正在协调招生中)。个旧、开远、屏边、红河4个县市专门学校正在筹建中。
二、关于将蒙自六中扩建为州级专门学校的答复
(一)现有场地及设施不具备扩建为州级专门学校条件
1.场地不足。学校为在原蒙自市东方红小学基础上改造建设而成,校园总占地面积22.5亩,一期工程第一阶段投资400万元,完成改造面积约10亩,最大规模仅能满足35名学生接受教育矫治。
2.设施不全。学校基础设施薄弱,空间不大。校舍紧缺,1幢集文化教学、矫治教育、生活宿舍等的综合楼,外加1块篮球场,图书馆、心理健康辅导室等场地难以保障,导致办学规模小。学校受占地面积和办学资源等因素制约,无法设置“严管区”和“普通区”,采取分区、分班教学管理方式。教师及公安干警全部住教室改造的大宿舍,学生宿舍也是大宿舍(每间22人)。设施设备不足也不规范。图书馆、心理健康辅导室等场地难以保障,导致办学规模小。同时还存在宿舍、淋浴室、计算机室等基础条件紧缺等问题。
3.师资不足。学校现在职在编教师7人,教官、民警和辅警等人员6人,公安民警和教师职工缺口大,学科教师、心理健康教师、医务人员严重缺乏,辅警为临时聘用,流动大。
4.经费不足。学校一期工程第一阶段投资400万元,现已经完成,并于2022年2月14日移交学校管理使用。一期工程第二阶段的教师办公室、宿舍、食堂等建筑面积约2200平方米的600万元的投资由于资金还未落实,还未开工建设。鉴于现在全州经济状况,启动蒙自六中专门学校二期工程建设可能性微乎其微。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出台规范性文件,逐步优化整合“小散弱”学校。
州教育体育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厅字〔2019〕20号)和《云南省专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法律和规定,结合红河州实际,尽快出台适合我州专门学校发展的《红河州关于进一步规范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初拟稿基本完成,现处于征求意见过程中。
2.创建4所示范性专门学校。
当前我州9所专门学校均呈现小散弱的问题,不利于资源整合和提升办学水平。按照云南省教育厅关于专门学校三年行动规划中“人口较多的州市集中力量办好2至3所专门学校”的要求,我州将坚持全面布局、资源集中、示范引领的原则,全州集中力量推进建水、弥勒、元阳、蒙自4个县市专门学校规范化建设,力争到2026年底把4所学校办成省内示范性学校。
3.未建或停办的学校,可采取共建与委托方式办学。目前泸西、河口2县市正处于停办协调招生中,个旧、开远、屏边、红河4个县市专门学校正在筹建中,以上6个县市确无条件建设的,可采取与附近县市共建、委托办学等方式灵活建设,进一步履行属地管理原则并结合实际做好专门教育。
感谢你对我州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