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答复
- 索引号: 20240920-154126-131
- 发布机构: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4-09-12
- 时效性: 有效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对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2号建议的答复
红文旅函〔2024〕41号
白睿代表:
你在红河州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把文昌文化作为全州一个文化名片或是一种文化现象予以重点打造或推广的建议》第182号建议,已转交我局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文昌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为挖掘、保护、传承、弘扬红河州文昌文化,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在保护利用文昌文化方面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开展文昌文物普查登记。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红河州组织普查、登记、公布的文昌宫共有14处,其中,弥勒市6处,蒙自市5处,个旧市2处,建水县1处。这14处文昌宫中,国保1处、省保1处、州保3处,县保5处、不可移动文物点3处。二是组织开展了抢救修缮工作。近年来,我州先后筹集资金1000余万元对国保蒙自新安所古建筑群之文昌宫、省保弥阳文昌宫、州保朋普文昌宫、县保十里铺文昌宫(关圣宫)进行了抢救修缮、消防设施建设及周边环境整治。三是开展了文昌宫开发利用工作。修缮好的十里铺文昌宫(关圣宫)、朋普文昌宫部分场所实行了对外开放。省保弥阳文昌宫建成后,成为县城士绅祭拜文昌帝君、弥勒历代学子学习、弹洞经音乐的场所,民国中后期普及教育作为学校,现作为市博物馆(市文物管理所)业务用房。为恢复文昌宫原本功能,使其成为具有文化教育方向的祈愿、活动、聚会、交流的场所,为弥勒市区域内提供一个有文化传承、历史沿革、参与性、教育性的参观点,弥勒市文化和旅游局拟实施弥勒文昌宫一层布展工作,目前,州文化和旅游局正在指导修改完善布展方案及报批工作。虽然,我州文昌文化保护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也还存在部分文昌宫保护开发利用不足的情况。
为了进一步弘扬文昌文化,我们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开展文昌文化抢救保护工作。以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为契机,指导各地挖掘、整理文昌文化史料,做好文昌文化为代表的宫殿场所现场复核和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调查、登记、建档、公布、列级保护及多方筹集资金抢救修缮文昌宫工作。二是加强文昌文化开发利用工作,主要是充分吸取《文昌帝君阴骘文》合理内核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与当地民风民俗相结合,通过组织开展文昌文化价值评估、文昌文化论坛、文昌帝君祭祀、陈列展览等活动,将文昌文化“举善止恶、修身养性、以孝事亲、荐贤重文”的思想融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提升公民思想道德素质和品质修养,营造文化兴邦、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社会氛围,打造文昌文化文物主题游径。三是对于你提出的“宣传教育文化部门将《文昌帝君阴骘文》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红河教程在全民中普及推广传颂,在小学入门必修必备的课程进行深入推广”,我局积极与教育部门沟通对接,教育部门指出这条建议不符合《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与管理的意见》(教材〔2023〕2号)文件要求,故暂不能采纳。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文昌文化及相关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工作力度,鼓励传承人发挥自身优势,进校园、进社区、进社团进行相关传统文化普及和《文昌帝君阴骘文》的多形式演绎推广,使非遗得到保护传承发展。
感谢你对我州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请在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红河州文化和旅游局
2024年8月18日