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hhzjytyj/2024-00037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 文号: 红教体函〔2024〕18号
- 发布日期: 2024-10-1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三次会议第42号提案的答复
阮梅涛等委员: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立以红河州特殊教育学校为基地的医教结合康复模式的建议》第42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经商州卫生健康委,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红河州特殊教育学校积极探索“医教结合”的特殊教育教学模式
一是学校是“国家助听器验配定点机构”“云南省人工耳蜗术后康复训练定点机构”“红河州聋儿康复定点机构”。对红河州内在医院接受人工耳蜗和助听器干预的0—6岁聋儿开展听力、语言、言语、沟通、认知五大领域康复训练。二是学校2023年申请成立了红河州特殊幼儿园,计划学位100人,将逐步对红河州内0—6岁听力、智力、视力、自闭症等残疾儿童开展学前教育与康复训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盲、聋、培智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和《盲、聋、培智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开设相关康复训练课程,并在各学科中有机融合康复训练目标,初步实现康复与学习同步进行,让特殊教育儿童学习文化知识的同时身心都能得到全面医治和康复,体现人文关怀、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在职业教育阶段,通过职业指导、心理建设等形式将社会康复与职业技能学习结合,为学生融入社会打下良好基础。
二、关于增加特殊教育资源投入
近年来,州教育体育局多渠道筹措资金,先后投入2000多万元,支持学校校舍建设、实训楼建设、实训设施建设、仪器图书资料购置等,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积极争取12个教师编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为进一步保障残疾儿童基本康复服务需求,推动建水县制定下发《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指定红河州第二人民医院、红河州中医医院和建水县人民医院作为定点康复机构,为残疾儿童提供安全有效的康复服务,红河州中医医院与建水县残联合作建设成立儿童康复中心,在现有康复技术的基础上,开展残疾儿童的融合教育,成为集医疗、教育及康复为一体的康复中心。康复中心自开诊以来,积极同红河州特殊教育学校对接,建立长期固定的帮扶治疗康复机制。
三、关于需康复治疗学生
对需进行康复治疗的学生,指导红河州特殊教育学校对学前需进行康复治疗的儿童训练前实施听觉言语能力评估、希—内认知能力评估、格雷费斯精神发育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制定个别化康复训练计划,在康复过程中定期动态评估,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在入学前由当地残联、医院、民政、特校专家等组成的残疾人专家委员会依据《云南省残疾儿童入学安置评估标准》进行评估并给出安置建议。入校后,学校组织康复教师、班主任等人员组成评估团队,对学生开展初入学能力评估,达到课堂教学与康复训练的有机整合。医校共同合作下,截至目前经在红河州中医医院儿童康复教育中心康复治疗好转,经评估可就读特校的共计9名患儿。
四、关于家校沟通
红河州特殊教育学校在学前阶段通过家校沟通手册,将孩子每天的康复训练情况反馈给家长,并对家长提出家庭康复的指导意见。每个学期开展家长培训,对家长开展康复知识、心理建设、家庭教育等方面的培训;义务教育阶段,通过家长会、家访、微信群等形式与学生家长的沟通联系,强化家校培训。
感谢你们对我州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