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hhzjytyj/2024-0002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
- 文号: 红教体函〔2024〕60号
- 发布日期: 2024-10-1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教育体育局对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66号建议的答复
卢郅娟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从州级层面按专门学校在校人数提供经费支持的建议》第266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厅字〔2019〕20号),文件立足于解决义务教育阶段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矫治问题,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建设专门学校。红河州高度重视,率先在全省探索建立了石屏县第四中学专门学校,专门接收矫治“问题学生”。学校运行1年后,2020年12月10日,全州13县市在石屏县召开了全州专门学校现场观摩活动座谈会。
截至目前,全州共有石屏、建水、弥勒、元阳、金平、绿春、蒙自、泸西、河口9个县市建有专门学校,合计占地2万余平方米,投入经费9000余万元。现有学生人数共269人(石屏28名、建水48名、弥勒36名、元阳90名、金平9名、绿春30名、蒙自28名;泸西、河口2县市正在协调招生中)。个旧、开远、屏边、红河4个县市专门学校正在筹建中。
一、千方百计筹措资金
为切实保障专门学校正常运行和开展工作,州、县两级政法、财政、教体等部门通力合作,密切配合,从师资、教材、人员、场地给予了大力支持和保障,截至目前,全州9所专门学校占地2万余平方米,总投资9000余万元。经统计,2023年全州累计下达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5.83亿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5.79亿元;截至2024年8月全州累计下达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6.04亿元,学生营养改善计划4.55亿元。以上资金可用于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活动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等方面支出,具体支出范围包括: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师培训、实验实习、文体活动、水电、取暖、交通差旅、邮电,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等购置,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等。
二、积极向上争取支持
鉴于专门学校没有专项建设资金支持,未取得专门立项,州教育体育局也积极与省教育厅相关处室协调对接,争取立项,赢得资金支持。经我局多方努力争取,今年8月,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下达红河州2024年专门学校规范化建设专项资金697万元,资金总额居全省第2位(仅次于昆明市)。我局已对全州专门学校进行调研,将结合平时各专门学校工作开展情况,于近期把省级下达的697万元专门学校规范化建设专项资金分层次下达各专门学校。
三、鼓励社会组织协同发力
根据《云南省专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专门学校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按照属地化原则,专门教育经费由各级财政按隶属关系分级承担。办好专门学校不能只是教育部门唱独角戏,需要政法、公检法司以及群团组织多方发力,形成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工青妇、关工委、红十字会等各类社会组织也要主动发挥作用,参与学校教育管理、效果评估等工作。绿春县红十字会主动作为,每年组织社会为绿春县专门学校募捐,今年利用20万元募捐资金办学。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出台规范性文件,逐步优化整合“小散弱”学校
州教育体育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意见》(厅字〔2019〕20号)和《云南省专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等法律和规定,结合红河州实际,尽快出台适合我州专门学校发展的《红河州关于进一步规范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初拟稿基本完成,现处于征求意见过程中。
(二)强化明确经费保障,确保专门学校正常运转
专门学校应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我局将建议提请州委、州政府研究,同意专门学校学生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参照省定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补助政策执行,其他奖助学金等资助按照同学段相关资助政策执行,所需经费由属地县市负责。同时,建议明确属地县市财政每年以学生人数核拨一定的办学经费,确保专门学校正常运转和长远发展。
(三)按照费随人走原则,保障学生营养餐、生均公用经费到位
州、县两级党委、政府将积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多方筹措资金支持学校建设,建立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其他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专门学校学生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参照省定特殊教育学校学生补助政策执行,其他奖助学金等资助按照同学段相关资助政策执行,省、州、县专门教育经费资金专款专用。专门学校办公经费主要由属地县市财政一次性核拨,学生伙食费由家长承担。坚持“费随人走”原则,专门学校学生的公用经费随学生进入专门学校当月起即转入所在专门学校,不拖欠挤占。专门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设施设备购置、师资培训等项目和资金由县市统筹保障。
(四)多方筹措资金,保障专门学校规范化发展
加强向上争取资金政策力度,主动向省教育厅和各相关部门请示汇报,积极多方筹措资金,争取财政拨款、专项基金等资金政策支持。同时,积极发挥专门教育各成员单位作用,建立健全社会捐赠专门教育机制和渠道,让更多人关心支持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规范化发展。
感谢你对我州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