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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20-153858-112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9-19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三次会议第97号提案的答复

红人社函〔2024〕30号

尹蒙委员:

  你在政协红河州十三届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支持红河籍青年返乡创业兴乡的建议》第97号提案,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州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部署下,在多部门的协同联动下,我局持续落实创业平台建设和青年创业帮扶带动就业的各项政策,多措施搭建创业平台,鼓励青年通过创业带动就业,最大限度激发青年创业潜力、释放创业活力,助推全州经济社会发展。

  一、打造创业平台,积极培育创新创业“生态圈”

  近年来,我州充分发挥各类创业孵化平台带动创业、服务创业作用,打造创业孵化功能完善、吸纳就业效果良好的创业孵化服务平台。

  (一)打造好现有平台,充分发挥创业带动就业作用。目前,全州共建成创业(孵化)平台16个,其中,省级创业平台12个(省级创业园区4个,省级众创空间3个,省级校园创业平台5个),县市区孵化基地4个。全州各类园区在建成后,对孵化企业和创业者提供电商创业孵化、线上线下技术研发指导、运营指导、团队融合、融资对接、商务服务、人才培训、人力资源、技术交流、创业贷款、产品发布、项目推介、培训辅导、网络主播实训基地、免费商务办公等服务进行创业帮扶,基本实现了创新资源不断集聚,创业活力持续提升,平台能力显著增强,带动创新创业深入发展。

  (二)逐步健全创新创业平台服务体系。云南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2024年开始,每年在全省范围内整合创业资源,建设一批创业小镇、创业街区、创业社区、创业村落,评审一批省级创业孵化园区,构建覆盖全省、贴近群众、功能完备、特色鲜明的创业扶持平台体系。一是加大对大学生等青年创业扶持。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载体,每年安排30%左右的场地免费提供给高校毕业生创业,对入驻省级创业载体的大学生企业进行场地租金减免。实施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提升工程,每年立项支持省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2000项以上,促进创意设计成果转化。联合教育等部门每年遴选不少于100个具有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的“云创滇峰”项目,向高校毕业生进行重点推介。二是加大平台建设力度。依托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国有资产闲置场地资源,引入社会力量搭建综合服务平台,探索建立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群团组织、行业协会、投融资机构等信息资源共享、人员合署办公的工作机制,加强与国内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创业平台合作,建立省级创业政策库、项目库、资金库、人才库、专家库、培训库、赛事库,促进创业资源要素整合融合、自由流动、精准匹配、聚合释能。三是推进创业小镇、街区、社区、村落建设。充分利用我省特色资源,发挥青年等创业主体作用,探索“高原特色农业+创业”“文旅康养+创业”“绿美乡村+创业”等模式,每年认定一批创业小镇、创业街区、创业社区、创业村落,每个分别给予一定的补助资金。每年从创业小镇、街区、社区、村落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支持建设的各类省级创业孵化载体中评选省级创业孵化园区,每个给予相应的补助资金。并对创业小镇、街区、社区、村落以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支持建设的各类省级创业孵化载体建立常态化、规范化、分级化的ABCD四级绩效考核管理机制,A为优良、B为合格、C为黄牌提醒、D为淘汰退出。每年根据预算规模从中评选A类创业载体,并给予补助资金。

  二、提升服务水平,落实帮扶政策促就业

  坚持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第一位的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稳就业促发展惠民生20条措施,以“稳存量、调结构、提质量、促增收”为抓手,通过强化服务稳就业、创业创新拓就业、落实政策促就业等一系列措施,确保了全州就业局势的总体稳定。

  (一)切实做好创业带动就业。将创业服务向社区、校区、园区延伸,搭建创业培训、创业实践、咨询指导、跟踪帮扶等一体化服务体系;深入实施“马兰花”创业培训计划,对有意愿的返乡创业者因地制宜开展葡萄种植、陶瓷制作、文旅服务等特色培训;落实好“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高原特色农业领域技能促增收试点工作,试点开展优势产业从业人员实操性技术培训,构建“培训+评价+就业+增收”的全链条工作体系,推动就地就近就业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2024年以来,全州通过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2441人,发放贷款5.72亿元,带动就业7198人;累计开展农村劳动力各类培训10.58万人次,其中脱贫劳动力4.22万人次。

  (二)强化就业服务促进就业供需有效匹配。线上线下同步发力多渠道提供就业服务,自主开发“红河州数字零工市场”,并于2023年8月在蒙自、开远上线试运行,进一步提高了就业服务的便利度和覆盖面。持续加大“直播带岗”“视频带岗”就业服务力度。围绕“三大经济”建设,主动跟进服务,聚焦州内12条产业链402家规上企业以及130家重点企业的用工需求,设立人社服务专员,构建岗位收集发布、技能培训、用工服务、政策兑现的联动机制,助力稳定岗位和扩大就业。聚焦口岸经济发展,加大跨境劳务合作,全力保障用工需求。自主开发“河口县外籍人员入境务工备案管理系统”,推行“即报即审”和“不见面办理”,有效提高外籍务工人员备案效率。

  (三)加大产业招引力度打造优质人才发展平台。打造培训平台、网络平台、金融平台、服务平台,开展创业创新大赛,为青年人提供优质的创业服务。招引青年对口产业,加快民宿产业发展,吸引一批年轻人回乡创业。

  (四)落实创业帮扶优惠政策。支持有意愿创业和有创业能力的青年创业,从事投资小、见效快、风险低的灵活经营活动,按照规定发展各类特色小店、摊点商铺,进入电子商务、网约配送、供应链管理、出行服务等领域创业就业,按照规定落实场地、管理、卫生等费用优惠政策。

  三、开展就业见习,稳步解决青年就业难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度重视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结合红河州高校毕业生就业难、企业招工难等实际,认真落实青年就业见习的政策措施、待遇保障,组织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与青年就业见习工作,帮助他们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实践能力、以见习促就业。

  (一)认真做好就业见习基地创建。根据就业见习基地创建审批的相关要求,及时做好全州就业见习基地的创建指导和审核批准工作,不断扩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渠道。目前全州见习基地总数达到190家,涵盖公立医院、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能源矿产、餐饮、医药保健、房产建材、信息电子、教育培训、人力资源、食品加工等多种行业类别。

  (二)认真组织青年见习募集。我州高度重视青年见习募集工作,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有效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2021年组织见习824人,2022年组织见习972人,2023年组织见习1330人。

  (三)认真落实待遇保障。认真落实青年就业见习待遇保障相关政策,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补贴,用于见习单位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将见习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2000元。“十四五”以来,我州共支出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经费2100余万元。

  感谢你对我州就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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