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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20-153912-504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9-1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三次 会议第186号提案的答复

红文旅函〔2024〕65号

住元阳县州政协委员活动组:

  你们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支持红河哈尼梯田重点保护区开展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的建议》第186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领导高度重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学习研究,并及时成立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赵伟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切实抓好责任落实,积极推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实效。针对代表委员们提出关于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意见、建议,州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州文物局局长王振纯组织文化遗产管理的相关人员,针对代表委员们提出关于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研究。  

  近年来,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工作要求,加强了红河哈尼梯田民族文化的发掘、保护、传承与利用,积极推动民族文化与乡村休闲旅游融合发展,让千年哈尼梯田更好“活”在当下,焕发新的生机。针对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红河哈尼梯田重点保护区优秀传统文化保护传承几个建议,我们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红河哈尼梯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 

  (一)保护基础工作稳步推进。截至2024年5月,红河哈尼梯田遗产区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7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7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50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5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8人,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138人,省级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1个,省级非遗工坊1个。 

  (二)推进非遗进校园、进高校。一是支持传承人走入中小学开设兴趣小组、开办传习班,开展各类非遗项目传承,使非遗进入校园、进入课堂、进入课间操。元阳县、金平县在部分中小学开设了哈尼古歌、傣族民歌兴趣小组和传习班;绿春县已将“栽秧鼓舞”“莫搓搓”作为课间操在牛孔、戈奎两个乡镇的中小学进行推广,红河县全县20多所中小学已将“乐作舞”列为课间操。2023年,哈尼梯田遗产区内开展非遗进入校园、进入课堂活动41场,共3720人参与。二是积极开展遗产进校园相关研究工作。编写《可持续发展的未来:哈尼梯田与青少年》(小学、初中、高中版),《手绘哈尼梯田》《红河哈尼梯田文化史》等知识读本和宣传文化丛书,到红河、元阳、绿春、金平四县有关哈尼梯田乡镇中小学向学校师生讲授哈尼梯田知识,赠送哈尼梯田教材、文化丛书、儿童绘本、儿童歌曲、明信片、宣传折页等文创产品,让青少年从小接受民族传统文化教育。三是鼓励非遗传承人进高校。如:《哈尼族多声部民歌》国家级传承人陈习娘、车格被聘为红河学院音乐学院非物质文化民族民间传承教授,多次受邀到中央民族大学、云南艺术学院等高校进行现场授课;《哈尼哈巴》国家级传承人马建昌、《哈尼阿培聪坡坡》省级传承人李有亮等长期在红河学院、州民族师范开展展示展演活动等。 

  (三)积极争取经费,保障保护传承。2022至2024年,共争取中央、省、州非遗保护专项经费507.88万元。其中:国家级项目《矻扎扎节》34万元、《哈尼族多声部民歌》33万元、《乐作舞》59.5万元、《都玛简收》44万元、《四季生产调》65万元、《哈尼哈巴》15.9万元、《祭寨神林》32万元;省级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保护经费14万元;国家级传承人传承补助31.5万元;省级传承人传承补助68.8万元;州级传承人传承补助110.18万元。主要用于对项目的文化内涵、传承发展等深入的研究,并通过开展调查建档、创作编排、传承培训、展示展演、新媒体传播等形式,促进非遗项目传承发展及普及推广,提高全社会对非遗项目传承保护的自觉性,保障传承活动有效开展。 

  (四)重视哈尼古歌等地域特色民族文化的传承与保护。一是中共红河州委、州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哈尼古歌传承保护工作,2019年,中共红河州委宣传部印发了《红河州关于推动哈尼古歌保护传承发展的工作方案》,为哈尼古歌保护传承和发展明确目标、压实责任。二是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组织开展民族民间文化普查工作,充分挖掘民间的贝玛、稻作文化内涵,搜集整理山歌、酒歌、民族乐器等民间艺术,围绕哈尼梯田这个区域民族文化重要载体,创新性发展、创造性转变,保护和传承优秀文化。三是深入遗产地开展保护业务能力培训、梯田文化培训、文艺宣传展示等活动,不断提高梯田管护人员的综合素质,大力宣传梯田保护法律法规、保护梯田的重要意义和价值,增强民族自信心、自豪感和责任心。 

  二、下一步工作 

  (一)进一步健全保护机制,推动在非遗保护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依据《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按照《红河哈尼梯田保护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进一步加强红河哈尼梯田保护利用十条措施>的通知》(红政办发〔2023〕36号)的要求,结合实际,与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管理局等部门共同制定《红河哈尼梯田传统文化保护传承补贴办法》,目前,补贴办法已完成向相关部门和面向社会征求意见的一系列工作,下一步将按程序上报州政府审定后印发执行。补贴办法的出台实施,将对保护区范围内开展记录、保护、宣传、研究、展示、传承民族传统文化活动的个人和集体进行扶持,鼓励热爱传统文化、保护传统文化、传承传统文化,营造良好的传承中华文明的浓厚社会氛围,让非遗深嵌于各族人民现代生活。 

  (二)推进非遗进校园,稳固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根基。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教育部门充实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创设一批具有鲜明民族文化内涵及特点的优势专业和精品课程,继续推进非遗进校园,同时,做好哈尼梯田保护与文化传承从娃娃抓起的相关工作,不断提高遗产地青少年世界遗产保护意识,确保哈尼梯田的可持续发展。 

  (三)传承与创新融合,推动非遗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一是抓好非遗进景区、进村寨、进酒店、进民宿推进工作,通过围绕区域内非遗信息名录,逐步建立景区、村寨、酒店、民宿信息名录,为传承人和社区、企业搭建合作平台;二是充分发挥民族节庆文化和民俗活动优势,利用哈尼族“十月年”“长街宴”“矻扎扎节”“仰阿那”等民族节日和民俗活动,举办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活动,培育和发展一批特色鲜明、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的文化品牌,增强民族自豪感,坚定文化自信。 

  感谢你们对我州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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