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hhzjytyj/2024-00049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 文号: 红教体函〔2024〕46号
- 发布日期: 2024-10-1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三次会议第45号提案的答复
住红河县州政协委员活动组: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三次会议提出《关于切实减轻边疆少数民族地区义务教育阶段老师负担的建议》第45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制度保障,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
为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营造良好教育教学环境,根据省教育厅印发《云南省2024年进中小学省级事项清单》通知要求,经州委、州政府审核同意,我局制定下发了《红河州2024年进中小学校州级事项清单》(红教体发〔2024〕20号),清单里明确了州级所涉相关部门牵头清单相关事宜并对我州进中小学校州级事项清单作了明确要求。清单严格按照清单所列事项、实施内容及方式,规范实施进中小学校的事项。坚决杜绝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增加教师不合理负担的事项;杜绝相关部门为完成任务需要进行的形式主义活动,加强统筹协调,同类项目合并进行、涉及多部门的联合开展。清单里明确除教育部门外,其他部门不得自行设置以中小学教师为对象的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确保各类进校园活动规范有序实施。文件的下发有利于调动广大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积极性,从制度上保障中小学教师专心育人。
二、落实待遇,关心关注教师身心健康发展
实施乡镇工作岗位津贴。2016年开始,在乡镇工作的中小学教师实行每月500元的乡镇岗位津贴按月足额发放。认真贯彻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泸西、石屏、元阳、红河、绿春、金平、屏边等7个集中连片特困县继续实施差别化生活补助政策,根据乡村学校艰苦、边远程度,重点向教学点、村小和条件艰苦地区倾斜,金额每月500元至900元不等。
始终执行长效乡村教师奖励和评先评优制度。教育、引导和鼓励乡村教师扎根农村,长期从教、终身从教,认真做好省级乡村从教20年及以上优秀教师评选表彰工作,2023年我州共有42名教师获此殊荣,每名教师奖励10万元;从2019年起,州级每年遴选100名在乡村学校从教15年及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给予每名获选教师2万元奖励。州级考核认定的学科带头人和州级骨干教师一次性分别给予1万元和5000元奖励。从2019年开始,每5年一次,报经省委、省政府审定同意后,由州委、州政府表彰奖励一批教育工作先进集体、优秀教育工作者和优秀教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积极引导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进一步激发教师对人民教育事业的热爱之情。感召教师增强大局观念和全局观念,理解自身责任,自觉把个人发展同教育事业的改革发展联系在一起,从而更加坚定理想与信念,有效克服职业倦怠。让教师体验成功的快乐,感受工作的幸福,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二)合理均衡配置师资。综合考虑教师岗位职责、学科专业和实际工作量等因素,科学统筹、合理安排课后服务师资,避免课后服务工作量过于集中到班主任等部分岗位或部分学科教师。完善班主任选配工作,可配备副班主任,合理界定正副班主任职责分工及相关待遇,统筹做好班级管理工作,避免因弹性上下班产生班主任缺席班级管理问题。
(三)保障教师身心健康。落实教师一年一次的健康体检制度,逐步提高体检标准。关心教师课后服务工作压力下的心理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咨询、心理辅导等,舒缓教师心理压力。积极举办心理健康专题讲座,组织开展教师沙龙等,努力提高教师心理调适能力。
(四)整合校外多方资源。鼓励学校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引入社会资源,加强课后服务工作,减轻校内教师过重工作负担。加强教师关心关爱,统筹考虑教师实际困难,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多种形式,为参与课后服务教师提供晚餐服务、解决子女托管、保障教师休息等,为教师排忧解难,做好教师教学生活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五)开展各类服务活动。各地各校要依托工会组织,加强资源对接,拓展服务渠道。做好各项教师保险保障工作,积极开展各类文体、惠师服务等活动,组织开展困难教师走访慰问,加强组织关心关爱,积极创造条件为教职工提供暖心服务。
感谢你们对我州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