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20-154127-916
- 发布机构: 红河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9-14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人民政府关于云南省第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45号建议的答复
红政函〔2024〕29号
黄剑波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启动建设云南省红河州西部四县南北大通道建设项目的建议》(第145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红河州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第145号建议进行了分析研究,对办理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由州政府办公室负总责,州发展改革委、州交通运输局具体推进办理工作。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一)关于“2005年6月,在红河州南沙电站建设中,拆除了乍拉吊桥,切断了库区周边两岸的陆上交通,致使红河谷地中从南沙至元江小河底相距100余公里的范围内没有交通两岸的桥梁,当时确定的‘搬迁拆除乍拉吊桥后为群众新建一座跨河大桥’的承诺一直没有兑现”的问题
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你在建议中反映的情况部分有出入。一是州人民政府在南沙电站建设征地移民安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审定的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开展工作,且规划中的所有建设内容已实施完毕并通过终验。当时审定的移民安置规划报告中没有拆除乍拉吊桥后还建一座跨江大桥的内容,明确乍拉村吊桥拆除后不再还建,而是规划建设乍拉新村至曼发公路至荒田石膏矿公路代替其乍拉村吊桥功能,解决乍拉村民对外出行问题。因此并不存在“搬迁拆除乍拉吊桥后为群众新建一座跨江大桥”的说法。二是在乍拉村吊桥不予还建的情况下,为解决乍拉村民对外出行问题,2007年12月,州人民政府按照规划完成了乍拉新村至曼发至荒田石膏矿公路建设(新建乍拉新村至曼发公路8公里,改造荒田石膏矿至曼发村老公路5.5公里,共计13.5公里),乍拉村村民对外出行问题得到解决。三是为方便乍拉村村民出行到对岸,州人民政府协调红河广源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增加投资200万元建设乍拉村人马吊桥。人马吊桥始建于2007年6月,吊桥跨径195米,设计宽2米。在建设过程中,由于电站蓄水后浸泡和水波冲蚀,元阳方河岸桥塔周围近百米岸坡出现坍塌,引起岸桥塔发生倾斜,将严重影响吊桥安全。2008年10月10日,由省、州、县相关部门领导及设计、地勘、施工、业主组成的专家组在现场勘察的基础上,召开了乍拉吊桥建设工程专家咨询会议,一致认为吊桥建成后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决定停止吊桥建设。四是为切实解决好乍拉村村民到对岸的出行问题,州人民政府于2008年12月安排资金40万元,购买渡船两艘,设立了简易码头,用于渡人和渡车。2018年,州人民政府又投入资金近30万元,在沙滩上建起人行引桥,保证旱季时人员安全出行。
(二)关于“西部四县南北通道未联通,严重影响和制约当地经济发展、严重影响当地民族群众的社会交往和传统生活、严重影响当地群众急病救治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问题
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你在建议中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西部四县南北通道未联通已成为制约四县交界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是沿江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项目建设具备必要性,省、州在积极争取有利条件推动西部四县南北大通道项目建设。
三、关于对建议的逐条答复
一是关于“建议省发展改革委给予2024年省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支持,进一步指导项目包装谋划及资金争取工作,力争在2024年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并支持地方政府积极争取中央有关资金”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经核实,乍拉红河大桥未纳入国家、省级“十四五”规划纲要和“十四五”综合交通专项规划,暂不符合省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支持范围。根据国家关于加强重点省份政府投资项目分类管理的要求,目前云南省独立桥梁项目属于提级论证范围。项目需确保投资规模适度、防止新增地方政府债务负担,项目建设资金应全部为中央、省、州、县四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项目单位自有资金,不得使用银行贷款、企业债券、地方政府专项债等各类融资,在满足以上条件的前提下,可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提级论证通过后方能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因乍拉红河大桥项目目前受国家政策限制,2024年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可能性不大。
二是关于“将云南省红河州西部四县南北大通道建设项目建设列入有关规划及3年滚动建设计划,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完成所有前期工作并实质性开工,同时,建议省级有关部门在启动‘十五五'相关规划编制的时候,优先将该项目纳入‘十五五'相关规划及建设计划”。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建水县人民政府已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到现场就项目方案进行了踏勘,因桥位涉及红河(元江)干热河谷及山原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禁止在河内建设桥墩,桥梁初步设计采用主跨100米斜拉桥,两侧各设置40米连续梁引桥,全宽10米,桥头引道按四级公路标准建设约2公里,因附近地质条件较差需对滑坡进行处置,如要全面满足通航条件,综合估算总投资约8000万元。近期,州人民政府将组织桥梁设计专家和州级有关部门、建水县人民政府再次实地踏勘,进一步优化论证桥梁方案,确保建设内容合理、投资规模适度,符合项目申报条件。下一步,州人民政府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的同时,将抢抓省级开展“十五五”时期综合交通高质量发展思路课题研究契机,及时将乍拉红河大桥作为红河州纳入国家和省“十五五”专项规划重点桥梁项目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后续将持续跟踪,积极向上请示汇报,力争将乍拉红河大桥纳入国家和省级有关规划。目前,省交通运输厅已将乍拉红河大桥项目纳入省级规划建设项目库,明确表示积极支持红河州人民政府推进项目相关工作,争取上级政策,并协调省发展改革委在项目立项审批方面予以重点指导和支持;省发展改革委也表示,项目一旦符合条件,将适时开展提级论证,待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同意后按程序推动项目建设。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